No.672 侯俊丹 | 制度變遷下的知識治理: 早期燕京學派的清河試驗
原標題:No.672 侯俊丹 | 制度變遷下的知識治理: 早期燕京學派的清河試驗
侯俊丹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社會工作系
目 錄
? 從抽象到經驗:制度和觀念革命後的鄉村建設運動
? 「區域」:知識治理的社會邊界及其歷史基礎
(一)心理、習慣與社會制度
(二)「區域」單位
(三)「區域」建設的歷史基礎和組織革新
?「大學」與「社區」:知識治理的組織和實踐
? 餘論
從抽象到經驗:
制度和觀念革命後的鄉村建設運動
20世紀20~30年代開展的如火如荼的鄉村建設運動,就其問題意識而言,回應了「五四」時期的政治社會制度變革的基本命題:帝制皇權解體後,建設民治政體的民情基礎是什麼。民初政黨政治的失敗,意味著政治制度建構背後的「社會」真空,民主政治的口號除了點燃知識文人崇尚國家制度的政治激情外,亦成為攪動黨爭之亂的「干祿之資」;為此,如何解決政治變革的社會基礎,如何澄清「民族-國家」框架下,民族中的社會、文化和心理含義,便成為「五四」知識分子亟待討論的問題(楊念群,2009:50)。
但遺憾的是,新文化運動所推動的「倫理改革」和「文字改革」,雖然幾經東西方文化論辯,從觀念上通過否定舊傳統道德,呼籲國民「無長幼尊卑之分而對於國家負同等的責任」,並找到了能夠喚起個體覺醒,自由表達思想感情的語言工具,卻並沒有將國家制度和政治觀念有效地貫徹到普通中國人的日常生活領域,它只是知識分子「主觀的好惡要求」,「浮在社會的表層」,始終是一個停留在抽象觀念層面的知識運動(孫伏園,1934;許瑩漣等,1935:5)。如何從制度和觀念革命的抽象性進入到具體的民情經驗,使法令、法律、制度自然地從社會土壤中生長出來,不僅適合於一般人民的生活,更成為其生活習慣的一部分,以奠定「後五四」時期「社會革命」的基調。此外,北伐結束後國民黨訓政時期謀求全面的民主制度建設,特別是在縣一級大力推行地方自治,實現人民「四權」(孫中山,2014:29-30),也意味著知識界回應這一問題的緊迫性。
鄉村建設運動正是在這一母題上延伸了兩個方向的討論:第一,制度的立法者必須從政治哲學虛構的制度主義迷信中走出來,發現中國社會的真實,以及構成這一社會特殊性的歷史精神基礎(許瑩漣等,1935:5-6)。第二,在民情經驗的基礎上,開掘「社會組織」的可能性。具體而言,運用啟蒙和教育手段陶練國民的政治習慣,培育基層組織化力量(許瑩漣等,1935:6),通過農村政治的制度改革、企業和市場化的股份合作制建設,以及國民素質的文明化普及教育,推動農村社會改造的現代化模式(虞和平,2006)。
值得注意的是,知識分子群體自身不僅成為溝通政體原則與民情基礎、抽象知識與經驗現實之間二元對立的關鍵環節,這一群體自身的處境也反映出轉型時期城鄉割裂的緊張關係。晚清科舉制度的瓦解,摧毀了雙軌政治體系通過士人溝通中央與地方、城市與鄉村之間的統一,其最終後果演變成:農村不斷輸出它的子弟,但那些在城市中接受現代知識教育的「青年」卻日益疏遠了鄉土,他們大量滯留在城市成為新的寄生階層,以角逐政治權力換取謀生的進階(費孝通,2006:93-95),從而構成清末民初地方勢力膨脹、黨爭政治混亂的重要因素。因此,以農村為基礎改造中國社會成為鄉建派的基本出發點,不僅意味著知識分子群體開始自覺地將社會改革的行動實踐作為檢驗理性的標準,同時也是緩和城鄉社會結構緊張的自然結果。如果考察這一知識群體的行動方式,不難發現,它仍然是晚清士人所提倡的以「合群立會」的組織形態擴大政治參與的餘緒:鄉建派知識分子群體無不以學術團體的形式組織起來,並積極謀求學術共同體之間的聯合和合作(鄭大華,2006;孫詩錦,2012:64-74;任金帥,2013)。
