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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帶球兩次離婚,六十年後的你敢嗎

導語:從我奶奶的案例中可以發現,一個女人,性格堅定,經濟狀況良好,工作單位福利齊全,想離婚的時候就能有更多的底氣。

作者:大師姊,作家,留美博士候選人。

2017年的一次社會調查顯示,全國職場的單身率已經達到了54%,上海,北京,廣東,深圳的單身率更高,東莞更是達到了77%。一大波單身人士正向這個時代湧來——單身,究竟是結婚前的預備態,還是後結婚時代的完成態?


我奶奶,一個搖滾的女人,離過兩次婚

真正風騷的人生操作,無需參考遠在天邊的西洋案例,現實生活中便充滿了無盡的寶藏。很多看似木訥穩重的親戚朋友,把她們的人生故事整個兒挖出來,可能會讓你瞠目結舌。三十歲以後,我不再懼怕逢年過節時親戚長輩對我的逼問,我對她們早年人生故事的興趣之大,已經壓倒了她們對我個人事務的關心。我聽過的此類故事裡,最讓我親近又佩服的是我奶奶。

我父母是雙職工,所以,我是我奶奶帶大的。印象里她是個眉眼清秀,性格和善的老太太,每到冬天就用一層褲子一層衣服交疊地把我封裝起來,使得衣料在我腰部產生巨大的重疊,強化了我幼時紡錘形的體型。我理解,這和莉莉·波特給哈利·波特下的防護咒是同樣性質的,堅不可摧,可以抵禦江浙滬地區比攝魂怪還要邪惡的濕冷。

她還喜歡坐在床上,把我圈在懷裡看越劇,以至於我現在看到樹袋熊的育兒照,都會覺得背上驀地一暖,好像有保暖防寒型的背後靈貼了上來。她常常為了颳風下雨的小事就准許我不去上幼兒園,使得我幼年沒有經歷太過殘酷的社會化,養成了自由而隨意的性格。總的來說,我奶奶是個看上去很普通的奶奶,而她的跨代育兒也挺成功:我手腳齊全,自給自足,想到我奶奶時,心裡流動著溫暖的孺慕之情。

直到我為她整理遺物時,我才發現她其實是個很搖滾的女人!我在她的遺物中發現了離婚證——我們都知道她和爺爺離婚的事,但是稀奇的是,離婚證居然有兩張!難道我奶奶還離了兩次?!八卦的激情在我心中涌動,我簡直忘掉了失去至親的痛苦。暈暈乎乎地展開卷在一起的兩張證書,這才發現被告都是我爺爺,有兩張,是因為第一次訴訟離婚沒批,第二次才准了。

那時奶奶單方面執意要與爺爺離婚,理由不過是「意見不和」,而關鍵在於,她第一次主訴離婚時還懷著我爸爸!這就是當時法院駁回她離婚請求的原因。時隔一年,她生下我爸爸後繼續訴請離婚,這才批准了。

那可是上世紀五十年代,不少婦女剛剛擺脫纏足的陋習,而我奶奶,一個生於舊時代的婦女,居然為了如此「虛無縹緲」的理由堅持要和爺爺離婚,而且是帶球離婚!這其中的勇氣和決心,真是讓人欽佩不已。

哪怕放在今天,這麼我行我素的婦女恐怕也至少要被親戚朋友噴上五六波:男的都是這樣的啦,誰家不是湊合著過,忍一忍三花聚頂,退一步立地成佛,已經有了孩子還懷著二胎,離了你一個女的怎麼活,你也不照照鏡子還能找到更好的嗎,等等等等。可我奶奶硬是把這婚離成了,而且從跨時一年的訴訟官司來看,也完全不是一時衝動。易地而處,我未必有她那樣的決心。

我姑媽她們如今說起我奶奶,總要加一句:她真是太犟了!可要是我在她生前就知道了這事,我必然要重重拍一下她的肩膀,贊一聲:女俠!你實在是孫女我的偶像!雖說現在已錯過了這個機會,但正因為她和爺爺離婚,孩子一人一個,我父親被判給了她,隨了母姓,奶奶的姓也就成了我的姓——我的身上,到底還是留下了奶奶的痕迹啊!

