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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麼無趣,難怪沒人愛你

有人問,戀人之間最好的狀態是什麼?

最好的狀態,是永遠有話可說。

王小波說:「一輩子很長,要找個有趣的人在一起。」

那麼一個無趣的人,該怎麼去談戀愛呢?

本期小說推薦:《沒有星星,夜不滾燙》

文:榛生

01

人為什麼要工作?除開為了錢、為了養家糊口,大多數人工作其實是為了打發時間吧。不然一天24小時,1440分鐘,86400秒怎麼度過?生命雖短暫,但時間也不是那麼好打發的。不是每個人都有豐富的精神世界的。沒事做,有些人大概會無聊到崩潰吧。

所以,有時候哪怕是一份枯燥無趣的工作也好過賦閑待在家裡。同樣是無聊,工作的無聊還可以換成錢,而純正的無聊只能眼看著生命白花花地度過。上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比較好的選擇。

我就是大多數人里的一個,害怕無聊,沒能力去賺大錢,更沒運氣中六合彩,所以我選擇上班,用自己的時間交換錢,同時把時間打發掉。

我們公司是一間很無聊的小公司,一個蘿蔔待在一個坑裡,一顆蒜待在另一個坑裡,沒有什麼行業競爭壓力,薪水也只能叫作工資。

別不相信,世界上有很多我們這樣的小公司,像古時候的農耕社會,辦公室就是石頭壘的屋子,桌子就是各人的小田地,你種著蔥,我栽著水稻,年底上交,換回來一點利益。種蔥的和栽稻子的是村鄰,彼此友好;養雞的和餵豬的常常吵架,小國寡民的日子。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小公司,甫一進去,會覺得這裡比時代要晚個十年八載,但是它恰合我的胃口。

我這個人,說實話,也好像跟時代的連接出了點問題,比如我永遠不喜歡口紅,不管它如今怎麼流行,不管它是湯姆福特還是聖羅蘭,白給我都不要。

按農耕辦公室的風格論,我算是一個……種香菜的吧。在古代,香菜第一次被傳進中原,那是帶著怎樣的殊榮與罪過。那奇怪的味道……居然有人喜歡!而有的人則永遠無力承受。同事們驚奇我上班沒三天,居然敢跟前輩吵架。我是一個很特別的香菜農戶,我很有種啊!

因為他跑我的辦公室來抽煙,說:「你們這屋好,空氣好。」

哦,別人空氣好你就來抽煙?什麼邏輯?

我說:「你給我出去,去你自己屋抽。」

他訕訕的,以為我在開玩笑。

要是有禁煙令,我會報警。他不走。我說,滾開。我和這個老煙槍吵架了,沒人支持他,也沒人支持我。他是舊人,得給面子;我是有理的一方,但我是新人。大家中午默默地去食堂吃飯,厚臉皮的老男人跟在眾人後面,他怕被孤立。

只剩下我,我想不就是一頓飯嘛,不吃得了。我默默地拿出小浣熊乾脆面剛想咬,門開了,小林走了進來。

「喂,去吃飯呀?」他招呼我。小林比我先來這公司一年,所以他還是小林。我這人沒修養,前輩都敢罵的人會修哪門子養,我跟著大家滿走廊喊小林、小林。頭兒說,要叫林老師,不要沒有尊卑長幼之別。我說:「呵呵,但是小林叫著順口啊。」

所以他還是小林。他人很好,文弱書生,總是很溫和。在我們村兒(後來我管我們公司叫這個)不顯得多帥,可是走到大街上回頭率可高了。文弱的小林,接電話從來都是「好的呀」、「有什麼可以幫你的呀」、「這樣啊,讓我想想噢」。

他又問:「去不去吃飯呀?」我跟他下樓了。小林和我去吃外面的煲仔飯,我狂躁的內心得到了醬油的滋養,怒氣漸消。

「以後一起離開這裡吧。」小林說。我沒想到他會這麼說。

小林告訴我他想考上研究生離開這個村兒。他和我其實不是同一類人。

我考上研究生就是為了進來這裡。當然,我的碩士文憑很水,我和我的導師都是水貨,他沒有地方開會,我沒有地方實驗,我們從沒有指責抱怨過對方。有時候傍晚六點,我倆默契地收拾東西,他忙著回家帶孩子,我急著去跟男生約會。偶爾我幫他買早點,他請我吃午飯。就這樣度過三年,好不容易我畢業了,他還沒有評上職稱。

從那天起,那個煙槍不再去別人的屋裡抽煙了。

有人說,挺感謝胡芒芒的。我義氣地說:「等我逼他戒了煙再一起感謝我。」

小林說:「多管閑事。」

小林什麼時候開始用這種語氣和我說話了?好像我是他……一夥兒的?比較親近的?妹妹?或親生女同學那樣的,被護著生怕我吃了虧的?但我不需要哇!