作為鄉村建設運動中頗有影響力的一支——早期燕京大學社會學系的清河試驗工作,對它的理解亦應放在上述民初制度轉型背景中予以考察才可理解它的問題意識;同時,也只有廓清學派自身的思想與行動之間的關聯,才有可能理解中國社會學在早期發展中為推動解決中國近代社會制度變遷問題所奠基的知識傳統。
以往有關早期燕大社會學系清河試驗的研究大致形成如下兩類取向:第一,將清河試驗置於中國基督教「社會福音派」運動思潮中進行考察,認為這一農村社會改造實踐是中國本土的「社會福音派」在後五四時期轉向世俗服務的後果(楊念群,2006:26-27;劉家峰,2001)。第二類研究取向則視清河試驗為中國早期社會學和社會工作學科本土化的產物,其中,又大致形成三種觀點:(1)清河試驗是早期留美中國學者推動社會學本土化的產物。他們運用社會調查和社區研究方法,從中國固有的風俗與實地環境中嘗試農村社會改造進路的試驗場(傅愫冬,1984;田正平,2007;閻明,2010:94-97;張德明,2013;楊燕,2015);(2)清河試驗區工作與20世紀30年代中國社會調查研究轉移到農村經濟方向,以及社會史研究中有關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緊密相關(楊雅彬,2001:235-240);(3)清河試驗區所代表的燕大社會學系發展初期的社會服務系統,體現了中國早期社區工作和社工教育本土化的特點(彭秀良,2010:115-120;胡傑容,2010)。
以上從思想史或學科史視角對清河試驗進行的分析,要麼偏重於學派的學術思想分析,要麼強調其實踐行動,但都未能廓清二者之間的有機關聯。為此,本文通過勾勒早期燕大社會學系的區域理論與清河試驗之間的關係,嘗試從「知識治理」的角度重新審視清河試驗工作的性質。這裡,「知識治理」有兩方面的意涵:(1)作為推動中國社會改造行動的主體,早期燕大社會學系不僅有意識地以知識社群身份參與到地方社會之中,同時借用社會學這一新興知識來塑造其群體意識,由此形成獨特的知識傳統和身份使命;(2)清河試驗意圖實現的基層社會治理形態,是以「知識共同體」為擔綱的社會教育體系,它不僅創造出一系列新型的基層社會組織化形式,也在民初國家體系中保有相對獨立的治理空間。其獨立性不僅表現在治理的地理邊界,也意味著政治的權力邊界;而相對性則指它並不是與國家治權完全對立,勿寧說它是為實現後者所依賴的社會道德基礎而存在著的。
「區域」:
知識治理的社會邊界及其歷史基礎
1930年,在前期洛克菲勒基金會贊助的清河調查工作基礎上,燕京大學社會學系在北平正北,距德勝門十八里的清河鎮成立試驗區,劃定「清河鎮及其附近四十村為工作範圍」,跨越了當時的三個行政分區(北平北郊、宛平縣、昌平縣)。為理解清河試驗的區域界定、組織架構及服務事業的原則,我們有必要回到由許仕廉、楊開道所代表的那些參與過試驗區草創階段的燕大學者的區域理論討論中,才可能澄清這其中的關聯。在接下來的分析中我們將發現,早期燕京學派的區域理論在融會美國20世紀初社會心理學以及歐美農村社會發展史基礎上,提出了一整套農村社會制度學說,並結合中國傳統地方社會政治邏輯,探索了適用於農村社會改造的組織化路徑。
(一)心理、習慣與社會制度
許仕廉的區域理論建立在他對查爾斯·庫利的社會心理學理解基礎上。他將人的心理區分為遺傳性的本能「原性」與經社會化後發展出的「人性」,而後者是心理演進的高級階段,也是伴隨著社會化進化程度提升而逐步形成的完備人格狀態。這就意味著「人性」概念蘊含了這樣一個命題——一個人只有在「社會」狀態下才具有道德能力(許仕廉,1925)。「社會」之所以是人的道德基礎,在於「社會環境」和人之間能夠形成一種「刺激-反應」的互動關係,而道德感即通過社會團體生活所提供的人與人之間相互接觸和交感的條件而得以形成。
