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信陽酒鬼進來PK一下唄:酒品如人品,投票看酒量!
信陽頭條
沒預售證,信陽南灣琨御府竟瘋狂「售房」200多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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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酒鬼的總結:
一,有朋友從外地遠方歸來,這是接風洗塵,得喝!
二,有朋友要外出創業遠行,這是敬酒餞行,得喝!
三,有老朋友相邀坐場小聚,這是敘敘舊情,得喝!
四,有新朋友偶然相識相逢,這是有緣相識,得喝
五,有親朋好友家中過喜事,這是高興好事,得喝!
六,自己遇到不開心的雜事,這是借酒澆愁,得喝!
七,有人請客吃飯竭力相邀,這必須給面子,得喝!
八,咱要是有事需請人喝酒,這必須要陪好,得喝!
九,前天喝醉難受得要死了,得喝點通透酒,得喝!
酒徒:信陽人評
1
新縣人喝酒的傳奇,首推許世友將軍,年輕時兩瓶茅台不在話下。若說許世友喝不過周恩來,許多人是不相信的,或許張飛也喝不過孔明,況且許世友還比不上張飛。說許世友是酒鬼大概沒有人反對,因此我也可算酒鬼,在各種鬼中,酒鬼是唯一可以被接受的。但更喜歡用酒徒一詞。古人有自稱高陽酒徒者,可見酒徒並不是貶稱。

好漢歌
彎彎的月亮 好漢歌
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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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縣人的成分複雜,其先祖一部分是江西人。如我余姓,據上過十年私塾的祖父講,祖籍在江西九江。明末李自成血屠光州,路斷人稀,清初便有許多移民。江西解放前為中國第一產稻大省,古往今來自是酒的王國。江西四特酒我喝過一次,是一位南昌的朋友送給我的,同時還送了我一條金聖牌香煙。整個江西省我只去過一次廬山,因為是一個人前往,只住了兩夜,竟沒有喝酒!
解放前新縣人都喝什麼酒呢?新縣山多田少,幾乎沒有餘糧釀酒,所喝的酒都是外地來的,或者來自光山,或者來自湖北。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新縣確曾有過酒廠,但似乎是果酒廠,或者也有米酒,度數好像只有三十九度。
老情歌
多愛你一天
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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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喝過的米酒度數大約都在三四十度吧,瓶裝的至少需四元錢一瓶,是為待客之用,村民們平常是喝散酒的。裝散酒的大瓮稱為酒缸,所以若說某人酒量特別大時,就說「簡直是個酒缸」。
秋冬天涼,米酒要溫了才好喝,故《三國演義》有「溫酒斬華雄」一說。農村每家都有一個陶或瓷的酒壺,可以溫酒。喝酒用的酒盅,酒倒八分滿時一般為三錢左右,三四杯約為一兩,酒壺容量不到一斤,一壺酒可以倒一二十杯。八十年代瓶裝酒開始盛行後,酒壺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新縣人稱倒酒或斟酒為「寫酒」,我懷疑是「瀉酒」,酒怎麼能寫呢?雖然農村人自己只喝散酒,但供奉祖先必用好酒,所以每家每戶的供桌上都有一個裝著半瓶酒的酒瓶子。供酒為六杯,供飯和供菜各是三碗。不同於供飯供菜子孫可以分享,供酒子孫都不能喝,每次都看到父親在燒完紙後把供酒灑向紙灰,或許是讓土地神給分享了吧,有時也給土地神燒些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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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愛你一天
多愛你一天
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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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喝酒的規矩,就是要勸客人喝好。酒足飯飽,酒足猶在飯飽之先。於是就有勸酒和陪酒之風。主人家每次來客,必然會有陪客的,即使主人十分善飲,但主人一般不親自寫酒,而是由陪客作掌酒官。陪客的輩份地位通常高出主人,而顯示對客人的尊重。八仙桌通常要坐滿八人,坐不滿說明主人不好客,有時可以坐十一人,但主客位只有兩個,椅子是靠椅,其餘三邊則是條凳。
如同江西,新縣人不喝完酒是不允許上飯的。主客沒有放下飯碗,其他人不可離席。每一次酒席都是一場漫長而和諧的戰爭,主客和陪客都想將對方喝好喝倒,其間長輩可以讓晚輩代酒,但需徵得「敵方」同意。不論酒量高低,能夠把對手喝倒是酒徒無上的光榮,可以誇耀許多天,甚至許多年。喝酒也是一場博弈,關健是如何將軍。既要善於辭令,也要有好的划拳技巧,更要臨場觀察,集中力量圍攻一人。通常只要有一人醉了,酒席也就歡樂而散。
最大的撒手鐧通常是婦女,也就是主人家的當家婆娘。婆娘向來是不上桌的,但可以敬酒。有些婆娘很能喝,尤擅大碗,平時你根本不知道她會喝酒。因為陪客的身份通常比主人高,必要時就把主婦人喊進堂屋,與客人碰一滿杯,也就是四兩半斤,一下子就讓客人投降,或者放倒。
最常喝酒的時候是正月。正月三十以前都可以拜年。那時交通不便,親戚多的人家正月十五里拜不完年,次要的親戚、朋友留到十五以後,也有長輩對晚輩的回訪恭賀。拜年一天至少要喝兩場酒,有時三場,包括早晨。許多酒徒都是在正月里煉出來的。
3
上四年級那年過年,差二十七天十歲,爺爺特許喝酒,喝了十杯,約有四兩酒,爺爺說孺子可教。又過了兩年,上初中後,去親戚家可以喝酒。
爺爺的酒量不知如何,但我知道他一生從未飲醉,因為他喝酒從不超過半斤。沒有人能把爺爺灌醉,因為爺爺不僅辭令極好,又是村民和親戚敬重的秀才農民,連老族長都要敬重之人,威望極高,誰敢灌醉?

