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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怕害別害怕別害怕

按照慣例來看,我們每年應該可以見兩次,一次夏天一次拜年。但我又可去可不去。

去年八月,待在金陵路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去了外灘。我忘了你跟我說了什麼,好像就是在我逼逼完一堆後,跟我講了一句走吧,然後我們就走了。

走之前,我有故意學阿飛正傳里的張國榮,用秒錶代替鐘錶跟你講,你看著它。

半分鐘之後,我覺得可以了。

「現在是2017年7月27號,八點鐘,我們曾在一起半分鐘,從此以後你要記住這半分鐘。」

他說好,然後摸摸我的頭。

我們曾在一起半分鐘,那半分鐘里,我們談了場此生最溫柔的戀愛,誰都沒有說話,但也沒有離開對方。

同樣去年,許某人問我,我的A城和他的B城,算異地戀嗎。

我想都沒想,就說算吧。

哪怕你在我隔壁,也是異地啊。畢竟你又不在我身邊。很多東西聊著聊著就空了,甜言蜜語說著說著就忘了到底是不是真的愛了。

很多感情,哪怕兩個人待在一起不說話,都比遠距離好啊。

況且我其實是個脾氣很糟糕很糟糕的人,近距離吵架容易和好,遠距離會導致我內心戲巨多,自顧自的在你沒哄我的時候,完成分手這件「小事」了。

更有意思的是,我只擅長冷嘲熱諷,明明是自己的感情也要把它貶得一文不值,並裝作很大方的樣子,要對方愛跟誰好就跟誰去。但等對方真的順了我的意後,我又會蹲下來一遍遍抽泣。

別人會說我是過分顧及自尊,但其實我真的一點尊嚴都沒有了。

哭,我就輸了。

愛,我就輸了。

贏,我也輸了

我很多落魄的樣子你沒看到,不代表它們不曾發生。

每年對毫無血緣關係的人生氣屈指可數,大概是沒把握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一定會掉頭哄我吧。家人受不了我還是會愛我,因為他們在我身上傾注了比愛更為厲害的東西,那就是心血,他們是在用血汗哺育我。而在這世界上認識的,愛我的,我愛的,都是因為我的好而覺得我不錯,一旦察覺出我其實跟他幻想得不一樣,他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被欺騙,再就是離開了。司空見慣後,有些人真的想要留下來,反而會不適應,於是怎麼辦呢,找機會撕破臉,拚命當著對方的面把自己搞臟搞臭,以此嚇退對方。

其實我知道,有的人離開是怕了我作踐自己,這會令他們無比受傷。

有的人離開是擔心我作踐自己,然後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愛著我。

這兩種人都是好的不得了的人,也註定是懦弱的我,拿不起的傢伙。

想想也是這樣了,哪怕我今天想遠走高飛,我還是能一件行李都不帶的走,甚至連要去的地方都不說一聲。

很久以前的時候,有個男孩子說,無愛一生輕。

我以為是根本沒有愛才會瀟洒的說出這句話,但後來我發現,明明有很多人愛著他。

最後,我質問他,為什麼如此無禮。

他說,因為我誰也不愛。

任何單方面的東西,只要當事人不接受,你做再多都不可能真的接近他一絲一毫。

我如今真的能體會到這五個字的含義:無愛一生輕。當讓別人體會到了絕望感,對方就不再期待什麼了,自己走得也心安理得。

希望你習慣沒有我,就像習慣這人間每日的日升月落。

若你問我該去相信什麼,那就去相信更古不變的,或幾百年內絕對不會改變的。

反正人心是最不可測的。就像有的時候我以為可以控制我,沒想下一秒的我就不一樣了。

我常以為,一個人在某段時間裡,陪我走上一段,我就能完全滿足了。我對任何人的陪伴都做不到「貪心」二次,笑臉相迎最多代表我是個沒有攻擊性的人而已,並不代表,我的心真的有無限熱情。

畢竟我,本就是糟糕的病原體,我沒有資格享受任何恩惠甚至恩情。一旦有,我都會想盡辦法,撤離。

不知道我媽是不是看了龍應台,她說我跟她的緣分只是母女一場而已。以前我總追求極致,一定要,必須是,不然就如何如何。現在我沒有那麼暴戾了,不會再追著她說,要一起,永遠永遠在一起這種話了。我想我默認了「緣分」二字,就像我已經默認,有一天這個世界上,我媽不存在,再過一些年,我也不存在。

我沒有小孩。

也沒有遺作。

就像小時候,外婆土房裡的一盞老式吊燈,人一拉,就滅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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