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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殺人的日子裡,好好活著

沈從文離鄉的旅途,並不如想像中的順利。同時與他一起上路的大約有300人,其中沒有一個熟人。他身體那麼小,背著的包袱比整個人還大,到處是陌生面孔,白天不知同誰一起吃飯,晚上不知同誰一起睡覺。每天要走六十里的路,才能走到有大河通船舶的地方。

各位書友,大家好,今天我們將繼續共讀《從文自傳》。這本書一共18章,可以根據我所拆的六個主題點,每天閱讀1-3章。建議今日讀完第8-11章。

在進入正文之前,我們一起來思考兩個問題:

1、城裡人和鄉下人,最大的區別在哪裡?

2、你曾試著用描寫風景來表達自己的心情嗎?

到了乘船的地方,他卻一艘船也擠不上,全滿了。那時的沈從文,想必心中很惶惑吧。

他卻用了一段極美的景色描寫,來表達出當時的心情:「天氣看看漸漸的夜下來,有些人已經在船頭燒火煮飯,有些人已蹲著吃飯。

我卻坐到岸邊大石上發獃發愁,想不出什麼解除困難的辦法。那時闊闊的江面,已布滿了薄霧,有野鶩之類接翅在水面向對河飛去,天邊剩餘一抹深紫,見到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升起一分無言的哀戚,自己便不自然的微笑著,揉著為長途折磨的兩隻腳。我明白,生命開始進入一個嶄新世界。」

終於,一個在路上認識的差遣發現了他,為他找到了落腳的船。一上船,他立刻忘記了方才的惶恐,孩子的新鮮感戰勝了一切。

又是一段美麗的描寫:「船上所見無一事不使我覺得新奇。二十四隻大船有時銜尾下灘,有時疏散散浮到那平潭裡,兩岸時時刻刻在一種變化中,把小小的村落,廣大的竹林,黑色的懸岩,一一收入眼底。預備吃飯時,長潭中各把船隻任意溜去,那分從容,那分愉快處,實在感動了我。搖櫓時滿江浮蕩著歌聲。我就看這些,聽這些,把家中人暫時完全忘掉了」。

到了辰州之後,沈從文依然是個小兵,他最愛做的事,也仍然是逛街:「我最喜歡的是河街,那裡使人驚心動魄的是有無數小鋪子,賣船纜,硬木琢成的活車,小魚簍,小刀,火鐮,煙咀。滿地皆是有趣味的物件。我每次總去蹲到那裡看一個半天,同個紳士守在古董旁邊一樣戀戀不捨。」

這樣的描寫,真是平淡中有深情,有對人間煙火真實的眷戀。沈從文對我最大的影響是,他讓我開始懂得欣賞平淡的美,平凡的溫暖,尋常市井的小鋪子,他卻用了「驚心動魄」來形容。

把他書中的句子藏在心裡,有時走在大街上,菜市場里,看著人們熱火朝天的買賣東西,都能一看好久,那心情,有幾分新奇,幾分敬佩,幾分踏實,就像少年時代的沈從文。

在辰州的日子不久,沈從文就跟隨部隊駐紮到了清鄉,在那裡,殘酷而血腥的殺戮又一次上演,只不過這一次,他不再僅僅是個旁觀者,而是親自參與在其中的軍人。一路走,一路殺人,不是八百,便是一千。

他記下每個數字,清清楚楚,人們這樣殘殺甚至不是為了仇恨,只是麻木而已。就像魯迅先生所說的,人們圍觀殺人,就像每早在菜市場,張著嘴看人宰羊。

沈從文也有類似的描寫:「到那些鄉下人往來最多的橋頭上,把姦細頭砍下來,在地面流一灘腥血。人殺了,大家欣賞一會兒,或用腳踢那死屍兩下,踹踹他的肚子,彷彿做完了一件正經工作,有別的事的,便散開做事去了。」

一條活生生的人命,最後,也不過淪為鄉民眼中的一場熱鬧罷了。

在所有這些被殺的人裡面,有一個讓沈從文記憶最深:「有個商會會長年紀極輕的女兒,得病死去埋葬後,當夜便被本街一個賣豆腐的年輕男子,從墳墓里挖出,背到山峒中去睡了三天,方又送回墳墓去。「

「到後,這事為人發覺時,這打豆腐的男子,便押解過我們衙門來,隨即就地正法了。臨刑稍前一時,他頭腦還清清楚楚,毫不胡塗,也不嚷吃嚷喝,也不亂罵,只沉默的注意到自己一隻受傷的腳踝。」

「我問他,『腳被誰打傷的?』他把頭搖搖,彷彿記起一件可笑的事情,微笑了一會,輕輕的說,『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點兒滾到棺材裡去了。』我又問他,「為甚麼你做這件事?」他依然微笑,向我望了一眼,好像當我是小孩子,不會明白什麼是愛的神氣,不理會我,但過了一會,又自言自語的輕輕的說:「美得很,美得很。」

「另一個兵士就說:『要殺你了,你怕不怕?』他就說:『這有什麼可怕的。你怕死嗎?』那兵士被反問後有點害羞了,就大聲恐嚇他說:『顛子,你不怕死嗎?等一會兒就要殺你這顛子的頭!』

那男子於是又柔弱的笑笑,便不作聲了。那微笑好像在說:『不知道誰是顛子。』我記得這個微笑,十餘年來還異常明朗。」

四個月後,沈從文又遷到懷化鎮,照例是沒完沒了的殺人,僅他親眼所見,在這個鎮上就殺了七百人。

他寫到:「一些人在什麼情形下被拷打,在什麼狀態下被把頭砍下,我皆懂透了。又看到許多所謂人類做出的蠢事,簡直無從說起。這一分經驗,在我心上有了一個分量,使我活下來,永遠不能同城市中人愛憎感覺一致了。 」

如他所說,這一份經驗,塑造了他,也影響了他。

使他以後與任何「城市中人」都不可能相同了。所以,沈從文一生都在說,我是個鄉下人,這是一種對自身經歷和經驗的認定,「鄉下人」這三個字里,藏著他一切的過往,有純真的淘氣,也有血腥和殘忍,這是沒有經歷過這一切的「城裡人」,永遠也無法感同身受的。

在這刀兵火馬的日子裡,沈從文仍然懂得如何找快樂。他學會了燒狗肉,手藝是戰友們公認的好。學會了做笛子,也能吹很多像樣的曲子,學會了抓魚,抓黃鼠狼,甚至還學會了打鐵,這份活潑,大約也是他不同於所有文人的獨特氣質吧。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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