五十年代離婚的女性不在少數。新《婚姻法》頒布之後,對舊式婚姻不滿的女性排著隊要離婚,客觀上減輕了離婚的社會壓力。

此外,我奶奶當時作為一名紡織女工,收入是相當可觀的:建國前就有幾十塊大洋的月工資,比巡警隊長還高些,解放後也有六七十塊的工資,據說,她靠自己一個人積蓄就攢下了好幾根金條。當時方興未艾的廠辦託兒所和幼兒園,很大程度上解除了我奶奶的後顧之憂。建國初期,公辦育兒機構遍地開花,截至1954年,就有四千多家託兒所,兩千多家哺乳室。

50年代初,北京市的基層幹部在街頭書寫宣傳婚姻法的板報。婚姻法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從我奶奶的案例中可以發現,一個女人,性格堅定,經濟狀況良好,工作單位福利齊全,想離婚的時候就能有更多的底氣。光有理論上的自由是不夠的,你還需要有實際操作上的自由。最近毛曉彤陳翔分手時的電梯錄像被曝光,女孩子們都欽佩毛曉彤不哭不作說走就走的果斷,其實分分合合都可以說是私人決定,但能有足夠的資源來執行自己的意志,對生活保有一定掌控感,的確能夠成為一個人自尊自信的基礎。


做家庭主婦,就像冰天雪地里裸奔

結婚,本來應該是個避險的策略:一個人失業的概率是20%,兩個人同時失業的概率就只有4%,一個人生病的概率如果是10%,兩個人同時生病的概率就只有1%。在社會福利體系不夠發達的地區,人們只能這樣相濡以沫,守望相助。不過,現代婚姻的開放性,使這種合約本質上成為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契約。

已有不少數據顯示,當女性被診斷出重病時,遭遇離婚的概率比男性要高出數倍,甚至九成重病離婚案件中,生病的一方都是女性(Glantz, 2009)。當然了,這是美國的數據,中華傳統美德地區,我不敢妄議。

現在選擇當全職主婦的女性越來越多,這在當下,是個賠率很高的選擇,因為社會安全網(safety net)正在漸漸消融,社會風險度越來越高,婚姻內部的權益保障,又幾乎不復存在。且不說坑爹的婚姻法24條和260條,不談刑事、民事糾紛,主婦們最常見的焦慮或許是「全職主婦要怎麼得到家人的尊重?」這個問題其實意味深長。常見的回答是「不要從垃圾桶里撿老公」、「帶眼識人」,「嫁人嫁對了怎麼都好」, 「要想被尊重,自己先自重」等等帶有宿命論、社達意味和賭博偏好的回答。

但是,人的道德水平和情感強度畢竟是正態分布的呀!與其說婚姻是賭博,倒不如說婚姻是一系列談判事件的總和,隨著婚前和婚後的角色改變,人和人的談判角力也在發生改變。感情好的時候,「小公主,我想養你一輩子」,「我的事業全靠妻子支持,老婆偉大,偉大,偉大!」,感情不好的時候,你就成了「黃臉婆」,「社會閑散人員」,當年絕對的話語權,變成毫無話語權。難道是她們看人不準嗎?我不這麼想。

何為尊重呢?有人會有錯覺,以為尊重是一種權利(entitlement),或是對方的道德自律或愛意的衍生結果。用大白話說,就是你見微知著,配偶人品高到爆炸,或者前世對你虧欠太多,在某種神秘力量作用下對你百依百順,兩種情況下都會表現得「像是」非常尊重你。

其實,尊重不是愛,也並非基於他人的道德自律。「尊重」這個詞的拉丁語(respicere)有審視,回顧,細看之意,也就是說,尊重,是給予某個對象以特別的,非平庸的關注和審視。而尊重之所以區別於愛護,實質是有義務性的一面,我們尊重一個人是因為我們「有義務」尊重之,而不僅僅是因為我們「想要」尊重之(Birch, 1993; Wood, 1999)。而這種尊重的義務,又是來自於對此人身上值得尊重的特質或美德的辨認和認可。

