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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海門廳圖志》所載之「師山書院」相關文字點校

茲按:以下為光緒《海門廳圖志》所載之師山書院(江蘇省海門中學前身),其中包括概況、周邊等信息,以及沈之瑾的兩篇記——《師山書院記》《師山書院後記》。標題為編者所加,以藍色區別。編者在點校之餘,還按照沈文繪製了《師山書院圖》,一併發出,與大家分享。

【概況】

唐宋州縣立私學,則今書院之濫觴也。海門師山書院,在學宮之右。嘉慶十四年,同知劉平驕建。

《師山書院記》

恩貢生沈之瑾記曰。

海門廳治後有山,相傳郡民劉陳氏積土為之,後人建大士閣於上,以鎮潮患。山形似獅,名曰師山,書院之以師山名因此。院離山半里許,面橫河左,並學宮基地千六百餘步。經始於嘉慶十四年己巳,越三年辛未落成。縻白金萬有七百餘兩,前邑侯劉公平驕,創捐三百兩外,士民捐助者什之六,經董籌補者什之四。先後得沙田百有九十萬五千餘步,以歲租所入為永遠經費,由廳詳請大吏咨部在案。

院制坐北向南,環以牆,分為三埭。第一埭正房五間,設廳事額曰「正誼明道」;東房東臨帶水,旭日迎窗,繞階花木蓊鬱;西房庭空如水,房右側屋三椽東向,由廳事中庭出,數武有牆,牆有門。

門外第二埭,正房七間,中為講堂,左右兩樓對峙,左則逼近儀門,為出入要道;右則去門稍遠,遙與師山相掩映。每當春秋佳日,登樓西望,溝洫縱橫,一綠無際。樓前小屋兩楹,迴環背向,蓋有如附庸雲。

講堂對面,隔以門垣,曰「聚奎垣」,則第三埭矣。亦正房七間,有廳有房,俱北向,由聚奎垣倒行六七步,東折即講堂之東,南角則儀門在焉。

東向門房三間,出門南去,雙藤夾道,繞屋扶疏,花時爛漫多姿,令人低徊不能去去,此則大門矣。門內門房三間,門外泡湢一所。其正房之左,地接宮牆。昔人鑿小池於其間,環以石塘。開溝一派,引泉入牆內,即廳事東房之束窗外也。塘上栽芙蓉十數株,與池中荷葉,迭相吐艷。

沿堤垂柳絲絲,左縈右拂,柳陰中露出一朱闌曲折橋,迆邐東渡,有亭三楹,翼臨水上,顏曰「叢桂軒」,庭內多桂花,今則不復存矣。而紫薇一本,奇古可愛;梧桐百尺,碧影參天;間以芭蕉、翠竹,憑闌閑眺,逸興渤然。

惜八十年來無有記其事者,後生小子鼓篋來游,試問是院創於何人,始於何代,俱茫乎不知。余不文,深恐年愈遠則事愈湮。適今春督匠修葺院宇,並新建叢桂軒後套房三間,遂搜討家藏手抄卷宗,並將平時得諸故老者證諸當前,率筆記之,並記捐助、創建諸公之姓名於後,時光緒十二年仲春月。

《師山書院後記》

後記曰:歲甲申夏四月,邑侯陳公家熊采同學議,以余董師出書院事,辭,不獲。六月,李公春藻蒞任敦促之,遂於八月朔日應命。是月也,陰雨幣月,木棉不花,而書院歲入僅系田租,田租之出半在木棉。平年額徵錢二千餘串,向章支放至二千六百餘串。歷空之餘,乘茲歉歲,其支絀賠累,有不待言者。踵而仍之,不數年而書院不復存矣,不大負前人創造之心乎哉?且地方善舉,其不能垂諸久遠者,必因經費不敷;經費不敷,以規條不立,未嘗量入以為出也。然則欲挽今日書院之積弊,斷自裁汰浮費始。

潘君鎮者,淛水人。游邑幕,聞余言,袖手抄帙來曰:「君所謂浮費,其各衙門之報銷房費乎?」曰:「然。」曰:「以彼挾上游之勢,坐享其利,歷有年矣。一旦裁之,其如報而不銷何?」余未有以應。曰:「如君言,必不報而銷而後可,我為君計之久矣。請視此乃前制府湘鄉曾文正公核定徐州府銅山、沛縣書院章程也。內開公產,照例征賦,別無報銷之說。兩縣書院,皆官督紳辦,實用實銷,不得造冊送上司衙門備查,致啟經書訛索之端。」

至哉言乎,事而不報銷,漫無稽考,其浮濫不可知;事而必報銷,胥吏誅求,其浮濫愈不可知;惟嚴立規條,官督紳辦,寓報銷於不報銷中,非文正公之實事求是不能出此。

不揣固陋,援兩縣例而變通之,准諸歲入,擬為條規。凡裁上下衙門報銷,暨常年房費、節禮等項錢七百餘串,歲增生童花紅膏火二百餘串,會同徐教諭雲錦、陳訓導子蘭、黃徵君景仁、秦孝廉兆鵬、黃經歷世豐、沈明經廷垣、黃明經錫齡、劉廩生逢吉、沈茂才士超、龔茂才日孜、倪茂才栗,聯名稟請當事轉詳大吏,得如所請。

於戲!以區區歲入二千餘串之書院,即甚撙節,除賦稅,修脯倉,用薪水,一切日用,外其沾溉士林者幾何哉?

雖然。有倡於前,必善其後。他日規模式廓,自在後之有力者;今日得諸君子相助為理,俾書院不至廢墜,以無負當年創立之苦心不可沒也。作前記成,故復記之以附其後。

【附記】

課增減額,多少無常數。光緒十二年,定歲官課五,師課五,春以三月開課,秋以九月開課。每課生內課額二十名,外課額三十名;童內課額三十名,外課額六十名。童每內課一名,給膏火錢六百;外課一名,三百。生童第一名,俱給獎賞錢壹千;二三名,八百;四五名,六百;六至十名,四百。官師課膏火獎賞,皆由院給發,師課兼試經解古學,曰小課。生童額各十名,但給獎賞,無膏火。

書院之外,則有義塾。一在廳治文昌宮,一在壩頭鎮,一在麒麟鎮,一在悅來鎮,一在三陽鎮,一在池棚鎮,一在通州川港鎮,皆道光二十四年,同知周維新捐置。七塾每塾歲支塾師修繕錢四十八千。一在八匡鎮,咸豐九年職貢生郁子侃、崇明生員黃蘭芬捐置。

書院之後,毗於書院者,有廳試考棚,南向為樓五楹,東西向廂房各九楹。光緒二十一年,廩貢生沈燮均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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