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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時我把剛買的婚房留給女友,誰知不出3月她就發來結婚喜帖

每天讀點故事app作者:商錦維 | 禁止轉載

1

外面天色灰濛,飄著鵝毛大雪,最近降溫嚴重,乾燥又寒冷,剛好是一年中最難熬的時節。

路上行人匆匆,潔白的雪花剛一落地就被印上了各路足跡,化成了黑色的雪水。咖啡店裡十分溫暖,各種綠色植物春意盎然。

男人脫下大衣,笑著坐下,「真是不好意思,這天一下雪道上就堵得不行,讓您久等了。」

宿欏一邊笑著客氣說沒事,一邊打量了一下這位孟先生。三十齣頭的年紀,身材保持得還可以,修身的襯衫配上西裝馬甲,只是腰身那塊還是略微被撐得有點緊繃。前額的頭髮噴了啫喱抓得挺高,身上一股混雜著煙草和男士古龍水的味道。

一張臉長得也不錯,看得出當年應該是小鮮肉一枚。不過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幾年之後,還是難免露出了幾分油膩。

那邊玩手機的店員小妹見到孟先生進門,馬上放下手機,殷勤滿滿地過來,略帶嬌羞地推薦了一款巴拿馬咖啡。男人笑著一擺手,「行行,就來這個吧。」然後又問宿欏,「宿老師您要喝點什麼?」

宿欏發現這男人笑起來的時候有一雙桃花眼。

看著店員小妹笑著離開,孟先生才轉過頭來說:「那個,要不咱們就開始吧?」

宿欏點頭,「好。」

孟先生又笑笑,有些尷尬似的,「那個,其實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就是最近一直晚上睡不好,然後那天開車去杭州,我小表妹是你的忠實粉絲,非要在車上聽你的節目,我就跟著聽了幾期。然後覺得你說的都特別好,就是,能說到心坎里那種。我也是突發奇想,就給你發了個郵件,沒想到就真能把你約出來了。我這人吧,特悶騷,還好面子,從來都不跟人說心裡話的。」

宿欏說:「孟先生你不用不好意思,你可以放心,我一定會保護你的隱私,如果你不願意,我也不會在節目里講任何關於你的事情。」

孟先生說:「那倒也沒事,反正你都是用化名來講故事的。你要是覺得我的故事能拿去節目上講,我也沒意見。」

宿欏笑笑,「好。」

店員小妹過來送上咖啡,臨走前又充滿期待地看了看孟先生。

孟先生喝了一口巴拿馬咖啡,整個人靠在了沙發背上,想了一下,才說:「你看電影《前任3》了嗎?」

宿欏看著他點頭,「嗯,看了。」

孟先生來了精神,道:「我覺得,我就跟電影里的男主角一模一樣!而且你看特別巧,我也姓孟!我都懷疑這電影編劇是不是認識我前女友!」

宿欏笑笑,「那就說說你和你前女友的故事吧。」

孟先生嘆口氣,「哎,我跟她也是在一起五年才分的手。當初她跟我的時候,我大學剛畢業,一窮二白的,她也不嫌棄,跟著我一起住幾平米的小房間,就是三居室里最小的卧室,不到十平米。那時候每天早上她都要起特別早,就是為了先幫我佔了衛生間洗漱,不然隔壁房間合租的人一上廁所就是半個小時。」

宿欏點點頭問:「後來生活好了,你就買了大房子給她?」

孟先生點頭,「是啊,那幾年我拼了命地加班賺錢,終於趕在房價還沒漲太高之前給她買了房。那是我給她的承諾啊,累到吐血也要做到。可是,我不明白為什麼她有了房子之後,還是沒有安全感。就跟那電影里一樣,總是怪我沒時間陪她,還成天擔心我在外面拈花惹草,我哪是那種人啊!」