所以,「家庭主婦」這種身份,就像美國社會中受人尊敬的「老兵」(veteran),中國傳統社會中的「老師」,「醫生」一樣,受不受尊重,來自於社會規範中對該身份「可被尊重性」的認可,而不在於個別案例中丈夫是不是從垃圾桶撿的,婆婆是不是不要臉,他是不是真愛我,有沒有女同事坐了他副駕駛等等個體因素,因為尊重無關偏好。

按照Feinberg的對尊重的分析,尊重需要有三個面向:第一,被尊重者自身權威和權力在某些層面凌駕於尊重者之上的而帶來的恐懼元素,第二,被道德化的正當性,第三,面對被尊重的對象,會有一種謙卑又肅穆的體驗 (Feinburg,1975)。在鼓勵性別分工方面做到極致的日本,主婦的社會形象確有以上三方面的意味。可當個家庭主婦,是否滿足以上三元素?沒有這三個元素,獲得的或許是愛護,是命運的饋贈,但尊重,卻無從談起。

很奇怪,當我們大談家庭價值的時候,對家庭主婦(夫)的制度性和文化性認可,卻是零。制度上,除了夫家的「愛護」,並沒有法律上的保障,弱勢一方被長期虐待,凈身出戶的都不少見,而在文化上,「家庭婦女」絕對是個貶義詞,會讓人聯想起「沒見識」,「潑婦」,「小氣」等等一系列讓人不愉快的詞。

在國際上,和當前通行的維生工資(living wage)體系相對應的有一個概念,叫家庭工資(family wage)。維生工資是付給勞動者一個人的,家庭工資則是付給勞動者以及其家庭的,換言之,這個系統認可在勞動者本人背後默默付出,維持勞動者日常生活的家務勞動者,認可家務勞動是社會勞動存在的必要條件。

所以在美國,職場對僱員配偶的支持,關注和各種福利,包括但不僅限於,醫療保險,團聚費用,甚至包括搬家後配偶的再就業……更重要的是,社會福利體系,也認可家庭主婦(夫)的重要性。舉例來說,一位有薪勞動者,工作時需要繳納社會保險金,供退休後支取使用。

如果這位有薪勞動者死去,那麼其配偶只要活到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配偶100%的社會保險金。如果離婚時兩人結婚時間已超過十年,到退休年齡後,也可以領取配偶50%的社會保險金(哪怕前配偶已經再婚)。如果大家都活著,也沒離婚,那麼兩人到退休年齡後都可以參照有薪勞動者的社會保險金領取社保金,勞動者領取100%,配偶領取50%。對於雙薪職工來說,收入較少的一方可以自行選擇,是領取自己的社保金,還是配偶社保金的一半。

這個系統設計成這樣,就是對那個默默奉獻之人直白的認可:勞動者的投保金中,也有你們的一份付出。它保障了大量家庭主婦的基本生活,當我遇到許多七十歲以上的老太太時,很多人都能自豪地說出自己當了一輩子的homemaker——不像國內的主婦,見人說話平白聲氣都要低三分。

此外,離婚時,有薪勞動的一方還要支付給無收入或低收入一方贍養費(alimony),比例和計算方法各州不同,但大致是為了減輕婚姻中止給其中一方帶來的損害,像是某種……工傷補償。計算方法經常和其中一方在家庭中的犧牲和付出,以及婚姻持續時長有關,因為婚姻持續年限越長,家庭主婦退出職場的時間也越長,損失越大,贍養費能幫助家庭主婦更好地恢復成職業女性。我們卻只有對子女的贍養費,而且和越來越貴的教育費用相比,少得可憐。

日本,德國,法國,加拿大……都有對家庭主婦有制度性的保護,從財產管理權,養老金共享,到家務津貼,不一一列舉了。除此之外,家暴、出軌、其他婚內過錯,都會使得財產的判罰大幅度向無過錯、弱勢方傾斜。

