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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的價值預設與困境突破:歷史學的分析與考量(上)

原標題:廉政的價值預設與困境突破:歷史學的分析與考量(上)


【編者按】據有關學者研究,「廉政」一詞幾乎不見於古文獻(《晏子春秋》:「廉政而長久」又作「廉正而長久」。吳則虞集釋引王念孫曰:「案『政』與『正』同,《文選·運命論》注引作『廉正』」),甚至新中國的前30年里,這個詞也很罕見,所以「廉政」是近30年方才流行的一個成詞。這一微小細節所包含的信息量無疑是巨大的。


「廉政」一詞雖然出現甚晚,但中國悠久的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廉政思想則極為豐厚,歷代王朝,無不把廉政視為生死存亡的根本,故一方面十分強調官員的廉潔自律和道德自覺,強調「廉,自檢斂也」,即嚴格的自我收束,形成了成熟的價值預設體系;另一方面,則是不斷強化制度設計,形成了課考制度、監察制度、諫議制度、獎懲制度等嚴密的防範體制;而古代廉政設計中蘊含的現實主義的人性論預設等,則是當下廉政建設中最值得參照的寶貴遺產。


近30年來,中國史學界圍繞著上述問題形成了50餘種專題著作和近千篇專題論文,張晉藩、王春瑜、卜憲群、吳光、王子今、張星久、余華青、劉明波等都對中國古代的廉政文化有深入的討論和總結,當然,正如卜憲群、張星久等學者所指出的,古代廉政體制中也包含著難以克服的局限與困境,只有在廣泛民主參與的基礎上才有可能走出困境,並真正激活傳統廉政文化中的政治智慧。


廉政的價值預設與困境突破:

歷史學的分析與考量(上)


卜憲群 張晉藩等 齊一放整理


(本文原載於《中國歷史評論》第四輯


一、廉政與廉政文化的內涵

卜憲群(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中國古代廉政文化建設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它大體包括廉政制度文化建設、廉政思想文化建設和廉政社會文化建設三個方面。三者相互推動,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了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的豐富內涵。


制度文化是制度形成的深層次背景之一,也是制度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積累的經驗與理念的升華。戰國秦漢以降,廉政建設由原先的道德追求向制度層面轉化,使得國家圍繞如何在政權體制中反腐倡廉做出了許多精密的設計,並在法律法規、監察監督、行政管理上得以體現。由此,廉政設計和建設也成為古代政治家的政治理念之一,這種理念既是廉政制度文化推動廉政制度建設的反映,反過來也豐富並發展了廉政制度文化的內容。例如,在秦漢的政治制度設計中,監察制度是多層次、多方位的。不僅各級行政長官有監察的職責,還有專職的御史和刺史系統負責監察。這種專職監察制度的形成並不是一種簡單的官職設置,如對監察官選任的特殊要求,將監察官的隸屬系統與行政官區別開來的做法,監察官以卑臨尊的監察方式等,體現了制度設計者的深刻思考。不僅在監察制度上,在官吏的使用規則上,如薦舉中的連帶責任制,任職中的地域迴避制,以及道德與能力並重的考核制等,也都體現了行政中的廉政意識。這些廉政措施所形成的政治理念上升為廉政文化在整個中國古代廉政制度建設上始終發揮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廉政制度建設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終究是隨著社會事務、政治事務的不斷分化而調整;同樣,廉政制度文化也不是靜態的、孤立的,它不僅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豐富,而且不斷向廉政制度浸潤,有力推動著廉政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制度與制度文化呈現出相互交融、相輔相成的格局,構成了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的一個重要特色。



廉政一靠制度,二靠道德。中國古代的廉政十分注重道德的力量,強調官吏個人的道德自覺、道德自律,即以「廉正」促成「廉政」。故「恆守正心」,是廉政必須的前提。


長期以來有一種觀點,認為封建剝削階級從根本上說是貪婪的、腐敗的,因而對古代廉政文化往往缺乏真誠的學習和體認。其實,第一,中國古代士大夫階層的「家國情懷」濃烈於當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結合的十分密實,個人的德行、家族的命運與朝廷的安危更是休戚與共,因而其對「恆守正心」的廉潔自律有著更切實的自覺;第二,古人不但注重自身的形象,更注重為子孫後代留下「清名」,追求「留得清名在人間」的「大名」,這也是古代廉政文化豐厚於後世的一個內因。


