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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談過兩次戀愛,都是很好的人

我一直有個疑問,為啥現在所有所有敘構類小說都必須有「愛情」這麼一種東西,每次新構思一個故事或離奇或溫馨,都要不斷提醒自己,加愛情戲,加愛情戲,不加愛情戲沒人看。

上周有朋友問我為啥老寫別人的愛情故事,你自己的呢?

老天爺啊,我滿共就談過兩次而已,都普普通通沒啥爆點。最近有個叫前任三的電影很火誒,那你就寫前任啊。

呵呵,電影都前任三了,我才前任二。

好吧,讀者最大。那我就寫寫我的前任。

我們好了有一年多吧,朋友的朋友,山東人。挺好的一個人,真的。溫柔聽話懂事勤快能幹,戀愛經歷比我豐富,不管吻戲床戲都信手拈來,經驗豐富。

分手是我提出來的,當初在一起的時候我千叮嚀萬囑咐「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歡我了,一定要直接告訴我,我絕對不會糾纏,好聚好散。千萬千萬不要消磨我。」

沒想到,一語成讖。

過了熱戀期後我開始覺得不對勁了,經常失聯。我是個很粘人的慫貨,但知道自己粘人後反而會很克制,電話如果不接,我就次日再打,微信不回我就睡前發個晚安。盡量不要太干涉對方,人總有想自己呆一會的時候。

只是最後這一次未免太久了,整整一周找不到人。對方說了一句連編都懶得編的謊話「我手機沒電了,忘了充。」

親愛的,你說你去北極拯救藏羚羊我都能稍微欣慰一點。至少我愛大自然....

你這理由,我都懶得戳破。

然後大概是因為愧疚吧,對我又熱情起來,但沒堅持多久。消磨,消磨,不斷的消磨。一直到我生日那天,我喝醉了一個人在街上散步醒酒,一邊走一邊寫短息。

我寫了很長的字,因為我真的受不了了,分手吧。

一直到我回了賓館睡下,手機才震動著抖出一個「哦」。

不過這還沒完。

這就是我的前任,後來有朋友說本來就不看好我們,也有人說我遇人不淑,或者從側面旁敲側擊鼓勵我,我值得更好的人。

我覺得,其實還好了。

至少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很快樂,熱戀的時候,對方很會討我歡心,也很照顧我的情緒,至於後來,只是不再喜歡罷了。

有人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某一副畫,精心裝裱,掛在最顯眼的位置時時品閱,或者偷偷珍藏捨不得與人分享,不管過去多久還是喜歡。但有的喜歡,就像喜歡新買的iPhoneX,排隊,等待,攻略,拿到後各種愛不釋手,微博尾巴都要帶著,又是貼膜又是買配件,輕拿輕放小心翼翼,但這種喜歡大概也就能維持半年多一點吧,之後怎麼樣了,你們自己心裡沒數么。

但從戀人的角度,我還是會給對方一個很好的分數。

算起來我也單身三年了,好友不斷給我安排相親,希望我能早日有佳人在側。但我每次都把相親弄成魯豫有約以便搜集小說素材「來,說出你的故事!」

一部分,也許真的喜歡我吧。但我還沒有談戀愛的打算,有點矯情,還很慫的說,我挺怕被人消磨的。

消磨,消磨,其實到最後都是折磨。

這幾年有人曖昧,甚至直接表白的。但我的表現都很慌張,就像被抓住的小偷一樣,真心手足無措。

我談過兩次戀愛,都是很好的人,一個教會我怎麼照顧別人,一個教會我怎麼照顧自己。我因為這倆人變得更加完整。不至於感謝,但也沒啥好抱怨的。

這就是我前任,沒有爆點,沒有淚點,也沒有燃點。跟大多數人的經歷差不多,曖昧,熱戀,冷漠,最後彼此消磨。

我想這大概就是為什麼虛構類小說那麼需要愛情吧,跌跌宕起伏,你可能沒有生活在那個朝代,那個世界,不會魔法,也不是偵探,沒有八國混血,也遇不到霸道總裁,但你總談過戀愛,或者悲催點,你總喜歡過別人。所以愛情就是維繫作品和你的紐帶,大概是這樣吧。

可看了電影后回去找前任複合,我建議還是算了吧,沒有什麼是值得你回頭去撿起來的東西,如果有緣你們會在前面的路口遇到,身後的就讓它離你遠去吧。

前任,沒有放下不放下,也沒有看開不看開,只是偶爾聽到提起,「哦,原來我喜歡過這麼一個人。」

僅此而已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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