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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痕伺候賈寶玉洗澡那回,二人真的敢越雷池嗎?

文/富鴻雪

在《紅樓夢》中,碧痕伺候賈寶玉洗澡的事情一直是紅學界及坊間作者爭論的焦點之一。對這件事的看法,直接會影響對賈寶玉這個人物形象的看法,也會影響對本書立意主題的看法。這是個極為複雜的問題——既是倫理問題又是文學問題。

原著中是這樣寫的:

「罷,罷,我不敢惹爺。還記得碧痕打發你洗澡,足有兩三個時辰,也不知道作什麼呢。我們也不好進去的。後來洗完了,進去瞧瞧,地下的水淹著床腿,連席子上都汪著水,也不知是怎麼洗了,笑了幾天。我也沒那工夫收拾,也不用同我洗去。今兒也涼快,那會子洗了,可以不用再洗。我倒舀一盆水來,你洗洗臉通通頭。才剛鴛鴦送了好些果子來,都湃在那水晶缸里呢,叫他們打發你吃。」

前後文很簡單,晴雯說要去洗澡,寶玉說與她一起洗。正是在這個情況下晴雯說了這番話。這僅僅是一番笑話,說完也就罷了,並沒有人多想。很多讀者藉此認為二人有染,理由是不夠充分的。如果給予文本分析的話,會發現,這段話可以有多重解讀。

第一、「不敢惹」三個字,透露出碧痕伺候寶玉洗澡時應該是打鬧行為,而不是男女親密行為;第二、三個時辰是六個小時,六個小時意味著要不斷換水才能保持水溫,儘管當時是夏天,寶玉如此嬌貴,不至於冒著涼的風險;第三、晴雯不可能負責記時,六個時辰應該是誇張,如「淹床腿」、「汪著水」也全是極為誇張的說法;第四、沒人把這事當回事,如果有男女之事早已傳揚出去了;第五、諷刺挖苦誇張是晴雯的個性,這裡更多是挖苦寶玉。

劉心武評價碧痕的時候,認為碧痕應該與水有關,很多人藉此認為,碧痕是碧波之痕的意思,是「浪」的意思,這種說法有些牽強。從碧痕一直到最後也沒有被王夫人打掉可以看出,她是相貌一般,沒有任何危險性的女孩,她不具備勾引寶玉的資本。

還有就是,襲人與寶玉偷試雲雨之後,再也沒有敢第二次。同時,襲人認為,賈母把自己給了寶玉,所以她才自我解脫認為,不算越禮。碧痕就不同了,賈母、王夫人從未給過她任何許諾或暗示,她如果敢越雷池的話,等待她的只有一個結果——死。

尤其是,根據學者文哲的推斷,賈寶玉當時才十四歲,在古代依然屬於未成年人。碧痕如果與賈寶玉有染,在當時的時代是有極大生命危險的。

寶玉與碧痕如果越雷池的話,他們將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我們對比下接下來的寶玉挨打就知道了。晴雯戲說寶玉和碧痕是第三十一回,寶玉挨打是第三十二回。學者周五純認為,寶玉挨打是兩個原因,第一個就是金釧事件,第二個是蔣雨涵事件,而前者更重要。

金釧事件僅僅是寶玉調戲了下金釧,金釧回應了幾句,王夫人就極為警覺,打了金釧,金釧羞憤跳井而死。賈政大怒,要打死賈寶玉。儘管金釧事件只是其中一個原因,但是從這個原因可以看出,在賈府,男女關係方面也是極為謹慎的。

再從後面晴雯僅僅表現出了妖媚的一面就引起了王夫人的警覺可以發現,碧痕如果與賈寶玉有染,且被晴雯說得有鼻子有眼的話,等待碧痕的命運至少是被趕出賈府。從碧痕的善終可以看出,越雷池這件事百分之百並不存在。

參考文獻:

1.劉心武,《劉心武揭秘紅樓夢》;

2.曹雪芹著,無名氏續、高鶚修訂,《紅樓夢》,人民文學;

3.文哲,《賈寶玉的年齡推斷》;

4.宋淇,《怡紅院的四大丫鬟》;

5.周五純,《重論「寶玉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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