中國古代廉政文化建設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廉政思想文化的豐富多彩。中國古代思想家大都對現實問題高度關注,也在廉政問題上做出了許多理論思考與總結,這其中既有通過設官分職來加強權力制約、權力監督的具體設想,也有通過理想教育提升個人的道德情操以實現其為政清廉的目的,還有對社會現實的批判揭示腐敗對政權的危害。通過理想與道德的教育來追求政治的清廉始終是思想家們的目標之一。除了德教思想外,歷代思想家們的憂患意識也是廉政思想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生於憂患, 死於安樂」是許多古代傑出思想家的共識。歷代思想家的廉政思想並不僅僅停留在思想層面,還通過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多層次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向現實轉化。歷代諸多有為的帝王、政治家政治行為的背後,往往都鮮明的體現著思想家的智慧。廉政思想與廉政制度的緊密結合構成了廉政文化的一個特色。

廉政社會文化建設是古代廉政文化建設的另一個側面。所謂廉政社會文化建設應當包括三個層次:第一,統治階級通過政治宣揚在全社會倡導廉潔從政的社會風氣。第二,社會大眾的輿論監督。第三,各種旨在懲惡揚善的藝術表現形式。


上述三個方面並不是相互孤立的,它們彼此相互推動, 相互影響, 構成了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的豐富內涵。(《中國古代廉政文化建設的基本特點及歷史價值》,《中國監察》2006年第1期)


錢耿文(民航總局人事科教司培訓教育處處長)、劉明波(中央紀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廉政」作為一個構詞,不僅在我國古代史籍中甚少提及,即使在新中國建立後的三十多年中,也很少運用,其真正廣泛出現,則是1988年以後的事。但是,廉政所包含的豐富的社會內容早已有之。可以說,自從有了階級和國家政權以來,廉政就已在人類文明史上佔有一席之地。在古代,最早的「廉」字的本意是「堂隅」,比喻有稜角、鋒利。引申為方正、潔白、儉約、公平、不苟、明察以及迅捷、干煉、不拖沓等含義。


到了西周時期已把「廉」運用到政治領域,併產生了考察與評價官吏政績標準的廉政概念—「六廉」,即「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意為考察官吏的政績優劣,要以「六廉」為準則:廉善,指善於行事,獲得好評;廉能,指徹底推行政令,較好地貫徹法令;廉敬,指不懈於位,盡職盡責;廉正,指公正廉直,品行方正;廉法,指守法不失,執法不移;廉辨,指明辨是非,臨事清醒。可以說,「六廉」,是第一次把「廉」運用於政治領域而得出的一個較全面的評價官吏政績的規範體系。在以後的兩千多年歷史中,歷代封建王朝都以廉政的這個基本含義為指導,制定了大量詳細、具體的官吏廉政準則,建立了相應的督促保障機制,從而形成了中國古代悠久、完備的廉政制度。



(楊震)遷東萊太守。當之郡,道經昌邑,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昌邑令,謁見,至夜懷金十斤以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者?」密愧而出。


廉政是一系列的官吏從政規範和與此相適應的監督保障機制統一體。中國古代廉政的內容與特徵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關於官吏忠於職守、盡職盡責的規定,其內容主要有:防止玩忽職守行為;免去昏弱無能的人;懲治詐冒功績的人。第二,關於官吏的行政效率和效益的規定,其內容主要體現在保證各級官吏工作效率、推動各級官吏工作效益兩個方面。第三,關於官吏擅權爭利、越司侵權的規定。第四,關於官吏侵佔公物、貪贓枉法的規定,主要包括:貪贓枉法,即徇公法而貪賄賂;堅守自盜,即盜竊、貪污國家財產。第五,關於挾官勢侵佔他人利益的規定。第六,關於抑奢侈禁腐化的規定。第七,關於官吏經商營利的規定,以防官吏憑藉權勢,與民爭利,並對倒賣國家專營商品、通過邊境倒買倒賣兩種經商行為處罰最重。第八,關於官吏結黨營私的規定。官吏結黨是歷代封建王朝的一大禁忌,處罰嚴厲,這不僅是因為官吏可能由此營私,最主要的是它威脅到君主專制政權,為皇帝所特別忌恨。第九,關於官吏泄密的規定。(《古代廉政制度淺析》,《學術月刊》1994年第4期)