在許氏看來,不同「社會環境」所塑造的道德水平有高下之別。換言之,伴隨著「社會」形態的進化趨向,「道德感」亦有擴展充實的結果。在由家庭、鄰里、朋友等單位構成的初級社會階段里,亦即「情群」社會中,人的道德情感只發展出了種種「情性」,「重情感、重義氣」,又擺脫不了一種「心理隔絕」的封閉狀態,而在複雜社會時期,亦即由同業公會、教育啟蒙、工商制度、法律國家等構築的「社會環境」,作用「原性」之複雜,涵養人性之充分,因而也具備發展出更完備道德的可能性(許仕廉,1925)。這一理解提供了一重要假設:一種「社會」形態通過創造群體內的互感、習染作用,越是最大程度使人形成節制原性,乃至超越初級道德的習慣,越意味著一種更完備的生命狀態。許氏指出,這種社會形態便是使個體形成自制力卻又不失個性,既能激發人的理智,注重事實和批評討論,又使之遵守一致規則的「理群社會」,進言之,「理群」即社會一般結社和政治結社及其共同構築的公共輿情——構成民主政治的基礎。
許氏認為,中國理想的憲政體制應該在倚重地方自治形成的聯邦制度,和擴充中央許可權而形成的國家社會主義政體之間尋求平衡,滿足這一平衡作用的機制不在於民權中參政權的完全擴充(只保留對地方官吏的選舉權),而是最大效能地發揮其對官僚政治(特別是中央政府)的監督權,後者作為自由的保護機制,在同等意義上發展了自由本身(許仕廉,1927)。從這個意義上講,訓練一般民眾結社的能力,便是破除相互阻隔,以組織生活促進相互往來和接觸,激勵彼此信賴協作,鍛煉交換意見、傾聽意見、共同行動做各種事業的習慣,它帶來的理性風尚塑造了民主精神,以富於審慎和公正的輿論批評有效防範專制。
可見,許仕廉並不反對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解決方案,人之所以成人的標識即社會與文化所表達的典章制度、器物製作的含義(許仕廉,1925)。但顯然他理解的有效制度並不寄望於政治治理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日益增長的日常需求,而是社會組織建設對理性習慣風尚的涵養,組織制度的更新以推動中國人從「情性」互感轉變到「理智」協力為標的;正是在這一前提下,構造基層社會組織的可能性和原則成為區域理論必須要回答的問題。
(二)「區域」單位
1928年秋至1929年6月,燕大社會學系在楊開道主持下,由張光錄、余協中、萬樹庸等人參與完成了距燕大九里之遙的清河鎮的人口和組織調查,調查之目的在於以一個適當的地方社會的個案,來考察它能否反映中國社會生活的基本性質。
這一調查昭示了燕大社會學系早期區域研究的基本理論取向:第一,以「區域」而非「政治-家族」組織單位來界定中國社會,換言之,中國農村社會已經不再以家族群落和血緣關係來區分民眾,社會分工帶來的經濟交換和人口流動使「地域」而非「氏族」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這就意味著,就民情經驗而言,中國人的生活出現了突破「情群」聯結的端倪,這尤其表現在經濟性交換,以及圍繞利益一致性形成的職業關係的出現;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地方宗教和特殊習俗,但區域組織就其內部而言,生產和貿易分工使其敞開了社會空間,不同地理區域間形成了更普遍的交往關係。
第二,「區域」中表現出來的是一定人口的道德、風俗分布與地理分布之間具有某種一致性,且區域、人口和社會組織之間必須形成恰切的匹配關係才能實現國家整體穩定和繁榮。因此,對中國基層社會的改造,要圍繞「區域」系統——一定人口團體在一定生產方式之下形成的自然社會經濟區域——為基本單位,而不是行政區劃。由此不難理解,清河試驗區之所以破除行政單位對清河鎮的分割,並將其周邊四十村納入,恰在於從「經濟的社會的關係」角度看,清河為一個獨立的區域系統,其內部不僅自成一生產和交換體系,且有一致的道德風俗(王賀宸,1936)。
