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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的有毒與無毒

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慢慢增加了對藥物的接觸,不僅對其治療作用有比較熟悉的了解,對其副作用也有一定的知曉,尤其是西藥,今天為大家介紹的是中藥的有毒與無毒,一起來看下吧。

一般認為中藥中屬於葯食兼用者,如山楂、黑芝麻、大棗、赤小豆、……等等是沒有什麼毒性的,可以常服。我國衛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應作為依據。當然,按中醫理論即使是食物也有四氣五味之別,也應「辯證施食」,否則也會產生負面影響。其他相當大一部分中藥可認為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患者應遵醫囑用藥,不宜自己濫用中藥;葯膳屬於食品加藥,原則上亦應按中藥對待,除所加系葯食兼用者外,其餘亦應按醫囑服用。也可考慮划出一部分作為非處方葯膳可自行服用,但即使是自行服用的葯膳也應對該葯膳的使用知識(如該葯膳的性味是什麼,適合哪種病症,適合哪種體質的人服用,適合在什麼季節服用等)有一定的了解才能發揮葯膳的作用,避免它的負面影響。

劑量過大引起中毒 治病需要藥物有一定的有效劑量,劑量過小達不到治病的目的;但如劑量過大就容易產生副作用或毒性。例如,瓜蒂內服煎湯用量應為2.4-4.5克,一位患精神分裂症的15歲女孩,卻服用令瓜蒂30克的驗方,服後不久,嘔吐、排出大量血性大便,自訴難受,輾轉不安;其父母認為是服藥後的必然現象,次日晨仍叫她用同一驗方空腹再服一次,遂引起大量嘔吐,排出大量爛肉血性大便,腹痛難忍、抽搐、煩躁,進而神志不清,入院搶救不足4小時死亡。有的人恨病吃藥,求愈心切,以為劑量越大,病就能越快地痊癒,以至造成慘痛的後果。例如某人因勞動後臂酸不適,本非大病,向鄰人索取含川烏的風濕止痛靈8粒,服後見輕,兩天後又索取20粒,一次服下,2小時後中毒身亡。

用藥時間過長引起中毒 早在一千二百多年前,唐代醫家王水就指出,既是無毒之葯,久服也會引起臟腑功能失調,不可不引起人們的警惕。對於有毒的中藥,儘管服用劑量很小,如長期服用同樣可引起中毒。例如,青海當地人曾習慣以狼毒、信石等做曲釀青稞酒,有人飲數年後致五宮歪斜,手足徐動,半身不遂。

某些有毒性的中藥,經過炮製後減少了毒性,但不都是完全無毒了 例如有10例報告服用糯米烘烤7次(炮製後)的斑蝥發生中毒的案例,可見藥物經炮製的減毒或安全是有一定的限度的。

正確對待古文獻中有關藥物毒性的記載 古文獻關於藥物毒性的學說是中醫藥學的寶庫,為後世研究藥物的毒性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但由於歷史條件所限,古代觀察某種藥物認為「無毒」,經過現代採用科學手段深入細緻的觀察認為「有毒」的情況履見不鮮。前面提到了人蔘的例子,現再以甘草為例。甘草在《本經》中列為「上品」,屬於「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一類葯。而現代國內外有關甘草毒副作用的報告說明甘草如長期服用,即使在限量以內,也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甘草中毒嚴重者可發生肌肉弛緩麻痹、痙攣、抽搐、低血鉀、高血壓、心力衰竭、心臟停搏等癥狀。偶爾在本草上的記載也有錯誤的情況,例如《本草綱目》記載馬錢子無毒,後世很多本草乃至《中國藥典》都作了訂正,如果再以《本草綱目》作根據,顯然是錯誤的。所以看到古文記載某種藥物「無毒」久服延年就輕易去服用,甚或超量長期服用都是不妥當的。當然,為了科學實驗的目的而使用,自當別論。另外,像《本草綱目》這樣的輝煌大 作, 不能因為存在一點暇疵而否定它的光輝成就。

其實我們的祖先在長期實踐的過程中,已經對重要的毒副作用很早就有了清晰的認識,就在上面我介紹的這些資料這有體現,終究一句話:上品的中藥無毒,可長期食用,但是下品葯就有很強的毒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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