流浪花
流浪花
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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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和叔叔則是典型的酒徒,但又有所不同。因為富農身份,父親只上過一年半學,是個典型的農民莽夫,不善辭令,酒量雖好,卻時常易醉。我身上常有父親的影子。叔叔則狡滑得多,或許遺傳了爺爺的口才,許多酒量好的也喝不過他。或者實在沒轍了,就開始撒賴,酒場上撒賴,眾人也只有一笑置之,難與糾纏。
母親娘家也是好酒量。姥姥是息縣人,息縣號稱信陽最能喝的一個縣,然也。姥姥的侄女們還是大姑娘的時候,就顯示酒量不凡。每年正月初二隨父親到姥姥家拜年,光是父親、五個姨父(有一位是看風水的「掌壇先生」不喝酒)和兩個舅舅,有時兩箱酒竟不夠。五姨、六姨、七姨一個比一個能喝,五姨父、六姨父、七姨父也一個比一個能喝。除五姨父比父親酒量小些之外,六姨父、七姨父都比父親酒量好。六姨父外號「酒俠」。
到了我這一輩,酒量是比不過父輩的。蓋因為父輩們喝酒是拚酒,我們不拚,缺少鍛煉的機會。而且,上一輩人是喝劣質酒過來的,一旦喝起好酒來,簡直就像一個騎慣了破自行車的人忽然騎了一輛好車。有一年回農村老家過年,同門的一位大爺,快七十歲了,每頓我和他各喝半斤,第四天晚上,我投降了。
划拳是非常優秀的傳統,可惜到我們這一代人已近失傳,因為我們這一代人很少在家中喝酒,公眾場所,例如飯店,划拳是不文明的舉止。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新縣還搞過「拳王」比賽,優勝者獎一些酒,由酒廠贊助。
據說新縣有位喝酒的神人,曾喝過十二斤糧食酒。故事的起因是日本人在新縣投資興廠,縣政府招陪酒員。據聞:剛開始時將塑膠壺裝的十斤散酒倒入洗臉盆中,用碗喝完,主考官問還能喝否,答曰能喝,又開了兩瓶,喝完,奪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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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開始喝酒是在上班以後,在駐馬店市車輛廠,上班半年後進採購科。採購科除女會計外十八人,有十六位大伽,一半斤以上,另兩位則在一斤以上。考驗酒量的一次是去會計家作客,他老公也是酒徒,讓客人每人先干一瓶,不能喝就滾,滾了兩個。
駐馬店人普遍比信陽人能喝,因為地處淮河以北,而信陽地處淮河以南。據科學解釋,吃礦泉水長大的南方人胃酸過多,不宜過量飲酒,而中原多屬鹽鹼之地。駐馬店喝酒的風氣也比信陽狂放,幾乎不用酒盅,多用碟子喝,小碟在一兩左右,大碟則超過一兩。
九十年代五十二度的瓶裝酒還不流行,多數仍是四十五度左右。但已經「酒比油貴」,所以「滴酒罰三杯」。採購科十八酒徒幾乎是不喝啤酒的,啤酒任飽。有一整年只喝過一次啤酒,掀撲克牌喝,我連續五張被選中,一分鐘一瓶。那時啤酒瓶是640毫升,有一次與銷售科一個同事比酒,四十五分鐘各喝了十二瓶,前六瓶都是一口氣喝完。
同事喝酒,正常時都是各先喝半斤,然後划拳。一般四個人喝六斤,五個人喝七到八斤,六個人喝九斤這個數量,也不影響次日工作。工廠有一間門面房,承包給私人辦了個酒館,是工廠定點酒館之一。工廠規矩,凡加班均不給加班費,但可以在酒館吃一頓,故一年下來,銷售科喝掉了三十六萬。