當然,因為現在家庭形式越來越趨向多元,勞動者在全球資本面前話語權也越來越少,全球都在慢慢捨棄家庭工資這一體系,而採用面向個人的維生工資。這兩種體系各有利弊,也沒有必要回到過去男性掙錢,女性顧家的性別分工系統中。家務勞動的價值應該得到承認,但現實是,當個家庭主婦,和冰天雪地裸奔沒多大區別:既危險,又寒冷,還會遭人恥笑。

當個家庭主婦,和冰天雪地裸奔沒區別

說到底,現代社會,已是一個風險社會,而婚姻這個不合時宜的無限責任公司,就像一艘破爛的木舢舨,在這個風險社會中格格不入。應對這個風險社會,大概只有採用更加風騷的走位。


雞蛋何必放在一個籃子里?

深刻的生命都是單個的。如果人們不把一男一女二孩二狗的核心家庭當作通往理想生活的必經道路,那麼她們可以選擇的餘地還是挺大的。現在人們心目中的理想婚姻,事實上是把愛情,性慾,育兒,財產共享,晚年照顧等多項人生需求整合在一起的奇怪產物。

這種將愛情和婚姻疊加在一起的社會結構並非自然,在西方,幾乎是和十八世紀工業革命同時興起的一種市民階層的「風潮」,對我們,則是二十世紀的事了。如果這條路走得如此磕磕絆絆,換一條走走又有何不可!

實際上,婚姻中出現的眾多問題,和這麼多複雜的需求互相衝突無法調和有關,比如出軌是因為愛情褪色,無性婚姻是因為性慾缺失,育兒責任不均攤造成了無數推諉逃避和埋怨,甚至有了「喪偶式育兒」的說法,財產共享機制讓自私的人們互相指責對方偷懶耍滑多吃多佔,晚年照顧的保障則更是充滿了暴烈的隨機性,對總是嫁給年長者,壽命又過於之的女性來說,簡直就是畫餅充饑。

既然如此,為何不把這些需求分開呢?筆者無意批判這些需求的虛妄,在任何一個時代,市民的需求總是世俗的,歡樂的,甚至可以說是「低級的」,所謂「每下愈況」,不能滿足低級的需求,一味要求人們做個脫離低級趣味的人,只會離真實越來越遠。只是這些需求完全沒有必要加諸在同一個人身上啊!君不見,無數丈夫都已抱怨他們被身上的責任壓得喘不過氣來了。救救老公!把這些需求混雜在一起,等於把所有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把所有燈泡都串聯在一根電路上,不僅對彼此近乎一種精神虐待,也毫無抗風險性可言,在社會風險已然如此之高的現代,為什麼還要做這種自毀長城的選擇?

比如,育兒這件事,和原生家庭關係良好的女性,完全沒有必要緣木求魚,匆匆忙忙去社會上隨便找個第三方來和自己完成合作育兒。反正現在城市雙職工小夫妻的孩子本來也就是祖輩在帶嘛!長輩付出了實際的育兒勞動,孩子的監護權還是屬於父母共有,孩子還要跟父親姓,豈不是奇哉怪也?等到分手的時候,又要經歷一場狗血的爭搶大戰,給已經足夠痛苦的過程增加了更多變數。

大家都愛聽「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看到老頭老太手拉手就嗷地一下熱淚盈眶,正說明能白頭到老的人就像大熊貓一樣少見。既然現代人的愛情生活是如此不穩定,壽命又大大地增加了,為什麼不能縱向合作育兒,而非要橫向合作育兒呢?你配偶今天是你配偶,明天或許就會成為他人的配偶,但是你的父母,總歸是,永遠是你的父母呀!在產科門口不假思索把產婦利益置於第一位的,是親媽的概率要比配偶高太多了。每下愈況!真正的道理要到人性的卑劣處去找尋呀!好好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好,解決了育兒,財產避險怎麼解決?這大概是其中最容易的一題了。理想情況下,夫妻雙方是用異質化的職業道路完成經濟上的相互保險,所謂人肉對沖。一個開酒樓,一個在對面賣消食片,這不是對沖,是產業一條龍。一個開酒樓,一個開菜場,差不多,一個做金融,一個做實業,一個脫實向虛,一個退耕還林,這才是夫妻店的理想狀態,但又有幾對夫妻能做到?

