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次全國」嚴打「! 鄧小平親自批示, 處決2.4W人
原標題: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次全國」嚴打「! 鄧小平親自批示, 處決2.4W人
文章內容摘自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往事鉤沉(揭秘 鄧小平 等國家領導參與的 歷史 事件)》,文字由三十五度歷史編輯小度整理。小度帶你回顧1983年「嚴打」的導火索。
新中國成立後,先後有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錯誤時代,直到1977年鄧小平第三次復出,開始全面接手中央工作,組織恢復持續。首先恢復的則是經濟,讓人民吃飽是頭件大事。
1978年12月,改革開放拉開序幕,國民經濟開始恢復。而隨著改革開放,許多牛鬼蛇神藉機生事,借著經濟發展開始拉幫結派,大有舊社會幫派之勢。時任中顧委委員江渭清在一次回報中說:「現在經濟發展,政治穩定,但社會治安情況很不好。城市裡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壞人,這樣下去不得了!」讓鄧小平第一次有了嚴打的念頭。
而究竟是何事讓鄧小平認識到治安問題的嚴重性,決定痛下殺手,開始嚴打的呢?有人說,是緣於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隊」;也有人說,是由一名外國女記者在北戴河的沙灘上被強姦引發的;更準確的說法則是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六一六」案。
在1983年6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今牙克石市)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謀殺輪姦案件,史稱「六一六」案件。在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8名不足20歲的的社會閑散人員酒後滋事,殘忍殺害了27人,其中包括一名75歲的老人和一名2歲的幼童,並強姦、輪姦多名女青年,之後還搶劫商店和爆炸。一時間,當地及周邊地區謠言四起,人們到牙克石出差辦事都心存恐懼,不敢走出火車站的站台,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一起極為罕見的特大兇殺案,不僅震驚了司法界、政府高層,還震驚了全國。由於多數罪犯不夠判處死刑的法定年齡,雖然被害者的親人和當地群眾集體上書,要求將罪犯全部處以死刑,最終只有其中兩人被判死刑,剩餘的犯罪分子則在監獄裡度過餘生。
此後, 鄧小平綜合各方面的意見,果斷做出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的決策。鄧小平約見新任公安部部長劉復之時問道「為什麼打擊刑事犯罪搞不起來?那一次政治局會議討論打擊經濟犯罪問題,講到從重從快從嚴時,有同志冒了一句,說還要搞准。我說,沒有準不準的問題,經濟犯罪就是經濟犯罪;打砸搶的、搶劫的、殺人的,有什麼準不準的問題?是下不了手!」鄧小平當場要求必須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態度非常堅決。他系統地談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步驟和措施。並表示對各種犯罪分子和流氓團伙的骨幹分子,收容審查一批,勞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辦一批,對嚴重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從重從快懲處。
1983年8月25日,中央作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決定》,「嚴打」正式拉開大幕,此次嚴打持續三年之久,國家立法機關先後制定一系列單行法律法規,對刑法法典進行修改補充,死刑罪種增長較多。殺人、強姦、流氓、搶劫、爆炸、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拐賣人口、傳授犯罪方法等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確定為打擊重點,均可判死刑。
根據《中國共產黨執政四十年》一書的記載,83年第一次全國嚴打期間,全國公安機關共逮捕殺人、放火、搶劫、強姦、流氓等罪犯102.7萬人,檢察機關起訴97.5萬人,法院判處86.1萬人,其中死刑2.4萬人,司法行政部門接收勞改犯68.7萬人,勞教16.9萬人。嚴打之後,社會風氣明顯好轉,改革開放更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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