第三,「區域」單位研究還意味著從總體社會視角考察中國社結構,探究結構要素之間的有機關聯和系統配合。為此,許仕廉反對以單一社會結構要素為中心來改造中國農村社會,「單是農法改良,或單是精神陶練,或單是醫院建設,或單是合作社之成立」,都違背了「鄉村社會系一複式整體」的原則,因為區域內的文化方式,也就是各個制度和功能要素間的相互配合、變化,牽動著整體社會變遷的趨勢(許仕廉,1934年第3卷第1號)。
第四,「區域」建設的實驗,其目的在於以文化調適來解決總體社會危機,突破「情群」的初級社會道德和制度安排,使中國人適應理性化的制度習慣,職業性的組織精神,改良其非科學的侈靡的陋俗。需要指出的是,這一社會結構重組對憲政建設具有特別的意義,在許氏看來,整個憲政體制中,由人民在基層政治中組織起來的地方法團,特別是職業團體——由知識分子、職業精英和地方宿老引領——構成制衡官僚行政和代議政黨的政治權力的重要維度(許仕廉,1927)。
由此不難看出,早期燕京學派的「區域」研究目的,在於用全面的社會治理,實現整體社會組織、民儀風化乃至不同於政黨政治路線的憲政體制的再造(許仕廉,1934年第3卷第2號;張鴻鈞,1934)。除了用「區域」單位來辨識並界定中國的「社會」邊界之外,早期燕京學派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這一社會治理的基層組織化原則。
(三)「區域」建設的歷史基礎和組織革新
作為許仕廉的朋友和繼任者,楊開道也認同農村社會組織化是推動中國社會結構變遷和基層民主政治的重要路徑。他對19世紀末20世紀歐美農村發展史的研究表明,資本主義現代工商業的發展,在解決土地佔有問題後,為傳統農村種植和手工業發展製造了新問題,即農業發展如何對抗工商業資本權力腐蝕;這也意味著世界資本主義所推動的商業化和市場化構成中國農村發展的重要社會條件,如何協調農村與自然之間,城市與鄉村之間的關係成為鄉村建設亟待解決的問題。
受乃師霍索恩(H.B.Hawthorn)「農村社會化」思想的影響,楊氏提出,為應對城市工商業對農村中資本和勞動力的榨取,農村社會要通過一套組織化方式,來調整其傳統習俗、成訓和制度與現代社會對立的緊張關係;同時,農村作為基層社會組織的自治權應與統一國家政治權力協調一致,這也是憲政體制中有關地方自治權範圍必須要考量的。楊氏對中國鄉約制度的社會史研究,意圖在澄清中國傳統政治邏輯基礎上,揭示農村社會組織化中「政不害教」的基本原則;事業組織作為專家治理的空間,是鄉約所代表的士紳教化的現代表達。
楊氏對鄉約制度演進的分析,指出了蘊含在中國傳統地方社會中重要的政治邏輯:士人所代表的教化權力必須與政府所代表的政治權力並行不悖,吏治不能僭越德化成為地方政治的主導邏輯,它要為地方圍繞紳權而形成共同利害、一致的道德標準和互助倚賴的共同體生活留出空間。正是在此意義上,楊開道十分推崇陸桴亭對鄉甲約和鄉保製做出的修改而發展出的「治鄉三約」,因為它將鄉約與社學所代表的教化精神置於鄉治中心,以保甲、社倉作為組織配合,從而形成完備的村治制度框架(楊開道,2015:174-175)。「政不害教」的建制原則被楊氏貫通到他對現代農村社區組織改造的構想之中:農村自治組織和事業組織各自作為政治權力和教化權力的代表分立而設,受過現代科學教育的知識分子仍然要承接「儒治」的民本精神,以領導地方事業組織和自下而上的地方自治來建構憲政的基石。
在許仕廉提出的「區域」概念基礎上,楊開道進一步明確了以「自然社會區域」作為培育農村地方社會公民精神的基本單位,反對山西村政所實施的用「區、村、閭、鄰」四級制度對農村自然社會的細碎分割,而提出由「村」、構成商業中心的「鄉鎮」(Rurban Community)和行政「縣」這三級構成自治單位(楊開道,1929)。