宿欏餘光看了一眼正巴巴望向這邊的店員小妹,沒說什麼,示意他繼續。

孟先生便繼續說:「後來就是沒完沒了地鬧,吵架,冷戰,越來越難哄。你都不知道我每天在外面忙工作累得要死要活的,回到家裡還要對著她那張陰陽怪氣的臉,我有多鬱悶。

「為了讓她在家不寂寞,知道她喜歡小寵物,我還特意給她買了一隻大金毛,可還是沒法轉移她的注意力。我覺得我也沒做錯什麼,她就成天苦大仇深的,好像我多渣男一樣。還有她那幾個閨蜜,更是氣人,成天在她耳邊吹風說我是什麼直男癌,一個個的都沒安什麼好心眼。結果我就成了天下第一大混蛋了。」

宿欏笑笑問:「是誰提的分手呢?」

孟先生又嘆口氣,「這裡跟電影不一樣了,是我搬出去了,我把房子留給了她,也算仁至義盡了吧。」

宿欏問:「她沒有挽留你?」

孟先生放下手中的咖啡,「完全沒有!我都沒想到怎麼能這麼決絕!我倆真的是沒有一點大矛盾,那天我被氣得搬出去,也是因為一點小事吵架,我受不了她一直絮叨才出去的。本來以為過兩天她就算不主動找我,也該給點暗示給我個台階下吧。我後來忍不住找她,說房子都給她,還有什麼想要的儘管開口。她居然就回復了一句,謝謝……就完了!」

宿欏側著頭思索了一下,又問:「那你也沒再向她低頭?」

孟先生看看宿欏,眼睛發亮,激動道:「我還能怎麼找她?我房子都給她了,她都不回頭!」他說著目光又暗下來,「我後來也想通了,要是分開了她能開心點就分吧。然後你猜怎麼的,沒過多久,也就兩三個月吧,她就訂婚了!還給我發了喜帖,下個月就辦婚禮了!」

宿欏沒說話,只用一個安慰的眼神緩解他的情緒。安靜了許久,才問道:「《前任3》這個電影是誰陪你去看的?」

孟先生愣了一下,面色有些不自然,「我知道她訂婚以後覺得自己也該放下了,所以就找了個新女朋友,跟她一起看的。」

宿欏笑笑,沒接下去。

孟先生輕咳了兩聲,問:「林老師,你聽了我的故事,是不是覺得特沒意思啊?我自己這麼講出來,也覺得好像有點兒……哎,不過說出來就感覺好多了,要不我憋得真是難受。這些事兒要不是對著你,我是絕不會跟別人說的,再好的哥們兒都不會說。」

宿欏道:「我覺得你這個故事挺好的,很有代表性。《前任3》這個電影能受到這麼多關注,也是因為很能代表當下年輕男女的生活吧。」

孟先生點頭,「我看了特別有同感,以前我從來都不看這些膩膩歪歪的愛情電影,可那天看完了之後,晚上就失眠了。然後還下了那首主題歌到手機上,反覆聽,特別矯情。」說著笑了兩聲。

宿欏笑而不語。

孟先生看看她,欲言又止,終於開始開口:「林老師,我說了這麼多,你聽了有沒有什麼評價之類的,或者幫我分析分析我和我前女友的感情到底哪出問題了?」

宿欏回答:「孟先生,你想聽我說點什麼呢?寬慰你叫你放手的話,還是代替你的前女友罵你幾句?你對於這份已經過去的感情,最後留下來的,到底是遺憾,後悔,還是只是為自己曾經的付出而感慨?」

孟先生沉默著,皺起眉頭,許久才說:「我也不知道,所以才來問你。你覺得我應該是什麼心情?總之我現在心裡就是揣著一種情緒,怎麼都放不下,特別鬧心。」

宿欏笑笑,「其實也沒必要非要弄清楚這個情緒是什麼,人本來就是複雜的動物。我猜你也不會想要再跟她有什麼實質性的後續發展,對嗎?」

孟先生又沉默了。

宿欏繼續說:「但是你本來還抱著一絲希望她會回頭來找你,至少好好感謝一下你贈她房子的恩情。」

孟先生點頭,「對。」

宿欏接著道:「可就算她回頭來找你,其實你也不會再跟她複合了。相信你周圍的人應該也這樣勸你,你們兩人現在的條件差距已經非常明顯。你離開她有大把的新女孩可以選擇,年輕漂亮家世好的、溫柔體貼會賣萌的,數不勝數。

