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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天:你的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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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光|信仰|靈修|原創

《讀經反省 200天》第 168 天

今日讀經

格林多前書 7-11章

聖詠 第 117 章

文 | 青松.保祿

編輯 | 生命光工作室

(2015/8/12)

經文:【格前9:27】

我痛擊我身,使它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落選。

反省:

人走在黑夜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心中沒有光。基督徒的心裡是有光的,這光的源頭就在十字架上。耶穌使人類有了永生的盼望,祂就是生命的光。仰望十字架,我們只是看到了光源,但只有背起十字架,我們才能與光同行。走天國的路,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身上沒有十字架的基督徒,就等於沒有耶穌陪伴,沒有光的陪伴,在靈性生命的黑夜裡,我們一定是會摔跤的。

做事工、傳福音固然很重要,但天主衡量我們的價值,更多的是看事奉的背後,我們自己克服了多少私慾、改變了多少缺點、靈命成長了多少。心甘情願割損自我把持的東西,用信德的眼光面對每天的本分、責任和煩憂之事,就是背十字架。一個沒有背十字架經歷的基督徒,就和世俗人一樣,在面對壓力、面對苦難、面對生命的低谷和靈魂的黑夜之時,只會怨天尤人,沒有希望之光,仍然活在黑暗中。

保祿宗徒通過這段經文,告誡傳道人員要在天國的賽跑中,不僅要為他人指路,也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約束自己的私慾,克服自己的缺點,不要忘記,耶穌邀請每一位去做爭奪天國的戰士,而不是去做個徒有其表的演說家。同時,也在提醒我們現在的每一位基督徒,既然已經被主耶穌用死亡的代價贖回,在主內重生了,生活上就不能隨便、不能放肆、不能不節制,處世為人和世俗人要有區別。不改變自己的毛病,不克服自己的私慾,心就不屬於基督。心不在十字架上,仍沉溺於世俗中,洗禮用的水再多,也只是衝掉了額頭上的浮土,靈魂不潔凈,內心仍然在黑暗中,天國是不接收的!

能夠約束住自己的人,是一種修鍊,更是一種恩典。人常常是以快樂原則為生活導向的,所謂我的幸福我做主,怎麼高興怎麼來。其結果就是,隨從私慾,肉體雖然暫時享受了快樂,但靈性越來越空虛,生命越來越沒方向。學會看清自己、征服自己的人,一定是個智慧的人。認識天主是智慧的開端,耶穌的德能可以使人有力量反對自己的肉身,管住自己的慾望。

處在黑夜中不要緊,現在站在什麼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往什麼方向在移動。背起十字架,看似會經歷痛苦、挑戰,但卻是越走越光明。不要做那光說不練、空有虛名的基督徒,地獄裡有很多人,都是曾經在世界上渾渾噩噩生活了一輩子,臨終時才發現,自己的毛病一樣都沒改,但悔之晚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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