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青瓦台民政首席曹國,文在寅政府介入朴槿惠案庭審和宣判沒有?
1月26日,韓國青瓦台民政首席曹國在青瓦台春秋館表示,文在寅政府的民政首席秘書室(主管與公檢法業務協調的部門)時刻遵守司法獨立這一憲法原則,民政首席室絕不參與、介入、聯繫法院的庭審及宣判工作。(1月27日海外網)
文在寅民政首席秘書曹國稱,青瓦台不介入法院的庭審和審判工作。先不說這個說法是否可信,世人最想知道的是:文在寅政府介入朴槿惠案沒有?目前外界比較普遍的看法是,不僅介入,而且深度介入甚至干涉。何以這樣說,至少有三點質疑。
第一,朴槿惠羈押期限本來應該於去年10月16日到期,如果法院不能在此之前作出一審判決,那麼就應該將朴槿惠釋放回家,接受無拘留狀態的審判。然而,在去年9月底,當韓國檢方提出延長朴槿惠羈押期限時,法院居然欣然同意了,而且理由非常奇葩——朴槿惠可能毀滅證據和潛逃。試問:迄今為止韓國檢方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那麼朴槿惠毀滅什麼證據?朴槿惠一個「四無」(無父母、無丈夫、無子女、無自由)女人,會潛逃到哪兒?韓國檢方和法院的所作所為,文在寅政府介入沒有?
第二,朴槿惠因為「親信干政門」遭彈劾、下台和受到審判,這是朴槿惠罪有應得。但最近又曝出「國情院受賄門」,這難道不是文在寅政府的功勞?除了朴槿惠,另一位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及其家屬目前正在接受調查,難道不是文在寅政府的功勞?在李明博發表聲明稱「政治報復」後,文在寅不是親自以牙還牙了嗎?
第三,韓國法院對朴槿惠案的判決,全部按照韓國檢方的意見作出有罪判決,只是在刑期上適當減輕一些,但幾乎所有嫌疑人都對指控全盤否認,而法院依然作出有罪判決,這其中有沒有文在寅政府的功勞?在外界看來,在朴槿惠系列案尤其是朴槿惠案上,韓國檢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早已成為一條船上的人,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青瓦台不能只是說不介入法院的庭審和宣判工作,而應該拿出證據讓公眾信服。
其實,曹國說出「青瓦台不介入法院庭審和審判工作」是有原因的,但給人感覺是不說這話還好,說了反而是不打自招、此地無銀。不是嗎?報道稱,青瓦台出入記者就曹國此次的立場詢問青瓦台一高層,文在寅政府的法務秘書室不會和法院行政處協調業務嗎?而該高層的回答遮遮掩掩、支支吾吾,這自然會令人產生懷疑。
朴槿惠案包括朴槿惠系列案,如果按照法律辦事,外界不會有如此多的質疑。正因為其中摻雜了不少政治因素,所以出現了朴槿惠案無論法院作出什麼判決都不會讓人口服心服、心悅誠服的情況。對此,文在寅政府該如何解釋? (毛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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