吳光(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古人所謂「廉政」的本來涵義,指的是清廉公正的政治。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政策的日益完善,人們對於「廉政」的理性認識也日益深化。「廉政」的基本涵義大致有四:一是就「政局」而言,即造就一個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圍;二是就「政制」而言,即建立廉潔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三是就「政策」而言,即制訂並嚴格實施確保政治清明的政策措施以取信於民;四是就「政德」而言,即要求各級官吏樹立廉潔奉公的官德與不貪不淫的私德以為民之表率。簡言之,所謂「廉政」,就是公正廉明的政局、政制、政策、政德的良性結合與辯證統一。而廉政的基本內容大致包括六個方面。第一,歷代統治者及思想家對廉政重要性的認識及其廉政建設的指導思想,包括不同歷史時期形成的一些獨具特色的廉政治國模式。第二,歷代有關廉政、監察的制度建設(包括司法制度、行政考核制度與社會監督機制)及這些制度的變革、損益情況及其歷史作用。第三,歷史上比較典型的防貪反貪、倡廉獎廉的政策措施及其得失情況。第四,各個時期官吏的政風、政德狀況及其對社會治亂、社會風俗的影響作用。第五,各個時期在廉政方面發生的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及其經驗教訓。第六,對當時及後世廉政建設產生了較大影響的重要文獻、歷史遺迹或實物證據等。(《廉政的內涵與中國廉政建設的歷史經驗》,《浙江社會科學》2006年第3期)


韓鍇(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概括地說,廉就是與貪污受賄等道德淪喪的腐敗相反對的清廉政治和與奢侈腐化等糜爛無道的行為相反對的高效行政,政就是政局的清明,政治的公正,政風的良善。合而言之,所謂廉政就是廉正,它既指靜態政局的清正廉明,也指動態政治的公正無私,還指官場風氣的正直良善,更指官員個人作風的廉潔正派。結合現代公共行政管理的有關內容,則其視廉政為行政高效和政府廉潔。從政府投入產出的角度講則為低投入高產出的高效政治運行。廉政對政治應該有以下方面內在的規範性要求。從程度看,廉政有水平高低的不同要求,總體而言有低、一般和高限三種標準:低限要求就是不得受賄,不能貪污;一般要求就是履行職責,工作正常;高限要求就是率先垂範,精幹高效。從行政主體高效運行的角度看,廉政是對集團個體的共同要求。廉政既是對單個官吏的個體要求即公正無私,也是對統治集團的整體要求即政局清正廉明。從內容來看,廉政是對官員德能勤績的全面要求。它既然有行政高效和政府廉潔的涵義,則廉政就不僅僅是德的要求,還包括能力、勤政和業績方面的內容。從服務對象來看,廉政是朝廷和庶民的一致期望。統治集團為了達到長治久安和王朝的長遠利益,必然要求政治局面清廉,朝廷官吏廉潔。庶民更是希望如此,因為這是負擔減輕、生活幸福的外在重要條件之一。從官吏扮演的角色看,廉政是為人做官的共同要求。任何一個官員均集為人與做官兩種角色與一身,「官」與「人」結合為一體,難以截然分開。此外,從律令的角度看,既是自律的要求,也是他律的要求;從約束的角度看,既是道德的軟性要求,也是法令的硬性要求;從修養的角度看,既是心理的內在要求,也是行為的外在要求;從制約的角度看,既是個人素質的要求,也是社會制度的安排。廉政的本質是為民。廉政為民的本質,就統治集團整體而言就是執政為民,就統治集團的個體而言就是出仕為民。所以在人們的心目中為民請命是廉政,愛民如子是廉政,重視民生是廉政。總之,一切有利於人民的言語和行為,有益於人民的對策和舉措均屬廉政範疇。中國古代廉政建設的最大特徵是前明後暗、朝難保夕,其基本規律有:創業帝王多數由廉開國;短命王朝呈現廉政驟變;長命帝王大多前明後暗;王朝中興多從廉政入手。(《中國古代廉政建設的現代闡釋》,《浙江學刊》2006年第3期)