02

我絕不想找一個文弱書生當男朋友,我要一個黑又胖、高又蠢的男人,最好有點二傻、有點粗野,高興了就把我的頭夾在他的胳膊底下,不高興了把我舉起來重重地扔到沙發上。我喜歡那種型。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有一天下班,我去買大雞排。大雞排很流行,隊排了很長,有人加號。我這種見義勇為的人,當然就要喊出來。

我知道我說錯了一句話,很嚴重。

我說你這個Loser。這句話激怒不了女人,但准能激怒一個插隊買13塊5的大雞排的男人。結果那人要打我。我拔腿就跑,「大雞排」追了我三條街。眼看被逼到死胡同,倒數第二間小店的門忽然在我身後打開了,身後的「大雞排」躲閃不及撞到玻璃上……我趁機逃掉。

回到家,腿抽筋了。給小林打電話說我今天被人追殺。他說:「你又惹事了嗎,為什麼你總不讓人省心呢?」我繼續說:「有人救了我,我覺得那扇門是故意打開的!」

小林不置可否,我則在想何時故地重遊。

第二天我終於排隊買到了大雞排。提著大雞排,慢慢地晃悠到昨天出事的地點。那間店叫「黑記」,從玻璃門外望進去,有一個人也正從裡面望出來。黑又胖,高又壯,蠢不蠢不知道,但他的笑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婦女殺手。他走出來,熟識般地說:「你是來感謝我的嗎?」我下意識地舉起了大雞排。

他說:「好啊,這家雞排很好吃,我正好有啤酒。」他拿出兩隻手工瓷杯,每隻各印四個字,一隻寫著「沒有星星」,另一隻寫著「夜不滾燙」。

沒有星星,夜不滾燙。多抒情的句子啊,多天才的句子啊。

「你做的杯子?你想的句子?你寫上去的?」我問。他點點頭。開始跟我講做杯子的過程,他說什麼我都愛聽,這是我的壞毛病。

喜歡一個人總是因為先喜歡皮囊就覺得內心也完全可以接受。非常膚淺、非常浮躁的愛情觀,不是么?但誰年輕時不膚淺、不浮躁?喜歡一個人是沒有一點道理可尋的。我後來問他為什麼喜歡我?

沒有為什麼。總歸是有點原因的。就是因為……我喜歡你。當兩個人在一起久了,一個問另一個你為什麼喜歡我,答案多半是這樣的。不是敷衍,而是真的說不出原因來。

03

與此同時小林也戀愛了。我讓他給我看他女朋友的照片,他發過來一張,沒有濾鏡,沒有美顏,甚至照片中的人都沒有化妝。

簡單的長直發耶穌那樣分披下來,唇不染而紅,眉不畫而翠,表情帶著淡淡的憂愁;黑毛衣,焦糖色的闊腿褲,沒有飾品,僅在手腕上戴著一串碧璽,不難看出價值不菲;沒有背什麼香奈兒愛瑪仕,真正的美女都不追時髦。

我沉默了。面對美不沉默的人是傻子啊。

不僅沉默,我發現我還居然有點難受。我說不出「哇,好美,真漂亮」,或者「你小子很有福氣啊」這樣女漢子的話。我為什麼會這樣?我又沒喜歡過小林,我為什麼要這樣?這樣對於我來說得體嗎?我是有男人的女人了。

但我就是有點難受,也許是發自靈魂深處的一種自卑。我從來就不美,最多被稱讚「清秀」、「可愛」、「氣質」,走在路上不會有人對我目不轉睛,除非飯粒粘在臉上。但是我想小林的女朋友一定會被很多目光追逐,我很想知道那是怎樣的感覺。

她幫我們公司做網站,有一天她要來見我們頭兒。全村兒的人都歡騰起來,連老煙槍都從抽三包煙改成抽一包煙了。大家決定趁機來個大掃除。

我從辦公室古老的書架里掃下一茶缸灰,在某本辭典里發現了一張便條。那是一張寫在1987年8月10日的便條:「郅君,請幫我把自行車收進樓道,呆會要下雨了,我去稅所。另外,記得喝我泡的茶。乘芝。」我把這張便條放回字典。

郅君是我親叔叔,乘芝是我嬸,親嬸,幾年前因癌症去世了。

原來他們年輕時真的是同事,而且真是一個辦公室的。寫這張便條的那個下雨天,他們已經開始相愛了嗎?那杯茉莉香片滃鬱出的茶香,郅君後來品味到了嗎?

但是我和我叔叔現在能說的話題只有朋友圈的養生雞湯,老年人都喜歡那些。

辦公室愛情,如果我沒有遇見我的黑店主,是不是最終也會在這間辦公室里找到一個郅君?

有很多事情,不是宿命有多強大,而是人懶得去抵擋宿命的安排,對不對?

