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1 談一談詩
不久前有人問我,你是不是喜歡寫古詩?
不知怎麼的,這個問題竟一下把我問住了。記得當時我東拉西扯似是而非地扯了一通,到最後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事實上,我相當欣賞新詩改革的初衷。在我的理解里,新詩是朝著一個美好的終極理想發展的,那就是:人人皆可作詩。詩真正的核心在於抒發人們的情感,表達對於這個世界的理解,所以只要是有情感的人,就應該有權利用詩來抒發它;想通過詩來抒發情感卻苦於詩格律的桎梏而不能盡情暢意的,就應該有權利把這桎梏甩開。所以新詩發展到今天,理論上已經廢除了任何形式上的要求。你登上長城,壯懷激烈,仰天長嘯,張口吟道:「長城啊長城,真他媽的長!」——這就是一首詩。
但是詩真的就因此更加彭勃發展了嗎?人人都在作詩的時代真的臨近了嗎?不說你們也知道答案。實際情況是,除了所謂的詩人之外,已經沒有幾個人還在讀詩。即使讀,人們也更樂意選擇古典詩詞,還活著的詩人如果想要出現在公眾視野里,要麼得是個腦癱,要麼就要躺到鐵軌上去。
所以新詩為什麼陷入這樣的窘境呢?問題不在群眾身上,就在新詩本身。在大刀闊斧地掙開舊詩的音韻格律的「桎梏」之後,新詩事實上也在無形中捨棄了另一樣東西,那就是詩歌的形式美。讀現代一些詩人的詩(不說名字,反正你們肯定沒聽說過),就像咬一個在樹上結了十年還澀得要命的桔子,讓你幾乎有一種心疼的感覺,覺得人家瘋瘋癲癲廢寢忘食經營許久的文字,讀起來居然就這樣感覺全無,讀了下一行忘了上一行。另外,離開格律後,詩人們自然就要在內涵上狠下功夫了,這一狠,就狠出了裝神弄鬼的感覺,寫出來的東西全世界就他們自己能看懂,叫人們怎麼接受?
至於說古詩詞,就我個人來說,比起喜歡,我更願意說是被它積澱千年的文化氣質所吸引,被它的婉約優雅所感動,被它讓人吟哦在胸呼之於口的形式之美所折服。並且這只是純粹的個人感受。
所以對於文章開頭的問題,我現在有了明確的答案:不能說喜歡,因為所有新詩也好,古詩也罷,都是在抒寫情感;但是為了你,我願意用古詩,因為要配得上你,不僅要最美的詩句,還要有最美的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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