袁北星(湖北省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所研究員)、問青松(湖北省廉政文化建設研究會會長):傳統廉政文化是中華民族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形成的以廉政價值觀念為核心的優秀文化。傳統廉政文化總體上包括廉政思想文化、廉政制度文化和廉政行為文化等層次。其中,發端於原始社會,經過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形成的傳統廉政思想文化,最具穩定性和決定性,是傳統廉政文化體系的核心。傳統廉政思想文化具有豐富內涵和鮮明特徵,其精髓體現在治國、為官和修身等各個方面,體現著古代進步思想家和政治家善於廉潔從政的政治理想和政治訴求。為政以德、為官尚廉、廉以律己等主要內容,構成傳統廉政思想文化的基本內容。第一,廉是治國之本:廉者,政之本業。古代政治家把廉潔與政治相結合,強調「廉」是治國理政的四大綱領之一。廉政關乎國運,成為中國古代統治者的執政共識,而廉政之所以關乎國運,其根本在於它體現著對民生、民權與民力的尊重和敬畏。廉政也是一種民本意識的覺醒,它把政治上的廉貪與民心向背聯繫起來,並使之成為民本的政治標準。第二,廉是為官之道:廉者,仕之本。重視官德,倡導為政以德、為官尚德,是中國傳統政治倫理的精華所在,也是中國傳統廉政思想文化的重要內容。君王貪腐必喪國,官吏貪腐必亡身,故治國當先治吏,治吏必先尚廉。官吏不能做到廉潔公平,治道必然衰敗。「廉潔」、「廉平」、「廉正」、「廉直」、「廉謹」既是執政者最為重要的道德準則,也是歷代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第三,廉是修身之要:君子之道,貧則見廉。以提升自身修養為出發點,以實現政治清廉為目標,是中國古代許多優秀思想家和政治家追求人生價值的一種路徑。廉者必知恥,知恥則能廉。知恥是廉潔的前提,廉潔是知恥的表現。倡導知恥,體現了傳統廉政思想文化對人的道德良心的高度重視。節儉是清廉養成的必然要求,養廉的關鍵在於從儉,若自奉不儉,只會貪得無厭。歷代明君賢臣視儉樸為美德,並將「貴廉潔、賤貪污」作為修身齊家治國的基本原則。傳統廉政思想文化的鮮明特徵體現在:在傳統廉政文化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以明君賢臣和人民大眾為倡導和踐行主體;隨著時代的發展逐步豐富,並貫穿於傳統廉政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實踐之中;其歷史價值不可否認,但未成為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主流文化,因而無法改變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腐朽沒落的命運。(《論中國傳統廉政思想文化的基本內涵和主要特徵》,《江漢論壇》2012年第12期)


兩袖清風的來歷


明朝正統年間,宦官王振擅權,各地官僚紛紛獻金銀珠寶討好他。但巡撫于謙進京奏事從不帶任何禮品。同僚勸他:「你雖然不攀求權貴,也應該帶一些土特產如線香、蘑菇、手帕等物,送點人情呀!」于謙舉起兩袖風趣地說:「帶有清風!」兩袖清風的成語從此便流傳下來。為此,他還曾作《入京詩》一首:絹帕蘑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二、廉政的價值源頭與人性論假設

張星久(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包括中國在內的君主專制政體同其他政治統治形式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它公開奉行的是「家天下」或「朕即國家」原則,把國家和國家權力視為君主及其一家一姓的當然私產,進而賦予君主個人至高無上、不受法律限制的絕對權力,從而這一制度的核心價值和最高目標就是肯定君權的絕對性,維護和滿足君主「私天下」的王朝利益,並把這種「私天下」利益界定為最大的「公共」利益。監察廉政制度作為君主專制制度的組成部分,當然也是按照上述目標和價值系統設計出來並圍繞它們運行的。