「可她離了你,可能是錯過了一生中最好的選擇。畢竟她年紀不小了,女人到她這個階段高不成低不就,很難再遇到一個真愛,大部分也只會草草找個普通人結婚。」

孟先生道:「可現實是她比我先找到了人,而且馬上就要結婚了。」

宿欏道:「這大概就是你最不能接受的一點吧?」

孟先生的目光一滯,怔忡片刻,緩緩嘆了口氣,「是啊,你說得對。」

宿欏點點頭,看了下手錶,「今天的諮詢時間已經到了,你回去好好想想,如果還是想不開,咱們可以再約時間談。」

兩人出了咖啡店,漫天的大雪,迷茫一片。

孟先生拿出車鑰匙解鎖了路邊一輛凱美瑞,「不如我送你吧。」

宿欏笑道:「不用了,前面地鐵站很近。」

宿欏走到了十字路口,要轉彎的時候見到孟先生正開著車也到了路口,他探出頭來:「還是我送你吧,雪太大了。」

宿欏剛要開口說真的不用,忽然左前方一輛大吉普失控一樣地沖了過來,路上行人一陣恐慌,驚叫著躲閃,宿欏下意識地伸出手指著那邊喊:「小心!」

一聲巨響之後,那輛吉普狠狠地撞在了孟先生的轎車上,那輛凱美瑞就硬生生地被向後推行了一段路,前車廂縮進去一大截,風擋玻璃嘩啦碎裂了。孟先生的頭還卡在車窗沒有縮回去,身子緊貼著方向盤……

2

醫院的急診室里氣氛緊張,剛剛一輛剎車失控的吉普在鬧市區橫衝直撞,引起了巨大恐慌,造成了十幾人受傷,直到最後撞在了一輛十字路口等紅燈的凱美瑞上才停下,吉普司機和凱美瑞司機均重傷昏迷。

丁嘉琳本來請了兩天假,要準備跟未婚夫一起回一趟老家。她最近剛把房子賣了,套現了一筆錢,想拿回家給爸媽買一套房子改善生活,剩下的錢打算拿來和閨蜜一起開個寵物店。那是她一直以來的夢想。

因為她覺得,比起男人,還是寵物更忠心,也更聽話。

而事到如今,她想要的也不多,不過就是一點溫暖和安慰罷了。

坐在急診室外的長凳上,她焦慮得直冒虛汗,因為那扇門裡躺著正在做手術的,是她的未婚夫。原本說好了要過去接上她然後一起開車回老家的,可她等來的確是他車子剎車失靈發生事故重傷的消息。

她聽說這事的第一反應,竟然是預感應驗的罪惡感。因為那輛破車,從未婚夫第一次開著來見她時她就不喜歡,覺得太破了,比起前任的凱美瑞差得遠了。那時她就覺得這破車開不得,遲早要出事。可是她什麼都沒有說,因為她不想破壞自己在未婚夫心中的形象。

畢竟,他是茫茫人海中難得的對她如此上心的男人。

雖然他們是同鄉,可其實也不是太熟,長達十幾年的過往裡,他在她的印象中也不過就是個人名。可這樣的老相識,在一眾相親對象之中也足夠脫穎而出了。

於是他們見面的第三次,他就主動表白說曾經暗戀她,她便也不再矜持,答應了他的求婚。

有什麼關係,她只是想找個人結婚,剛好是他而已。

就在幾天前她還做了個奇怪的夢,他滿臉憤怒地指著她鼻子罵:「騙子,你會遭報應!」醒來的時候一身冷汗,然後大半夜的對著窗外清冷的月光發獃,覺得或許這個夢也有一天會應驗。

可怎麼,現在報應卻到了他的身上?

