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人不應該稱為佛教徒 應該稱之為「反佛徒」(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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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隨緣關注,阿彌陀佛
我曾作《護生畫集》,勸人戒殺。但我的護生之旨是護心(其義見該書馬序),不殺螞蟻非為愛惜螞蟻之命,乃為愛護自己的心,使勿養成殘忍。
頑童無端一腳踏死群蟻,此心放大起來,就可以坐了飛機拿炸彈來轟炸市區。
故殘忍心不可不戒。因為所惜非動物本身,故用「仁術」來掩耳盜鈴,是無傷的。我所謂吃葷吃素無關大體,意思就在於此。
淺見的人,執著小體,斤斤計較:洋蠟燭用獸脂做,故不宜點;貓要吃老鼠,故不宜養;沒有雄雞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這樣地鑽進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
若不顧小失大,能以愛物之心愛人,原也無妨,讓他們鑽進牛角尖里去碰釘子吧。
但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無人;又往往以此做買賣,以此圖利,靠此吃飯,褻瀆佛法,非常可惡。
這些人簡直是一種瘋子,一種惹人討嫌的人。所以我瞧他們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與他們為伍。
真是信佛,應該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義,而屏除私利;應該體會佛陀的物我一體,廣大慈悲之心,而護愛群生。
至少,也應知道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之道。
愛物並非愛惜物的本身,乃是愛人的一種基本練習。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的齊宣王。
上述這些人,對物則憬憬愛惜,對人間痛癢無關,已經是循流忘源,見小失大,本末顛倒的了。
再加之於自己唯利是圖,這真是此間一等愚痴的人,不應該稱為佛徒,應該稱之為「反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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