然而這種以君主和家天下私利為核心的「公」,還只是傳統政治制度中一個層面的價值目標。實際上,它還包含著另外一層的「公」的理念或目標,這就是基於儒家「民本」思想的「公」,它強調以「立君為民」、以「民心」、生民的利益作為國家的最高原則和目標,而非滿足一家一姓之私利。實際上,就是把維護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利益作為最高的政治價值訴求。我們在史書上常常見到的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所謂「民惟邦本」、「王道無私」等等,就說明了這一點。這種「公」和君主家天下利益之「公」之間自然存在著很大差距乃至摩擦衝突,但也不無調和溝通之處。首先,從儒家的「道」和「公」的原則派生出來的諸如「重義輕利」、「君子謀道不謀食」、「明廉知恥」等觀念,至少對於專制國家的廉政監察制度提供了直接而深厚的道德倫理支撐。其次則是因為,雖然自從傳子不傳賢的君主制確立以來,政治常陷於「一姓之私」的格局,儒家道德理想和「公」的目標未嘗「得行於天地之間」,但以儒家「道不遠人」、「不假外求」的道德實踐精神而言,它不像基督教那樣把人類解放的希望寄託於這個世界之外,而是立足於現實,把專制國家作為行「道」之「器」或工具,去努力「弘道」、造就實踐「王道」或「公」的條件,從而專制君主及其王朝私利在一定意義上又有可能成為「王道」之「公」的起點。


因此,無論從「公」的最高理想還是從其現實主義的道德實踐策略的角度出發,儒家都會支持在現有政治體系內建立一套嚴密的監察廉政制度,並將其「公」的原則灌注其中,構成帝制中國的監察廉政制度的主要價值源頭。(《從價值預設看帝制中國廉政監察制度的歷史困境與現代意義》,《廣州大學學報(社科版)》2009年第2期)


王子今(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中國傳統政治倫理與政治道德長期以來堅持以所謂「廉潔」、「廉正」、「廉謹」、「廉介」、「廉直」作為從政者行為的典範,強調政治管理人員應當以「廉」這一道德信條作為標尺來「進德修業」,方可以實現所謂「德化」。歷代王朝在道德導向方面大都特別注重「廉」這一原則,而以「廉」為操守,確實有益於調整階級關係,有益於改善統治集團的政治形象,有益於政治秩序的安定。中國古代廉政制度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有利於通過改進統治政策和規範統治集團的政治行為,可以增加古代國家政權自身調節的能力,可以促使吏治有所改善,政治相對清明,從而在一定條件下穩定政治局勢,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必要的社會條件。中國古來政治建設之完備,政治管理之嚴密,表現出獨有的鮮明特色。廉政制度本身即中國傳統政治形態的內容之一,同時作為一種重要因素影響著整個中國政治史的面貌。我們民族傳統政治心理對於廉潔風範的尊崇,其形成在某種程度上也與千百年來關於廉政的政治宣傳有關。而對於「廉」的肯定,無疑是中國傳統政治道德中值得繼承的成分。(《簡評<中國古代廉政制度史>》,《中國圖書評論》1992年第1期)



(左圖)余華青主編《中國古代廉政制度史》,西北大學出版社,1991年出版。(右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

段懿真(雲南省勐海縣民族中學一級教師):懲貪倡廉是維護統治的基本要求。貪污腐敗雖然有時為最高統治者所容忍,甚至縱容,但從整體上看,歷代統治者為了維護其統治,都要從制度上進行規範和遏制,歷史上不斷完善的諫議制度、監察制度、法律制度、考核制度、迴避制度等的出台和施行,即是明確的標誌。在懲貪防貪的同時,對「廉」的倡導也同樣明顯。「清正廉明」、「吏治清廉」一直被視作從政者的主要行為規範。在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念中,「廉潔」、「廉平」、「廉正」、「廉直」、「廉謹」也是主要的道德準則。不少帝王也時常以「清廉」對官員進行誡勉,其中以康熙的話最具有代表性:「爾等為官,以清廉為第一,為清官甚樂,不但一時百姓感仰,即離任之後,百姓追思建祠以祀,豈非盛事。蓋百姓雖愚,而實難欺,官員是、非、賢、不肖,人人有口,不能強之使加毀譽。爾等各宜自勉。」這種「誡勉」,事實上是在強調以「廉」為操守、為官德,鼓勵官員以「廉」來獲取從政的聲名。(《初探中國古代社會的反腐倡廉》,《山西財經大學學報(高等教育報)》2007年第1期)


