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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評:毛不易翻唱侵權!主辦方就別自封「負責任」了

——本文約900字,閱讀需3分鐘

近日,毛不易因在演唱會上翻唱李志《關於鄭州的記憶》,被李志發聲控訴侵權。此事曝光後,毛不易本人的微博很快做出了回應,除了向李志表示歉意外,也宣稱版權問題是全權交由主辦方處理,並強調這是白紙黑字寫在於主辦方的合同里。

而就在剛才,毛不易則轉發了主辦方杭州藝尚春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的聲明,表態稱維護所有音樂人的權益於我們永遠不會只是說說而已。這個態度似乎還是不錯的。

但是細看主辦發這個聲明,北京時間「銳評」覺得恐怕有些詞句值得商榷了。

首先,主辦方的聲明雖然承認是「監管不利」,但是並沒有說明究竟是因為什麼造成這樣的侵權事件發生,其監管是內部事務,自然應當由其說明,目前這套說辭顯然達不到李志要求的「合理解釋」。

更荒謬的是,主辦方在聲明中自稱是「負責任的演出公司」。銳評君很好奇,請問這次侵權事件的發生,從哪裡可以看出是「負責任的」?如果說負責任的公司就把版權事務處理成這樣,那不負責任得處理成什麼樣子呢?這還真是重新定義了「負責任」三個字,真讓人跌破眼睛,三觀盡碎。

同時,這份聲明還聲稱自己是「積極解決」。請問如果不是網路輿情洶洶,能這麼快反饋?為什麼毛不易的道歉都出來了,這家公司的聲明才姍姍來遲,難道說這家公司的人對是否侵權自己心裡沒點數么?

在銳評君看來,出現了侵權問題,向被侵權一方道歉是應有之意;同時應該說明究竟是哪個環節的什麼人出了問題,並說明如何處理當事人。

至於毛不易所說的「不是說說而已」,不知道是不是一種諷刺,因為主辦方這份聲明中除了道歉,沒有提到如何賠償,以及如何處理責任人,至少目前看仍然停留在「說說」的層面上了。

在銳評君看來,此事責任關係並不複雜,第一責任人首先是毛不易本人,他是侵權行為的具體實施者;其所在公司和相關主辦方則是責任最大一方。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毛不易本人作為選秀歌手出道時,主打的標籤之一就是「原創」。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歌手,卻親手實施了侵權這樣的行為,相信不論是毛不易本人還是廣大歌迷,都是不願意看到的。

那麼對於此事,希望可以像毛不易所說的那樣,「不是說說而已」,而是真正賠償到位、處理到人,給被侵權對象一個交代,給原創音樂一個交代!

文/北京時間評論員 佘友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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