此外,他還將地方社會組織區分為兩套系統,其一為憲政政府治下的不完全地方自治,另一套則是由地方領袖引導下民眾自覺聯合的一般結社,後者享有上級行政權支配以外的對地方社會最高治權,充分享有地方性自由。從第一個系統來看,自治主要承擔行政功能、調解村事糾紛的司法職能和行使監察權;就組織方式來說則側重代議原則,自治組織由村民大會和聘任村委員組成的行政機構共同構成。村民全體大會一方面定期決議規約,另一方面則通過選舉村議員組織村議會,根據共同規約決議村事;行政機構則由閭鄰長組織的提名委員會推舉地方名宿領銜負責日常公務。
從第二個系統來看,一般村民需要具備行使選舉權和察舉權的公民意識,要在富有公德精神的一般結社組織中得到鍛煉,而針對農村日常生活需求聯合成立的事業組織成為公民教育的載體。事業組織的目的在於,用分工的專門化組織來分擔原來由家族組織承擔的複合功能,將個體性從家族對其排斥中解放出來,使個人敞開思想和胸懷,發揮才智,履行地方責任。
為保證地方性自由,楊開道提出以政教分離的原則來處理自治組織和事業組織之間的關係,自治系統內的行政機構對地方事務不能越俎代庖。具體來說,自治機關主要負責涉及地方安全的事務,如治安、戶口調查和管理、公共流行病防疫、荒政等,對公民教育、經濟事業、疾病預防、改良民儀風俗等事務,只可提倡督導卻不得干預具體實施,將之交由專門性的結社團體來負責。
可見,在楊開道這裡,事業組織保留了傳統「儒治」的教化空間,就這一教化精神的具體含義而言,則為培育支撐民主政治的新民德;作為現代教化的擔綱者,冥頑不化的舊士紳已經徹底令人失望,鄉村仍然需要依靠它所產出的青年知識分子,因為地方知識精英天然所具備的「桑梓之情」才是組織地方社會的情感基礎;但青年地方領袖必須以新的方式被訓練,才可將其抽象知識轉化為能夠激發民智匯聚民氣的踐行力(楊開道,1931:71-72、84)。在這個意義上,「大學」提供的社會科學化教育成為製造農村領袖的工廠,「大學」與地方共同體緊密聯繫在一起。
楊開道:《新村建設》
「大學」與「社區」:
知識治理的組織和實踐
1926年,許仕廉發表題為《燕大社會學系教育方針商榷》的演講,提出社會學教育的目的在於「養成社會觀念,地方精神和國家思想」,以「歷史法」和「分析法」作為探討中國社會性質的科學社會研究方法,以此推進社會事業服務的民情認識基礎(許仕廉,1926)。在這一辦學方針基礎上,燕大社會學系自1931年起一方面逐步調整課程培養體系,一方面則在許仕廉提出的「設立試驗社會」倡議基礎上,積極推行現實社會改良實踐,清河試驗區的成立和組織活動就此應運而生。
下面對清河試驗區組織架構及其所推動的地方社會組織化實踐的分析,意在揭示早期燕京學派如何將農村社會組織改造的構想貫徹到中國農村基層社會改良中去。我們將看到,試驗區這一由專家和本地知識分子共同構成的知識共同體,創生出一系列新型地方社會組織,他們不僅以「合作社」的組織形式重組地方社會,且通過「新聞報紙」代替街頭巷議在傳統禮俗社會中所起到的道德規訓作用,來發揮它對流動性現代社區生活的教化功能。
1931至1932年,燕京大學成立清河實驗區,設執行委員會作為其直屬的地方領導機關,執行委員會下又分設四個事業股,由社會學系選派師生充任各事業股負責人。試驗區的組織領導機構屬燕大社會學系,且後者選派師生充任執行委員會。從1933年清河試驗區工作人名錄來看,燕大社會學系學生牛鼐鄂、吳榆珍、張折桂分別擔任經濟股、社會股和研究股股長,衛生股則由齊魯大學醫學院畢業的朱邦仁擔任;這些年輕的外來專家與作為助理的本地青年知識分子共同負責各部事業推廣和指導工作。本地青年知識分子均來自試驗區所屬的河北宛平、昌平和北平市三個地區,教育背景大致為技術專科學校畢業生、醫院或區屬衛生事務所訓練班學生,本地鄉村小學畢業生,以及試驗區開設的訓練班學生,這些人員佔到機構總人數的66.7%,值得一提的是試驗區主任張鴻鈞本人,他也是本地人士,籍貫是河北宛平(燕京大學社會學系,1933:7-8)。