張星久:既不過分地相信官員的道德自律,也不迷戀冷冰冰的制度,而是在剛性的、正式的制度「約束」之外,又重視發揮道德教化、廉政文化的「內在調控」作用,營造防範官員腐敗的「思想防線」和文化氛圍,並在選拔監察官時格外重視其獨特的「官德」要求。從當代政治學的角度看,古人已經注意到文化意識形態是一種降低制度運行成本的節約機制。又比如,古代監察制度設計中強化監察機關的獨立地位,使監察機構只屬於一個最高機構(君主)垂直管轄,以保證其獨立行使監察權。從監察學的原理看,這是在傳統政治體系的格局內最大限度地實現異體監督原則。另外,對監察官採取秩卑權重、提高政治待遇、給予良好的升遷途徑的做法,以及建立對監察官的各種權利保障機制,激勵其進取心,實行多形式、多層次的監察,防止失監、虛監問題的發生,建立監察責任制,重視監察立法,規範監察機構的活動等等,在這些今天看似尋常的制度設計,實際上蘊含著深刻而又理性的人性論預設:現實中的人是複雜的,人的需求是多樣的;要想使監察官履行好職責,他們不能被假定為不食人間煙火的道德君子,而首先應該被作為利益主體對待,在失去制度約束的情況下他們甚至可能成為追逐私利的「小人」,在制度設計中應該充分估計到人性中最壞的可能性。比如讓監察官秩卑權重,其道理就在於「官輕則愛惜身家之念輕,而權重則整飭吏治之威重」。而諫議官多從年輕有才華的官員中選任,也是由於看到,人之常情是「位高則惜其位,身貴則愛其身」,容易顧慮私利而不敢仗義執言,少年新進則「位不足惜」,有違必諫。這些制度設計中蘊含的現實主義的人性論預設,和現代政治學、公共管理學中的精神是高度契合的,對於我們今天的政治制度和監察廉政制度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啟示借鑒價值。(《從價值預設看帝制中國廉政監察制度的歷史困境與現代意義》,《廣州大學學報(社科版)》2009年第2期)



周興春(德州學院歷史社會學副教授):建立廉政的重要意義,是貞觀君臣從總結歷史教訓中得出的。第一,他們認定廉政興邦,奢政亡國;要使國家長治久安,君臣吏民共享富貴太平就得堅決實行廉政。貞觀君臣在總結秦皇、漢武因多欲而亡國敗政的教訓中得出了正確的結論,這就是多欲肆奢,禍難遂興;抑情損欲,人安國寧。隨著時間的推移,對奢政亡國這一教訓,貞觀君臣的認識愈加深刻。窮奢極欲必亡,清靜節慾必興。百姓的安樂取決於君臣的清靜。第二,從人民反對奢政的態度中充分認識到:不行廉政,政權難保;不行廉政,自身難保。這在很大程度上使他們竭力實行廉政,不敢枉搞奢政。第三,他們認識到,不行廉政,守成則難。古今不知有多少一呼而得天下者,建國後卻因奢侈腐敗,短命而亡,故守成難。難就難在節慾防奢難。奢政能否實行,事關守成的成敗。第四,貞觀君臣認為奢政不禁則必亡。人性本惡,嗜欲縱奢,如無約束,則無足欲止侈之度,節慾禁奢之時。此性不抑,奢政必縱,政權必喪。由於貞觀君臣自覺接受奢政亡國的歷史教訓,從而相互監督,彼此砥礪,抑性制情,故廉政得行,奢政得禁。君能節慾,臣能戒奢。上下廉潔,政風清約。(《論唐貞觀君臣的廉政觀》,《山東社會科學》199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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