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衡山早年的字,清秀卻暗藏鋒芒
書畫
01-29
文徵明
文徵明,初名壁,字徵明,後以字行,更字徵仲,號衡山。曾祖惠,始居蘇州。祖洪,易州淶水教諭。父林,官至溫州知府。母祁守端,兄奎,弟室。文壁23歲弘治五年壬子(1492年)娶崑山吳愈第三女。
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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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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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三
冊三
《文徵明致吳愈尺牘十通》,又稱《致吳參政十札冊》。此十通尺牘均系文徵明寫給其外舅父吳愈的函札,為文徵明35歲至55歲間書寫。
冊四
冊四
外舅者,岳丈大人也。書法人之所以喜歡書家信札,一方面,信札是個人私物,最能體現一個人的情性、品德;另一方面,信札乃日常隨手所書,不為技法所囿,真可謂「情之所至、筆之所到」,更能體現一位書家的藝術水準。
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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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六
冊六
觀文徵明此箋,俊逸流美、秀色可餐,但因為日常隨手所書,故其中多處夾雜著行草書,讀來更覺隨性活潑真實。無意於法,而無不尊法,技法至此境界已為書家之本能,於是下筆時全不需考慮技法之事,這才見得藝術。
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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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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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九
冊九
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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