除執行委員會外,試驗區附設各技術專家組成的顧問委員會作為事業諮詢單位;如1936年之前試驗區曾聘請過協和醫學院的楊瑞崇和蘭安生等負責助產和公共衛生防疫,燕大家政系的陳意、龔蘭珍,經濟系的戴樂仁(J.B.Tayler),生物系的胡經甫等也曾對區內的家政合作、農作物病蟲害等項工作予以指導(王賀宸,1936)。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試驗區曾在1931年設立由本地開明士紳組成的董事會,他們大多為本地熱心公務的村學教員或儒醫等。這個董事會既負有監督區內事業工作的責任,也有議決本地公共事業並提倡與試驗區推廣合作的功能,同時,董事會也協調區內事務糾紛(燕京大學新聞系,1931)。
這一由外來技術專家和本地知識領袖共同構成的事業組織,大致從兩個方面著手地方社會組織和輿論風氣的改造:第一,建立集約家庭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合作社,通過信用借貸、聯合生產和統購統銷,一方面增進區域內社會交往,聯絡感情,形成紀律團結,另一方面增強農業經濟與商業資本、高利貸資本的競爭力。第二,通過新聞、演講、戲劇等方式開啟民智,引導本地居民投入到改善社區生活條件的運動中。
首先來看清河試驗區合作社的原則和組織運作。清河合作運動第一要義在於區域內形成一致利害關係,務使社員養成「團結有紀律的精神」,因而合作社追求成績不在盈利和業務大小,而是「『合作氣』的養成」。合作組織的形式也不限於經濟生產合作,而是貫徹到所有事業組織建設中。只有農民養成了合作習慣,才能實現一個分工配合的整體社會。合作運動另外一個目的則是對抗高利貸、中間商人的壓榨,同商業資本競爭,扭轉農村社會破產局面。
團結和紀律訓練特別體現在借貸信用:區內村民以家戶為單位自願入社後,必須遵守由社員全體會議決的公約,以及合作社的監事會、試驗區經濟股下設的合作指導部和華洋義賑會對借貸款執行情況的監督,出現嚴重信用違約的會被社員全體會除名出社;在使用和分配借款上,每一與指導部簽約的合作社務求公平,內部利益協調一致,避免派系分裂。黃土南店和北店村都曾出現過違背社約的情況,南店一社員因拖欠還款而被全體會議決出社,北店村則因青年社領袖之間的內訌而被試驗區指導部私下協調解散重組。這種協約精神以及理性化生活方式的訓練,還體現在合作社社員學會養成積累資本的習慣(包括繳納儲金、存款、按比例提取公積金和社員經營的合作農場或商店積累的利潤),以及用統一的簿記法記錄、審計股份經營收支,避免因賒賬而導致信用損失和資金鏈斷裂。
清河試驗區以信用合作社作為開展其他形式聯社的基本單位,信用社對整個農村經濟的重要意義在於保護最大多數的貧農免受高利貸資本的吞食。借貸款用途的去向清晰地表明,中產以下的農民從信用社借貸款中受益良多,因為藉助聯合信用擔保,最窮的人也能夠借到貼補家用以及維持日常禮俗生活的最低費用,如償還舊債、購買衣物、置辦婚娶或裝殮;而那些更有能力從事經營性生產的小地主或中產農民,則能從聯合信用中獲得擴大經營的資本,要麼改鹼土為稻田以盡地利,要麼通過開辦合作商店以節省消費成本賺取微利。
如果說信用合作社突破家戶單位而塑造村內團結,那麼以它為基礎成立於1934年的合作聯合社則為了實現區域內村落之間的聯結,並擴大信用合作社和合作商店在信貸、購銷方面的功能。首先從信貸來看,信用合作社只能從華洋義賑會或燕大眾籌資金中獲得小額貸款,而合聯社則試圖以更廣泛的信用基礎獲取金融機關的貸款支持;其次,合聯會通過統購運銷幫助農民開拓市場,爭取善價以抵禦城鎮中間商人(牙行)的侵利。1935年,宛平第一區合作聯合社成立後第一年的八至十月,時任試驗區主任的王賀宸很快便與中國銀行獲得接洽取得兩千元放款,雖然這個數字遠低於試驗區原定萬元的籌款計劃,但也有利推動了宛平合聯社的運銷事業。此時,合聯社借秋收之機,迅速通過全區代表會議決舉辦農產運銷會,設立公共倉庫保藏作物,並從新借貸款中支取一千元在十一月初開始營業。「該村合作社社員,委託運銷與請求保管者,甚為踴躍」,「數日收集之紅白玉米,已達九十餘石」,甚有許多非社員亦於收購之日前往運糧(燕京大學新聞學系,1935年第76、66、68號)。