但是沒有星星夜不滾燙啊。

打掃一新的我們村兒,終於迎接到了那位千載難逢的美女。真是美啊,真人的氣質是流動的,真想像浮士德一樣說上一句「你真美啊,請停留一下」,她就是古往今來每一位書生夢裡的紅顏啊。

她對我們點頭致意。美麗的人如果沉默一點,美又加分。

我說:「你好。」

她說:「你好。」

她說出這兩個字非常艱難,說得很慢很慢,她吐出的聲調是一個小動物經過反覆訓練而發出的聲音。我忘了禮貌,吃驚地望著她,她回頭看向小林,小林說:「她是聾人。」

氣氛一下子安靜了,怎麼辦,我沒有逢場作戲化解尷尬的智商。謝謝老煙槍救場,「做人啊,很多話其實用不著去聽的。」

「我是小時候發燒吃了一種葯,就變成這個樣子。」她一邊說一邊用手語比劃著。大概這樣的場面她經歷了太多,已經熟於解釋。

其實並不需要解釋,這又不是她的錯。

她去見頭兒了,她給我們單位做的網站很漂亮,很好用。後來小林告訴我,他喜歡她不是因為她的美,也不是因為她的家世,哦忘了說,她的父母是某間大學的院長和副院長。

他說他喜歡她是因為他覺得被她需要。「她會對我傾吐心事,她會讓我替她做很多小事。而我喜歡照顧她,相比起來,我更離不開她。」小林說。

愛有時候是一種自己兜攬來的責任。沒錯,愛是一種責任。

04

大掃除那天,我在辦公室的舊書架上還發現一張CD,是一張相聲光碟。正好辦公室里還有一台DVD,古董,幸虧沒壞。

那個下午我在古老的辦公室里聽相聲,樂得前仰後合。師勝傑,文縐縐地說笑;馬季,虎里虎氣地搞笑;笑林,他最愛在笑話里唱戲;李金斗,聽到他的聲音就足夠好笑;姜昆,可愛甚至有點帥。但是我不喜歡馬三立,我怎麼都GET不到馬三立相聲的笑點,雖然前面五位都應該稱他為祖師。

我記得黑店主跟我講過一個馬三立的相聲,叫做「逗你玩」。他自認為超級好笑,模仿著天津話逗我笑,而我只是在假笑。我真的GET不到馬三立的笑點,好尷尬。

然而更尷尬的是,我發現不知從何時起,我在躲著和黑店主的約會。怎麼會這樣?他不是我一見鍾情的男子嗎?怎麼我會這麼快就厭倦他了?

一個人要充分地了解自己,才有資格去了解別人。我連自己都不太了解,妄談去了解我的男朋友。我看到有一天他在店鋪里列印一張A4紙,那是一張古人的書法碑拓。他大概是很喜歡那幾個字,列印出來,拿一張宣紙鋪在上面臨摹。這個場景在別人看來沒什麼,但在窗外的我看來,不知為何覺得羞窘。

他明明到過我家,看到過我有那本字臨,他為什麼不管我要?我難道是不值得去要一本字貼的女朋友?或者說我不算是女朋友?

高又胖、黑又壯的男人,坐在店堂里笨手笨腳地臨貼,他樂意啊。他樂意一個人做點什麼,正如我也樂意躲在村莊一樣的辦公室聽聽相聲。我們是可以互相忽略的情侶。我們多像兩個偉人,這樣的關係是不是更高級、更雋永?

然而我更渴望淺薄低俗的愛。整天都想膩在一起,每時每刻都不想離開對方,看到對方吃零食就要走過去從他嘴裡搶一塊,對方上廁所恨不得也進去陪著他,更重要的是,覺得自己被對方需要,能拍著胸脯啪啪響地說:「他需要我,他離不開我。」

05

小林離開了我們村兒,去了南京讀研究生。他的女朋友跟他一起在南京定居了。我知道的關於小林的事就到此為止。

我們以前是同事,現在是路人,不管當中有沒有一廂情願的喜歡或微弱如流星的心動,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認識了小林,我似乎懂得了我自己。

我是一個無趣也無聊的人,勢必在這個寂寞村莊般的辦公室待到天荒地老。而我又是一個刁鑽直率的人,所以我一定會在情路上坎坷顛簸小半輩子,不然漫長的一生如何打發?

我記得我和黑店主分手那天,他最後說:「那天,我開門只是想出來看熱鬧。」言外之意,他並不是為了救我。

何必如此呢,何必非要聽我說一句:「是我誤會了。」占這麼點上風又能怎樣?就算提出分手的是我,也大可以大方點,說一句「分手快樂」。

慶幸沒有和他走得更遠、更久。但是他在最後卻送了我一幅字。

這幅字是他從古往今來各種名貼里找到的字拼湊在一起的,所以就當是王羲之、顏真卿、米芾、文徵明都在向我祝福吧。

「唯願你:

有相聚之歡,無去取之難;

有美眷可待,無曇花虛現。」

— END —

來源:《女友》雜誌

圖片:堆糖

本篇圖文旨在分享,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在此向原作者表示感謝。

編輯/moyo

《女友》2018年1月刊

12.15 火熱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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