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欽州一男子將被拘留10天,不僅僅是因為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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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1月25日,欽州交警一大隊依法對一名男子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800元的處罰,原來該男子因無證駕駛摩托車引發交通事故,廣大駕駛人一定引以為戒,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一定要持有效證件。
1月21日凌晨3時11分許
欽州市人民路東風市場門前
一名紅衣女子駕駛著電動車自南向北行駛
一名男子駕駛著踏板式摩托車越過雙實線
欲超越其前方正在行駛著的計程車
徑直撞上正常行駛著的電動車
電動車及摩托車駕駛人紛紛摔落在地
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人頭部輕微腦震蕩,多處軟組織擦傷,經事故民警調查發現,摩托車駕駛人楊某傑並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其所駕駛的摩托車逾期未年檢,且已達到報廢標準。
欽州交警一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楊某傑處以罰款800元,並處以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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