燕京大學社會學系除了用合作社這類一般結社陶練民眾的協作能力外,還通過演講、戲劇、體育以及新聞,實現其作為研究部門對地方社會的啟蒙——傳播公民觀念從而改善風俗民情並激發社區形成公議輿論。1932年芝加哥學派領袖帕克受許仕廉之邀出任燕大社會學系客座教授講席,就在當年十一月底,清河試驗區受帕克之鼓勵,與宛平縣五區教育會和燕大新聞學系共同組織了一個委員會,出版名為《清河旬刊》(以下簡稱《旬刊》)的地方報紙。這份報紙是在之前《清河月刊》基礎上進行的改版,明確了地方新聞和報紙的功能在於改良輿論、提振地方責任精神(燕京大學社會學系,1933:37-38)。
這份地方小報的辦刊宗旨特別反映了帕克提出的以輿論和宣傳來實現對次級社會的社會控制,它是初級社區中通過個人交往和街談巷議等中介而起到的一種道德輿論功能的擴展。報紙不僅超越了個體敘事,而且對整個社會的風尚、民情和生活做了客觀的描述,因此作為「社區的日誌」,它不但幫助每個人熟悉地方事務,也提醒他關心他的鄰人。正因如此,報紙是「建造民主的基本原料」(帕克,2016:98-99)。可以說,帕克的鼓舞使燕大的學者們更明確地體認到報紙對於民主制度的不可或缺,報紙不僅在同一時間將思想灌注於無數民眾的腦海,同時也向他們傳達執行共同計劃的辦法,報紙由此成為結社的有效工具,並超越距離的阻隔把每個公民納入到共同體正在發生的歷史進程中。
這一點能使我們更好地理解《旬刊》的內容布局以及那些專欄作者的寫作用意。從1935到1937年間的《旬刊》內容可見,雖然幾經調整,但其一直維持四個版面:第一版是即時地方新聞,報道一旬之內試驗區內發生的大事小情,大到試驗區各類事業推廣,區縣政府政策措施、治安稽盜等,小到本地百姓尋常的農耕勞作、節慶禮儀,以及糾紛、火災等造成地方矛盾或損失的突發性事件;第二版是科學常識副刊,多為試驗區的執行幹事根據節氣時令而撰寫的關涉醫藥營養、嬰幼兒護理、日常清潔、流行病防疫、農產技術等方面的知識介紹;第三版為文藝副刊,用白話文,特別是通俗話本所講述的歷史文化掌故,來形象闡釋公民道德、家庭道德等新觀念;第四版則是時下發生的國內國際政治要聞。從采編和發行方式來看,《旬刊》由試驗區幹事負責到各村探訪新聞、搜集稿件,然後由燕大新聞學系學生編輯、校對,兩系分攤經費,後以報費充作基金。每期由燕大印刷所代印三百份,同時也借用新聞系所辦的《燕京報》的版面搭載發行;1932年十二月開始發行時免費取閱,自第五期起收費,每份銅元二枚。除試驗區機關自留二十份外,其餘送至各村公所和村小學,並張貼於各村大街壁。後因節省經費起見,取消張貼《旬刊》於街壁,改為《清河壁報》,張掛黑板,粉筆書寫,於每日上午九時登出新聞(燕京大學社會學系,1933:38)。
這份地方小報成為了試驗區機關和地方人士發聲的喉舌。《旬刊》通常會在每期第一版報底開闢一個名為「小評論」的專欄,這個匿名專欄用通俗白話,針對一旬內的大事小情,特別是一些突發性地方事件發表簡潔明快的社論,內容多涉及生活習慣勸誡、鼓舞地方公益、動員試驗區事業、配合地方政府推廣政策等。此外,試驗區在各期合作社運動、良種革新、圖書閱報室建立、講會或訓練班開課等活動都會配合《旬刊》的宣傳;在重大國事或紀念日,評論專欄也會與時俱進,提振愛國和公民思想。