第一次喝醉是一位同事結婚,五十度的西平縣棠河酒,席間喝了半斤。席後,新郎老家來的七位同學沒喝好,找同事陪酒,四個人對七個人,三男一女對五男二女,可以代酒。醉之前記得喝有三斤半左右,打一關三瓶酒自己輸有一半,又應關,又代了許多酒。本來只隨了三十元的禮,打吊針倒花了八十。
第二次醉酒是因為失戀。從鄭州回駐馬店,四小時的車程,吸了四十支煙,回到駐馬店正趕是冬天的第一場雪。找個人陪酒,三瓶酒他喝了半斤,我卻喝有二斤半。醉了就在雪地上打滾,很熊的樣子。
因為喝酒不吐,每次醉後都是一場煎熬,至酒量每況愈下。九五年冬天去南方後,就很少喝高度酒了。廣東產的九江雙蒸酒和梅州米酒,酒度好象都不到三十度。還有許多壇裝酒,五斤裝的罈子,我和小舅兩人常喝一壇,用小碗喝,他喝四碗,我喝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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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東莞厚街某工業區,認識許多新縣老鄉,其中許多位司機。司機是特殊階層,比我們做經理的來錢,有一位司機每月光是高速公路費就可以報近萬元,其實他不走高速,假髮票五元一張。
有兩位新縣老鄉開著餐館,時常聚會,周六周日必聚。每次打牌,抽水五百,用於飯錢。酒是最便宜也是能買到的最高度的酒,北京二鍋頭,五十五度。有兩位比我能喝,分別當選新縣喝酒董事會會長和副會長。會長的白酒酒量並不是最好的,但他的奇異之處是不怕摻酒,喝白酒時從不喝茶,旁置啤酒,謂之「啤茶」。副會長做過白酒買賣,曾掉入過酒廠酒窖中。有一次我喝高了上廁所,竟一腳踏入雞湯盆中,右腳燙傷幾個月才好,致使那一年我們工廠的籃球隊未能奪冠。
司機們經常夜間送貨回來,總是喊我出去喝酒。雖然工廠有禁令夜間十一點後不準進出廠門,但我們經理級別卻是有特權的,況且住著單間,不影響別人休息。有時經常喝到天亮。南方人有吃宵夜傳統,許多工廠加班到夜間十一二點(通常是晚九點),普通工人只有半小時的門禁開放時間,出外吃個快餐(工廠也有夜宵,通常是麵條,很難吃),但管理人員通常要特殊一些。而且許多已婚的員工住在廠外。
有幾家四川餐館用罈子泡酒,泡的有紅椒,說是有六十多度,是當時喝過的最烈的酒。同事有一個新疆人,特別能喝,有一次我們喝這種辣椒泡酒,兩個都沒能喝到一斤,或許是天氣過分炎熱的緣故。
總覺得淮河以南,只有湖南人的酒量好些,因此認識幾個湖南的酒友,有一位至今仍保持聯繫,算是我在南方結交的唯一的朋友。
零二年去深圳工作,朋友介紹了一家酒店,叫西湖春天,海鮮館,扎啤免費。每次我們幾個朋友去該酒店,平均都要喝十斤扎啤。按規矩每個餐桌只准放兩個扎,但我們在桌下藏上兩個,四個扎。鬥地主喝酒,四兩的玻璃杯,地主輸了喝兩杯,農民輸了喝一杯,有炸彈翻倍。有一次,湖南朋友當地主輸了兩個十六杯。
偶爾也回東莞喝酒,打的,順路車三百元,非順路車五百元。每次回東莞喝酒,必須喝醉,一群老鄉惦記著,豈能讓我全身而退,必然把身上的錢輸完了才放我走。
零八年回到家鄉,已不復當年之勇,酒量下降到一斤左右。大概是因為在南方喝扎啤喝多了,也或者是因為年歲漸長,身體大如從前。也時常喝醉。信陽的白酒永遠都是五十二度,偶爾喝個四十多度的酒,就會覺得淡了許多。雖然每次酒桌上也有紅酒,但我永遠是喝白酒的。記得在南方的KTV里常喝紅酒,有位麗江的小姐特能喝,和我連幹了兩瓶。據她說麗江用竹筒裝酒,女孩子也是喝竹筒酒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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