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網路暴力殺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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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艾米·埃弗里特是澳大利亞童星,6歲開始接拍廣告,因代言帽子品牌為人熟知。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艾米突然在網上收到很多陌生人的謾罵。這些攻擊毫無根據,但一字一句都對這個尚未成年的女孩充滿了惡意:
「只有你滾蛋,這樣所有人才開心。」
「我希望她可以自殺吧,講真,還真的沒人在意她是死還是活。」
「你可以快點去死,割腕失血過多就可以死,這是你應該要做的事情。」
這場攻擊持續了8年之久,艾米的家人朋友也被牽連。
當艾米知道自己的家人朋友也遭到無端謾罵之後,徹底崩潰了。就在今年的1月3日,14歲的她自殺了。
一個年僅14歲的女孩明明沒有做錯什麼,卻無端地被網路暴力殺死了。
艾米·埃弗里特照片
二
32歲的台灣獸醫簡稚澄畢業於台大獸醫系,曾以特考榜首考上獸醫師。
她致力於醫治、保護每一隻小動物,並放棄大好前程來到流浪動物收容所負責照顧動物。
根據台灣收容所規定:如果流浪動物在12天之內,沒有被人領養,收容所就要對它們進行安樂死處理。
在兩年的時間裡,她無奈執行了700多隻流浪狗的安樂死。因此網上不少動物保護人士攻擊她,稱她是「女屠夫」、「女劊子手」。
2016年5月5日,因無法忍受網路暴力,剛結婚過完蜜月的簡稚澄最終選擇以死明志,服用動物安樂葯自殺,年僅32歲。
簡稚澄在遺書中指出,「生命沒有不同」,希望政府能做好動保源頭管制。簡稚澄稱,選擇以平時對狗兒安樂死的手段自殺,是為了凸顯現有台灣動物保護結構的問題。因為政府沒有給足資源,無法做好源頭管制,讓流浪狗,以至於最下游的收容所都是苦難。
事實上,不僅是台灣地區,在美國、日本,羅馬尼亞…...有許多國家對待流浪動物,都在採取安樂死方式。
美國卡羅萊納州每年都會有超過2500000隻動物被「安樂死」,即每天就會有近700隻動物會因為沒有人願意領養而被殺。
在日本,動物收容所內的狗狗如果超過7天沒有被領養就會被管理人員執行安樂死。
說了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說明:
簡稚澄對流浪動物進行安樂死本身就是合法合理的履職行為,即使不願讚美,但絕對不該予以抨擊。
網路暴力的可怕之處,便在於沒有人關心真相。
不明真相的「伸張正義」,比作惡更加可怕。
簡稚澄照片
三
28歲的演員喬任梁在抑鬱症中離開人世,而抑鬱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網路暴力。喬任梁無數次遭到鍵盤俠的惡意抹黑,最後他帶著對世界的失望永遠離開了。
2016年6月19日,他離世的消息剛公布出來,所有的粉絲都感到難以置信,痛心入骨,誰能想到,那個臉上經常帶笑的陽光少年,最終會死於抑鬱症?
隨之有粉絲貼出他以前微博下的留言後,大家這才發現,原來他一直承受著網路暴力,黑粉們因黑而黑,對他想罵就罵,有時還會帶上他的家人一起罵。
他離世後幾天,粉絲們和一些路人網友紛紛發博,為他哀悼。
然而在這個時候,網路暴力並沒有因為他的死而離去。
甚至有個網民說:不就是一個過氣明星,知道自己以後紅不了,就用這種方式來留名青史,厲害厲害。
中國傳統歷來講究「死者為大」,連法院審判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即使證據確鑿,都將終止審理,不為其定罪了。
死者與鍵盤俠究竟有多大的仇怨,需要這樣的「掘墓鞭屍」。
喬任梁照片
四
有人會說,我不過是發表一些我的看法,行使我言論自由的權利。那些被罵幾句就自殺的人,是他們心理素質太差。
的確,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然而言論自由不代表無底線與無責任,肆意侮辱與誹謗的言論在任何國家都不是自由的。
即使號稱最自由的美國,對於這類言論自由也是有諸多限制的。
在美國,辱罵他人以及誹謗性言論,都不在憲法言論自由權保障之內,應負擔民刑責任。因為這種言論既不具任何「適當溝通的意義」,也缺乏「表示任何社會價值及意見真理」。
當然,我們並不是反對言論自由,相反,我們是言論自由堅定的支持者,否則我們的很多文章都發不出來。
我們反對的是那些毫無意義、毫無根據,只為了謾罵、侮辱、誹謗而生的「言論自由」。
而那些認為死於網路暴力是因為心理素質差的,不妨試想一下:
如果有人「問候」你全家老少;
如果有人說你的每句話都帶著生殖器官;
如果有人威脅、詛咒你和你的家人;
如果上述這些,將不分地點、不分晝夜、無數次的發生,你有多強大的心理素質能夠克服?
不要說什麼感同身受,在刀子沒有捅到自己身上之前,沒人有資格說感同身受。
五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參與過網路暴力,或者受到過網路暴力。
想想看:
你的家鄉有沒有被人惡意評判過?
那些說著「東北人都是黑社會」,「南方人都是騙子」的地域黑們,是真的經過了科學論證還是以點概面,人云亦云。
你的穿著有沒有被人惡意評判過?
多少刑事案件的評論下方充斥著對女性受害者著裝的批判,「穿成這樣,活該被XX」。又有多少人意識到,只要不對公眾造成影響,如何著裝是他人的自由,加害者才是真正該批判的。
你的長相、工作有沒有被惡意評判過?
《那年花開月正圓》熱播時,演員俞灝明扮演反派被辱罵長相醜陋,評論不再關心反派如何,反而充斥著對俞灝明個人的人身攻擊,彷彿作惡的人是他一般。
《我的前半生》熱播時,演員吳越同樣遭到這樣的對待,因扮演「小三」,其個人被罵到被迫關閉微博評論。
網路暴力為何如此猖獗,為何我們都會被其裹挾?
原因在於,參與網路暴力的成本真的太低。
隱身於屏幕之後,不需要查明事實,不需要了解真相,只要找到一個道德的高地(甚至沒有高地),一個噴點,便可以群起而攻之,獲取需要的存在感了。即使事後發現錯誤了也沒關係,因為噴的人這麼多,法不能責眾。
六
網路暴力無法杜絕,但我們希望至少能通過自身的改變去避免成為網路暴力中的「兇手」和「幫凶」。
保持理性與剋制,經過充分的思考後再行使你言論自由的權利。
不妨參考《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所提到的方法:
「每逢你想要批評任何人的時候,你就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過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每個人都有可能參與網路暴力,或者成為網路暴力的受害者。我們永遠不知道,下一個受害人會是誰?或許就是你我呢?
反對網路暴力,獨立思考,理性發聲。
否則,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會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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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作者投稿
作者: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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