丁嘉琳不敢想,覺得腦子太累,亂糟糟的。她把手指插進頭髮,用力地撓著頭皮,覺得呼吸困難。

「你還好嗎?」身邊一個聲音問。

她抬起頭,看到一個女人,面容清秀,表情柔和。

「我……我心裡很難受。」她說。

女人在她身邊坐下,伸手輕輕拍了拍她的背,「你好,我叫宿欏。」

她說:「我是丁嘉琳,裡面做手術的人是我未婚夫。」

宿欏的目光微微一動,「就是那個吉普車的司機?」

丁嘉琳點頭,「我總覺得是我害了他。」

宿欏問:「警察剛來過,說是車子本身出了問題,和司機沒關係的。你為什麼這麼覺得?」

丁嘉琳忽然淚水就充滿了眼眶,「因為我根本就不愛他,卻要跟他結婚。我欺騙了他的感情,他對我卻是全心全意。這輛破車,就是他為了能讓我覺得有面子才買的,改裝二手車,殼子很新,可裡面都是破零件。我明知道他這麼做不對,卻什麼都不說。因為我怕,我怕傷害了他的自尊心,我怕他會不跟我結婚……我明明根本就不愛他……」

宿欏聽著,從包里拿出了紙巾遞給她,問:「你為什麼這麼堅持要結婚?和一個不愛的人?」

丁嘉琳拿著紙巾貼在眼睛上,淚水依舊滾滾而下,「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想結婚,發了瘋一樣想結婚!我可能是,可能是太怕自己嫁不出去了……你知道嗎,我跟我前男友在一起五年,陪著他度過了最艱難的日子,可最後他還是拋棄了我,他根本就不想娶我!」

宿欏又輕撫她的背,「所以你因為你前男友不肯娶你,就想找個人趕緊嫁了,證明給他看?」

丁嘉琳抽泣著,胸腔猛地一抽一抽的,起伏著,她努力做個深呼吸,試圖壓下這個起伏,卻還是抽著,「我也不知道,我為他付出了那麼多,把他當成我的全部,那麼用力,把這一生只有一次的真正的愛情毫無保留地給了他。可是他,除了能給我物質條件以外,什麼都給不了。

「他們都勸我,說分手了他給我一套房子,是對我真的好,勸我回頭去找他,求他複合。可是我給了他我的全部,他只給我一套房子,就成了他對我更好?我為什麼要去找他?他給我房子也不過就是求個心安理得吧!」

宿欏沒有說話,輕輕嘆口氣。

丁嘉琳接著說:「其實我想要的根本就不是什麼房子,我只是想要他能多陪陪我。可是你知道嗎,他下了班寧可去酒吧撩妹,也不肯回家,還騙我說在加班。這樣的事情一次兩次我也就忍了,可我真的不能接受他養我,就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好像我是他的保姆。我也有工作啊,我也能自己養活自己啊!

「我之所以給他當保姆,把他的一切優先,是因為我愛他啊!可是五年了,他根本沒考慮過跟我結婚。後來我發現,他對我的態度越來越不耐煩,越來越冷淡,可在外面對著那些野花野草的,卻撐起了一副紳士氣度,多可笑!」

宿欏說:「可是你依然愛他。」

丁嘉琳揉著眼睛,睫毛上一層抹不掉的水霧,「是啊,我愛他,可是他卻走了,留給我一套很值錢的房子,就走了。顯得他特大方。」她深吸了口氣,接著說,「所以我就接受了他的大方,把那套房子賣了,這樣我就能給我老家爸媽買一套房子,然後剩下的錢用來開店。」