志同道合的情侶,多半有著相同相似的背景。去年中興42歲程序員被辭退後跳樓,無數男碼農都感覺唇亡齒寒,紛紛表示要支持妻子走出家庭,走上職場,為高槓桿的家庭經濟再上一道保險……這可是現代啊,咱非得要找個活人合夥做對沖嗎!

資產配置了解一下,不動產,債券,股票,貴金屬,商業保險……減少結構性風險,一個禮拜就能搞定的事,非要用結婚來解決嗎?這就像明明有支現成的鉛筆就在手邊可以用,你卻施施然拿出一塊黑乎乎的石墨礦原石開鑿起來,這是,這是在拍荒野求生的真人秀嗎。

接下來是晚年照顧了。真是個令人激動的話題!照顧老弱病殘這件事,人們常常會有錯誤的認知:第一,認為照顧別人的,都是健康人,被照顧的人,則是完全動不了的病人。第二,認為照顧和被照顧的關係是單向的。

實際上,隨著預期壽命的增長,人在老年時,是處於一種不斷和慢性疾病做鬥爭,健康狀況時好時壞的波動狀態。做個心臟手術,還能紅光滿面地蹦躂好多年,在此期間你基友做了個乳腺切除,你給她端茶送水擦身拍痰完全不成問題,反過來,當你需要幫助時,她也可能成為照顧你的密友。同齡人相互照顧,老人照顧老人,某些病患照顧另一些病患,已經成為這個老齡化社會的常態。但是同齡人未必需要是配偶!照料者的性別比始終處於令人沮喪的三比七,即三成是男性,七成是女性。

如前所述,哪怕男性配偶沒有比女性死得更早,在重病來臨時,這份婚姻也變得不太牢靠。既然如此,何不把這份期待和投資,放在同性別的幾位親密好友身上?研究表明,夫妻雙方結婚之後,各自的社交圈會慢慢合併,社會網路規模逐漸縮小,這時如果發生婚變,對雙方都將產生毀滅性的打擊。而只要不進入異性婚姻,社交圈就不會和配偶的互相吞噬,就會有餘力去發展更強健,更實際,基於友誼的深刻關係。

最後就是愛情,性慾,和陪伴了。每當我看到有人把單身和無性聯繫在一起,我就想笑。熟悉教會史的都知道,教會從一開始就把神聖婚姻(holy matrimony)當作一種戒除淫慾的手段,因為過度的淫慾會影響對神的侍奉。相信身在無性婚姻中的男男女女對此再有體會不過了!無性不是單身的常態,反而是婚姻的常態。如果一個人不必結婚,不必急著把生育、養老、財務等千頭萬緒的雜事和愛情混雜在一起,她或許才可以真正自由自在地談一場戀愛吧!將不會有文化時鐘、生育時鐘逼迫她匆匆將自己和別人綁定在一起,也不會有心懷鬼胎的算計,口蜜腹劍的承諾,只會有坦然而直接的表達。對喜歡刪繁就簡的人來說,這樣透明敞亮的關係豈不輕鬆?


展望一個多元的新未來

當然,這只是為厭煩婚姻制度的人提供一種思路。我希望,每個選擇不結婚的女性都是快樂的女性,而不必是高尚的女性,偉大的女性。實際上,本國雖然生育率堪憂,單身女性生育卻需要支付一大筆社會撫養費,凍卵等輔助生育技術也不對單身女性開放,想要探索新的生活方式,必然要付出額外的財力,物力和腦力。

至於結婚,則有許多內生的高風險,雞飛蛋打的可能性更高,適合覺得自己運氣逆天的朋友們。我是一個沒有太多節操的人,只想跟大家一起算算這筆賬,是結婚划算,還是不結婚划算?每個人手裡的牌都不一樣,能不能打,怎麼打,當然是當事人自己最清楚。原生家庭,智商,財務狀況,職業發展,這幾張牌里,有幾張看得過去的,選擇就會多些,如果都慘不忍睹,那麼跟著大家一起呼籲呼籲,為單身平權的政策鬆綁,也算是為未來,增加多一點的可能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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