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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遺囑里的家訓

同治七年(1868年),58歲的曾國藩受命北上擔任直隸總督。在此期間,天津發生了「天津教案」,一些中國的老百姓受到傳言的影響,認為教堂以收養孤兒為名拐騙人口、虐殺嬰兒,本地也有數名兒童丟失,恰好又遇上瘟疫,教堂內的孤兒也有死亡的現象。這些事情引起了中外對峙,造成幾十名外國人被打死,法國駐天津領事館被燒毀的結果。曾國藩受命到天津處理案件之前,自認為事件複雜,根本無法圓滿解決,自己恐怕「凶多吉少」,於是給子女留下了一封遺書。

曾國藩在遺書中說:「余通籍三十餘年,官至極品,而學業一無所成,德行一無可許,老人徒傷,不勝悚惶慚赧。今將永別,特立四條以教汝兄弟。」他為子女留下了四條做人的原則,分別是「慎獨則心安」「主敬則身強」「求仁則人悅」「習勞則神欽」。這四條原則可以說是曾國藩對自己一生修身、事業的總結。

關於「慎獨」,曾國藩認為:「自修之道,莫難於養心。」一個人提高修養最難的地方在於自己內心始終如一、內外一致。對此,學會獨處,在只有自己的時候,仍舊能夠不做壞事,無愧於內心,也無愧於天地鬼神,這是「人生第一自強之道」。

關於「主敬」,曾國藩認為:「莊敬日強,安肆日偷。」比如,一個人平時可能感覺身體衰弱,但是一旦遇到莊重的活動,或者身在戰場上時,就突然有了精神。在平日生活中也是一樣,一個人遇到任何事都能自我勉勵,恭敬對待,那麼這不僅有利於事務得到處理,而且有利於身體的強健。

關於「求仁」,曾國藩認為,任何人的身體和心靈,都與天地萬物是一體的,一個人只有在自己存在的同時,也體味到別人和周圍萬物的存在,並且幫助周圍的人解脫苦難,才能不辜負天地萬物的生養。這就是「民吾同胞」的精神,就是仁的集中體現。

關於「習勞」,曾國藩認為,人總是希望安逸,不想勞累,但是人的吃、穿、住、用都不可能是上天白白饋贈的,都是通過人的勞動獲得的。即使自己不勞動,也必然有人在勞動。上天神明,任何人都不可能平白無故地在世界上走一遭,白白地享樂。如果一個人只貪圖享受,而不想勞動,這是天理所不容的事情。

可以說,曾國藩的遺囑是對自星岡公以來,曾氏家風的再創造和再提高,是曾國藩數十年人生歷練的深刻總結。星岡公的話語樸質,認為一個人最本分的事情是勞動並且獲得生活。所以一個人應該勤勞,應該珍惜自己的勞動,並且不應該貪圖享受,貪圖虛妄之財。這樣通過勞動獲得身心健康,是一個人,也是一個家族最根本的追求。曾國藩從一個人內心修養和身體健康的角度對星岡公的家訓進行了提升。

同治十一年(1872年)三月初一,曾國藩在散步時忽然感覺不適,曾紀澤急忙將其扶回書房。此時的曾國藩已經不能說話,可能是突發腦溢血,在當天便猝然去世。朝廷得到消息之後,停止朝會三天,下詔褒揚曾國藩一生,提到曾國藩「學問純粹,器識宏深,秉性忠誠,持躬清正」,「歷任兼圻,於地方利病盡心籌劃。老臣碩望,實為股肱心膂之臣」。

民國時期編寫的《清史稿》對曾國藩的一生做出了概括性評價:「凡規畫天下事,久無不驗,世皆稱之,至謂漢之諸葛亮、唐之裴度、明之王守仁,殆無以過,何其盛歟。……至功成名立,汲汲以薦舉人才為己任,疆臣閫帥,幾遍海內。以人事君,皆能不負所知。嗚呼!中興以來,一人而已。」

本文摘自《讀書明理為君子:曾國藩與曾氏家風》,大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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