宿欏問:「開店?」

丁嘉琳道:「對,我想開一個寵物店,每天和貓貓狗狗在一起,就不會寂寞了,也不會再需要男人。」

宿欏又問:「可你還想要結婚?」

丁嘉琳咬了下唇,「我太自私了,對吧?如果沒有我這麼作,我的未婚夫就不會成為我的未婚夫,也就不會買這輛破車,就不會現在躺在裡面生死未卜了。」

宿欏目光流轉,沉默片刻,開口道:「假如,現在正在做手術的人是你的前男友,你的心情會是怎樣?」

3

手術室的門忽然被推開,一個護士急匆匆地出來,「誰是病人家屬?」

丁嘉琳蹭得一下站起身,「我,我是,他怎麼樣了?」

護士冷淡地看著她滿臉淚痕,「你是孟飛的家屬?他現在需要做開顱手術,風險很大,而且需要輸血。」

丁嘉琳的腦袋轟的一聲,「孟飛?怎麼,是他?」

護士又看她一眼,「你不是孟飛家屬?」

丁嘉琳大腦又空白了兩秒鐘,才說:「我是陳達清的未婚妻,他怎麼樣了?」

護士道:「還在搶救,不知道呢?」然後看看她身後,大聲問:「誰是孟飛家屬?趕緊過來一趟!」

宿欏走過來,對丁嘉琳道:「你能聯繫到他家屬嗎?我剛剛想找,但是沒法解鎖他的手機,警察剛來過已經去查了,但是還沒人到。」

丁嘉琳嘆口氣,「孟飛沒有什麼家屬,他是孤兒,他……」眼淚又一次奪眶而出,「他一個人在這個城市打拚,根本沒有什麼親人……」

護士皺眉道:「算了,我先去血庫調血吧,你們這誰是O型血能不能趕緊過去幫忙輸點血?」

丁嘉琳全身顫抖著,舉起手,「我是,我給他輸吧。」

宿欏拿著剛買的熱奶茶走進來,就看到丁嘉琳全身癱軟著靠在椅背,左側手臂的毛衣袖子卷的很高,殷紅的液體緩緩順著塑膠管流進了血包。宿欏把熱奶茶遞給她,「拿著暖和一下吧。」

丁嘉琳的表情有些呆,茫然無神地接過奶茶杯子,溫暖的杯身與冰涼的手指相接觸,卻怎麼也不能將熱量傳遞到身體。她全身上下早已涼得徹底。

宿欏在她身邊坐下,開口道:「我是做情感故事電台的,孟先生偶然聽了我的電台就約我見面,跟我講了很多你和他的故事。他說,他看了電影《前任3》,特別有感觸,心裡有股情緒發泄不出來,所以晚上總是睡不好。」

丁嘉琳輕笑了一聲,「他居然去看那麼矯情的電影,真是稀奇。肯定是陪什麼小姑娘去的吧。」

宿欏道:「他到現在都想不明白你為什麼一定要離開他,他覺得他已經做了一切他能做的對你好的事。」

丁嘉琳又笑笑,「你看他多自大,他眼中的一切,無非就是給我錢買東西,給我房子而已。」

宿欏問:「那你有真的告訴過他,你想要的是什麼嗎?」

丁嘉琳愣了愣,「我說了他也不會聽,聽了他也不會懂。沒有用的。」

宿欏看了看那即將裝滿400cc的血包,說:「丁小姐,我是個外人,不便對你們的事多嘴。只不過,我還是想問你剛剛我問的那個問題,現在你已經知道了躺在手術室的人是孟先生,你的第一感覺,是什麼?」

丁嘉琳疲倦地把頭靠在椅背,長長地做了個深呼吸,沉默了良久,「我也說不清楚,就是一種很複雜很難描述的心情。」

她又沉默了片刻,接著說:「你知道嗎,自從我們分手,我拿了他的房子,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覺得,我欠了他的。」

宿欏點點頭,「可以理解。」

丁嘉琳嘆口氣,隨機笑笑,看著自己流出體外已經轉涼的鮮血,「那我現在,是不是不欠他的了?」

護士走進來,拔了針頭,收起了血包,丁嘉琳追問:「護士,我未婚夫,陳達清他現在怎麼樣了?」

護士道:「情況不樂觀,也需要輸血,他是AB型,你們這誰能輸?」

宿欏搖頭,「我是A型血。」

丁嘉琳皺著眉,「要不,再抽我的?反正我是O型,也可以吧?」

宿欏看看丁嘉琳,「你別這樣,你的愧疚不需要用你的血來償還。」

丁嘉琳哭著說:「為什麼呢,我明明虧欠的是陳達清,卻只能給孟飛輸血?」

宿欏看了看窗外,夜幕降臨,外面的風雪卻依舊肆虐。這個城市裡的光在飛舞的雪花之間忽明忽滅,捉摸不定。

宿欏轉過頭來,對丁嘉琳道:「丁小姐,你一直都很清楚你想要的是什麼,是嗎?」

丁嘉琳茫然,「啊?」

宿欏笑笑,「他們都會沒事的。」

丁嘉琳沒有明白宿欏的意思,只覺得腦子越來越蒙,全身越來越無力,然後就迷迷糊糊地在椅子上睡了過去。

然後她做了個夢,夢裡自己的身體很輕盈,可以自由地在天上飛。她很高興,就想飛進那片潔白的雲里去看看,可是怎麼飛都飛不到,覺得那片雲明明就在前面,怎麼飛到那邊就不見了呢?然後她就聽到地上好像有人在喊她名字,她看過去,是一個男人手捧著花,說:「你快下來吧,我要跟你結婚。」