《旬刊》組稿和發行也是試驗區外來知識分子增強與本地社區和人士互動,並以此嵌入、影響地方社會生活的過程。這一互動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根據農村節氣時令調整發行時間,每年在麥秋後停刊一個月,以待農閑之時復刊,調劑農村的生活,充實農人的耳聞;第二,動員村學中的師生,特別是小學生擔當投稿人和讀報人,通過這些識字的小先生習染他們文盲的父母和鄰人們的耳目;第三,編輯部鼓勵讀者來信提問,將人生問題、科學知識,無論個人困惑還是社會議題一併拿出來議論,形成社區內有關公共話題的「討論的場所」(燕京大學新聞系,1935年第67號、1936)。
許仕廉
余 論
本文從「制度-民情」關係的角度勾勒了早期燕京學派清河試驗運動的問題意識,以及圍繞這一問題意識而展開的理論和實踐工作。值得說明的是,將清河試驗運動置於清末民初政治和社會制度轉型的大背景中進行考察,理清鄉村建設運動諸流派一致面對的社會轉型核心問題,並不是要全然否定構成早期燕京學派學術譜系,以及在現實中影響清河試驗區建設的那些外來因素,也就是這批學者共享的那一源於20世紀早期美國社會科學語境,以及帶有殖民體系擴張色彩的社會福音運動。相反,這一研究意在提醒我們,究竟是哪些內生性結構要素促成了這些外來條件內化為一套獨特的知識傳統。換言之,20世紀初全球化話語所呈現的知識和權力支配,若不置於近代中國社會轉型機制——凝結在知識階層自我意識和民情歷史經驗的自我表達之中——我們將無從理解其在地化運動的動力基礎。在這一轉化中我們看到,一方面國家和知識階層在確定社會邊界和自我任務時,在觀念和行動上保持了一致;另一方面,知識階層在容受制度和文化資源時,不僅創生出一套新的知識傳統,也有意識地在地方社會中保留了治理空間。
對於如何理解這一知識治理的本質,本文也嘗試做出了不同於技術治理概念的解釋。以往對20世紀前後形成的發展理論的反思認為,發展理論「催生了一種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將社會生活看作是一個技術問題,是一個可被託付給發展專家來進行理性決策和管理的問題」,不僅如此,隨著國家理性化和知識標準化的推進,發展話語實質上成為一套社會控制知識,且是官僚化行動必要的技術手段(埃斯科瓦爾,2011:58-59)。對於早期燕京學派社會理論的檢討說明,它藉助於早期美國社會心理學以及中國傳統鄉治思想所表達的主旨,恰恰不適用於上述框架。清河試驗區的社會組織化運動呈現了圍繞「人格-家庭-社區」三個層面形成了新型的地方教化系統,蘊含在信用合作社中的救恤功能,以及講會、新聞中的風教精神,又意味著楊開道所推崇的那種以「鄉約」德化為主導,以社倉、社學相配合的鄉治組織形態的變體。因此,與其說這是一系列為應對現代國家理性化而進行的技術知識生產,毋寧將其界定為圍繞現代公民精神而形成的風教系統更為準確,換言之,這不是包裝成為道德力量的技術理性化,而是用科學和技術來建構現代社會道德之確當性自身。在這個意義上,知識治理不等同於知識權力的支配,而是基於新民德的人心和社會風習教育。
最後需要簡要說明的是,本文也涉及到如何理解構成中國社會學和社會工作傳統的區域理論和社區工作方法的性質。與以往研究側重在方法論內涵上有意將早期燕京學派的社會理論獨立出來的做法不同的是,本文藉助「制度-民情」分析框架對早期燕京學派的爬梳意在說明,一方面燕京學派對中國城鄉關係,特別是「市鎮」問題的關注一脈相承,但與後期魁閣學社不同的是,早期燕京學派發展出了構成中國社會學傳統的另一重要脈絡,即基於區域研究基礎上形成的社會行政和社會政策學說;我們看到,圍繞憲政國家及其所承擔的福利功能命題,早期學者將區域的界定、基層社會治理以及地方自治視為一總體問題加以處理而非陷於瑣細的方法和技術化的窠臼。
本文刊發於《學海》2017年第5期,轉載自公眾號「學海雜誌」;
限於篇幅,本文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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