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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恢復中國聯合國合法席位時,都誰投了贊同票?反對票?

原標題:1971年恢復中國聯合國合法席位時,都誰投了贊同票?反對票?


1950年9月,在美國操縱下,第五屆聯大否決了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的提案,決定由大會組成七人特別委員會,審議中國代表權問題,在未作出決議以前仍允許"中華民國"的代表佔據聯合國席位。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曾發表聲明,指出聯大的決定違反了聯合國憲章,是無禮的、非法的,美國應對此負主要責任。


從1951年到1960年,10年間,美國賊喊捉賊,以所謂"中國侵略朝鮮"為借口,整整十年不讓聯合國大會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

1961年,第十六屆聯大總務委員會通過了討論中國在聯合國席位問題的議題。這無疑是對美國為阻止中國恢復其席位設置的重重障礙敲響了第一聲警鐘。但美國仍頑固堅持其錯誤作法,不見棺材不落淚。於是,它另出花招,強行把恢復中國代表權作為必須由聯大以2/3多數票贊成方算通過的"重要問題"。這就是說在美國處於少數情形時,仍能阻撓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1961年9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指出:美國的這一新手法是完全違反聯合國憲章的,因為憲章規定的"重要問題"是指新會員國的加入、會員國權利的停止以及會員國的除名等,而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根本不屬於上述範圍之內。同時,憲章還明確規定不得干涉會員國的內政,而美國硬把中國代表權問題作為"重要問題",企圖使早已不能代表中國的國民黨集團繼續竊據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這實質上就干涉了中國的內政。


又過了10年,在1970年第二十五屆聯大上,支持恢復中國席位並驅逐國民黨集團"代表"的表決結果是51票贊成,47票反對,贊成票第一次超過了反對票。


當時聯大圓屋頂的會議廳里,掌聲四起,持續時間之長和氣氛之熱烈是少有的。這是霸權主義者始料不及的,從而迫使美國某些有遠見的政治家,按他們的話說,"為了美國的利益",不得不正視現實。這就使他們意識到在聯合國這個最大的國際組織中,多年來被操縱的表決機器不靈了。






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恢復時間是1971年,這是中國外交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國與聯合國之間的關係,經歷了曲折的發展道路。中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成員國,是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1945年6月26日,50個國家的代表聚集在美國舊金山,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宣告聯合國成立。當時,中國共產黨派出自己的代表董必武,出席並簽署了聯合國憲章。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理應由新中國代表佔有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但受到西方列強的阻撓和干預。1949年11月15日昨1950年1月5日,中國外長周恩來曾兩次致電聯合國秘書長賴伊和聯合國大會主席羅慕洛,要求取締非法的國民黨代表團的一切權利。1月10日,蘇聯代表在聯合國安理會會議上,提議將台灣當局的代表開除出安理會,但遭到美、英兩國的否決。


1960年,中國代表權問題正式列入聯合國大會議程,美國操縱聯合國多數,提出中國代表權問題要作為"重要問題"在聯合國作出決定,就必須有2/3的多數贊成才能通過,以此來阻撓中國合法席位的恢復。


進入70年代,美國的地位急劇衰落,第三世界的力量迅速發展,中國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的關係有了進一步發展。1971年第26屆大會以59票反對、55票贊成、15票棄權,否決了美國"重要問題"提案,並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多數,通過了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國提出的《關於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把蔣介石集團的代表從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的提案》。

11月11日,以喬冠華為團長的中國代表團正式出席在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長期被非法剝奪的席位得以恢復,並成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這是中國外交史上具有歷史意義的偉大勝利。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恢復,大大改變了聯合國及安理會的投票的意志和願望,更好地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世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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