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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文學—中國劍

在中國古代兵器中,劍這種兵器最具象徵意義,非其它兵器所能比肩。劍乃兵器之王,更是兵器之魂,劍不僅僅是做為武器用於戰場,而且還具至高無尚的權力象徵,「尚方寶劍」就具有這樣的威儀。劍也是將領用於指揮的一種兵器,劍乃千軍萬馬之帥,劍鋒所指就是士卒揮刀所刃之處。

在中國古代劍也不僅僅是做為兵器隨身攜帶,文人雅士佩劍也是一種風尚,出使官員更要佩劍在身,這也是一種禮儀與莊重。劍甚至在中國古代演化為避邪驅鬼之物,亦有鍾馗執劍捉鬼傳說,桃木劍逐成為鎮宅之器。劍也被商人利用,用紅絲線將銅錢串成劍形謂之「青蚨劍」,將「青蚨劍」置於商鋪顯眼處,以此劍庇護其生意平安興隆。執劍之士稱之為「劍客」,勇於行義之人謂之「劍俠」。劍有其生命,劍有其魂魄,劍有其膽識,劍有其血性;劍有血有肉,文化內涵豐富,古往今來,與劍相關的故事層出不窮。

中國歷史上的春秋戰國時期,就發生了許多與劍有關的故事,其中最為人稱道的三個歷史人物與劍有關的感人故事。春秋越國有一個鑄劍者鍾離劍,鍾離劍本名鍾離泉,因其鑄劍聞名於世,遂被世人稱為鍾離劍。鍾離泉是越國著名鑄劍高手,被逼至吳國為吳國國君夫差鑄劍,鍾離泉被擄到吳國多年也沒為吳國國君鑄一把劍,被逼之下鍾離泉縱身跳入熊能煉爐鑄劍之火,表現出其忠貞愛國之志和氣節。

春秋時代,發生過一個「季子掛劍」的故事,季子就是當時吳國的季札。季子代表其吳國出使魯國時途經徐國,徐國國君十分喜歡季子身上所佩之劍,但又難以啟齒索之。季子心裡明白徐國國君在想什麼,心想等出使魯國回來的時候贈予徐國國君。誰料當季子出使回來路過徐國的時候,聽說徐國國君已經故去,就來到其墳塋前施禮,並將自己所佩這把劍掛在徐國國君墳塋前的一棵樹上。這就是中國古代「季子掛劍」的故事,這個故事以一把劍為故事主線展開。季子本來可以不將自己心愛之劍贈予別人,再說季子自己心想贈劍之事沒人知曉,但季子還是將心愛的佩劍贈予故去的徐國君王,以劍取其信,這種不欺人不欺心之舉令人感動。現在許多人別說心裡相許,就是嘴巴上答應的事也會不守信義和不守諾言啊,失信是這個社會通病,官府失信於民的事時有發生,人與人之間失信遍地都是,不守信譽的社會是一個無德的社會。

春秋的時候,還有一個更加感人的故事,在史書《史記?循史例傳》中記述春秋時期晉文公的獄官李離。李離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了人,發覺後就將自己禁於大牢判以死刑。晉文公說:「官職貴賤不一,刑罰也輕重有別。這是你手下官吏的過失,不是你的罪責。」李離回答說:「臣擔當的官職是長官,不曾把高位讓給屬下;我領取的官俸也很多,也不曾把好處分給他們,如今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了人,卻要把罪責推萎於下屬,這樣的道理我沒聽說過。」而拒絕晉文公之命令。晉文公耐心勸說到:「你認定自己有罪,那麼我也有罪嗎?」李離回答說:「法官斷案有法規,錯判刑就要親自受刑,錯殺人就要以死償命。君您因為臣能聽察細微隱情事理,決斷疑難之案,才讓我做法官斷案。現在我聽察有誤而枉殺了人,應該判處死罪。」於是不接受晉文王的赦令,李離伏劍自刎而死,這就是「李離伏劍」的故事。李離以劍殉法,這就是擔當之劍,責任之劍,公平之劍,公正之劍,這種以性命維護法律的尊嚴足以傳頌千古。當今做法官的隨便草菅人命而推脫責任,與李離伏劍來承擔責任和來維護法律尊嚴形成鮮明的對比。現在當官的甭說沒有直接責任,就是有直接責任也是萬般狡辯,將責任推到下屬身上,找個替罪羊了之。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荊軻刺秦王的故事,感天動地,家喻戶曉。荊軻使用的是一把短劍,荊軻沒有完成刺死奏王的主要原因,或許是其對劍術與劍法掌握的不夠熟練,或許是其心理過度緊張,在與泰王貼身近戰中不能發揮短劍應有的作用。劍的長短通常分為三種,超過常用劍身長度的劍為長劍,劍身一尺左右為短劍,長短劍的尺寸不同,其劍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秦王當時佩的劍就是長劍,長劍的缺點就是拔劍的速度較慢,所以秦王在突發事件中幾次拔劍才出鞘,但荊軻沒能把握絕佳時機而落得個空悲壯。

從古至今,中國人對劍這種兵器情有獨鍾,演繹出無數可歌可泣的故事。從鍾離鑄劍到季札掛劍,再從李離伏劍到荊軻出劍,中國劍,上仰天,下俯地,鋒指四面,刃游八方,變化莫測,出神入化,自有風神。

墨塵寫於燕山漁樵山居

20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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