她看看不遠處的雲,又看看地上的人,忽然身體猛地下降,她拚命掙扎,掙扎,卻只會降得越來越快。她覺得她馬上就要撞到地面,卻忽然想起來,她本來就恐高……

睜開眼睛的時候覺得全身發燙,口乾舌燥,她努力聚焦視線,才看清楚自己躺在病床上,手上打著點滴。

宿欏說:「你總算醒了。」

丁嘉琳問:「我怎麼了?」

宿欏說:「你昨晚輸完血就暈過去了,所以醫生給你輸了點葡萄糖。」

丁嘉琳問:「他們兩個,怎麼樣了?」

宿欏說:「陳達清的父母連夜趕過來了,他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還在昏迷中。」

丁嘉琳緩了口氣,又問:「那,他呢?」

宿欏說:「孟飛的女朋友趕過來了,還有他的幾個朋友一起,現在已經醒過來了,沒什麼大問題了。」

丁嘉琳又嘆了口氣,「那就好。」

宿欏又說:「陳達清的父母剛剛也來看過你了,聽說你輸了血,老兩口挺心疼的。」

丁嘉琳苦笑,「他們不知道我和孟飛的關係。」

宿欏說:「他們也沒必要知道。」

丁嘉琳微微愣神,笑笑,「對,沒必要。」

4

孟飛出院那天在家裡請客,堅持叫了宿欏一起來吃飯,因為他要感謝救命恩人的大恩大德。

他對宿欏說:「經過這一次鬼門關,我忽然覺得看開了。宿老師,我現在心裡特別的平靜。」

宿欏笑笑,「很好。」

孟飛看著廚房裡忙活著做菜的女朋友,對宿欏說:「我覺得她也挺好的,這些天一直特別用心地照顧我。本來覺得她就是一個挺嬌氣的小女孩要哄著那種,現在看來也是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

宿欏笑道:「是啊,她是個不錯的女孩。」

孟飛聽到宿欏的讚美,眼睛一亮,「所以啊,宿老師你都這麼說那我就有底了。就她了吧,年後我就帶她領證去!到時候宿老師一定要來喝我的喜酒啊!」

宿欏道:「那我該給你包多少紅包合適啊?」

孟飛笑道:「開什麼玩笑?你在那麼關鍵的時刻給我輸血救了我的命!而且還在精神上指引我走出了陰霾!我孟飛從小是個孤兒,你就是我的再造父母啊!我怎麼能收你的紅包!」

宿欏笑了,「該有的禮節還是要有的。」

從孟飛家吃完飯出來,宿欏坐上地鐵,打了個電話給丁嘉琳。

她說:「丁小姐,孟飛今天出院了,還請了我去家裡吃飯。」

丁嘉琳那邊安靜了一會兒,才說:「嗯,出院了,挺好的。」

宿欏又問:「你未婚夫身體恢復得還好嗎?」

丁嘉琳道:「恢復得不錯,老家這邊空氣好,他人性格也樂觀,每天總是逗我笑,反倒像是陪我養病一樣了。」

宿欏又問:「我剛聽孟飛說,肇事司機賠了他一百萬?」

丁嘉琳頓了一下,才說:「對,我不想開寵物店了。」

宿欏看著地鐵外一塊塊飛逝而過的彩色廣告牌,上面是一句重複的廣告標語:「幸福不遠,它很簡單」。

宿欏對電話那頭的丁嘉琳說:「丁小姐,祝你幸福。」(原題:《無後悔不前任》,作者:商錦維。小說來自:每天讀點故事,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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