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與哲理的區別
西方哲學,從古希臘宗教分離出來,約2500年多前,經歷一個漫長的變化過程。這個變化,既有方法方面,又有內容方面。每次變化的前後,目標和手段都有自己的特點。這裡不能細緻討論,只能舉幾個例子來概括。
在哲學的第一時期,既通常所說的的「前蘇格拉底時代」,哲學探討的主要問題是,本體論和形而上學(暫時用這個後來發明的名詞),混雜在一起。
在本體論方面,哲人討論的主要是「存在」的問題。在形而上學方面,是這樣幾個主要問題:我是誰?我為什麼在這裡?我應該怎樣生活?世界是什麼?等等。哲學的主要派別有米利都的世界變化派,伊利亞學的世界恆定派,畢達格拉斯學世界數字派,伊必鳩魯原子派,智者的自我中心派,等等。有點象中國的春秋戰果百家爭鳴的時代。
到了蘇格拉底時期,這師生作為哲學史開端的三巨頭,還有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尤其是後兩人,整個改變了哲學發展的方式和內容。
與其討論沒有結果的本體論和形而上問題,他們決定採取「拿來主義」,然後將哲學的問題都轉為「...,又如何發展變化的?」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們將哲學的「為什麼」問題,轉為「怎麼樣」的問題。這是人類思維方式的第一次轉變。順便說一句,在兩千年後,當自然科學開始從哲學中分裂出來的時候,思維的轉變是「一模一樣」的結果,既,哲人們不在問「為什麼?」的哲學問題,而是著手解決「怎麼樣?」的哲學問題。本來的哲學家,慢慢變為了科學家。這可以看作人類思維方式的第二次轉變。由此是否可以說,「為什麼和怎麼樣」的轉換,是人類思維發展的必經之路呢?
回到哲學的第一個轉變上來。柏拉圖和亞氏,都主要是通過分析語言來達到這個轉變的。
他們具體的思維方法是,與其在思維中著重對世界的猜想,不如乾脆轉為在思維中探索事物邏輯的發展和邏輯值,既,真還是假。這種探索後來發展成為人類的理性追求,和對真理的執著。也就是說,他們追求世界的「規律性」。這種規律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願為轉移。凡是哲學家,就應該揭示出客觀的,世界內在的,邏輯規律。從這種哲學的追求精神,我們也可以想像為什麼後來自然科學會誕生了。
哲學思維對自然規律的哲學揭示,到了黑格爾時期,開始了一個新的轉變。
黑格爾不是自己發現一個關於世界的新的真理,而是從重新包裝了一個古老的古希臘時期流行的論戰方法「辯證法」。黑將其誇大到可以應用到世界所有的領域,無論是在邏輯概念上,還是在語言形容上,加進了自己大量個人的想像力的論述。後來黑氏思想的發展和後果不用說了。有一點確定的是,他將哲學關於自然真理的發現,與個人的篤撰和意願混淆在一起了。
第一個開始厭煩「理性的專橫」霸佔了整個哲學園地的,是丹麥哲學家克爾郭凱爾。
他的觀點當時主要是對笛卡爾為代表的歐洲哲學思維傳統的反叛。到了黑格爾時代,反對黑的「半真半假的辨證法」的,是他的同胞哲學家叔本華。這就是「哲學向哲理化轉變」的開始(「to be philosophy or to philosophize?」) 。以後的歷代哲學家至今天,無不繼承了這兩種不同的哲學目標。既,傳統的哲學揭示客觀規律和真理的道路,和對一個哲學的領域哲理化描述。前者的繼承者,是英語國家的分析哲學學派,包括胡賽爾的現象學,後來的結構主義,語言分析學派等。後者的繼承者,是歐洲大陸的「存在主義」哲學家,還有海德格爾,薩特等等。正是這種哲學目標的不同,在有人讚揚海德格爾是二十世紀最深刻的哲學家時,還有人批評海德格爾根本不是在講哲學。
現在似乎越來越傾向後一種意見了,因為,哲理可以用於一切領域,而哲學永遠只是一個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