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日課414:不可輕易評價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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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論語·衛靈公》15.34)
君子沒有小聰明,卻足以大任;而小人不能承擔大任,卻有小聰明。人各有其長處,各有優劣,不應求全責備。《集注》言:
蓋君子與細事未必可觀,而材德足以任重;小人雖器量淺狹,而未必無一長可取。
張居正講得很透徹:
君子小人,人品不同,材器自異。君子所務者大,而不屑於小。若只把小事看他,則一才一藝或非所長,非足以知其為人也。惟看他擔當大事的去處,其德器凝重,投之至大而不驚;材識宏深,納之至繁而不亂,以安國家,以定社稷,皆其力量之所優為者,觀於此而後君子之所蘊可知也已。
至於小人,器量狹淺,識見鄙陋,譬之杯勺之器,豈能與鼎煮並容,樸樕之才無可勝棟樑之任,托之天下國家的大事,彼必不能堪也。然略其大而取其小,則智或足以效一官,能或足以辦一事,未必一無所長焉,觀此則雖小人亦有不可盡棄也已。
雖然知此,君子之才卻很難辨別,畢竟人生多平常事,緊要關頭少。而小人之才往往更容易彰顯,故不可通過一事就輕易評價一個人。
就個人而言,要高處著眼,低處著手,以免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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