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聲愈緊:上周中國區塊鏈與虛擬貨幣監管意見匯總
在2018年的第一個月,加密貨幣鬆開了瘋漲的油門,比特幣從18000美元上方一路跌回至10000美元附近。面對資本熱捧區塊鏈的現狀,本周新華社接連發文,稱市場風險正在不斷積聚,監管面臨挑戰;對於區塊鏈和虛擬貨幣交易的火爆,要警惕「買櫝還珠」式的炒作。而中國的監管層也持續發聲,針對虛擬貨幣的炒作、境外ICO交易、A股市場的區塊鏈概念等方面都給出了頗為嚴厲的監管意見,風險提示愈加頻繁。
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要對比特幣加強監管
去年12月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防範金融風險任務仍然艱巨。本周二(1月23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了瑞士舉行的達沃斯論壇,並對金融風險管制以及金融危機等問題進行了闡述。
方星海認為,中國要對比特幣加強監管:
「在中國是由央行來應對各種硬幣貨幣發行。每一項機構產業真實的價值對經濟的真實意義顯得尤為重要,現在對於中國來說,比特幣的交易是一個需要加強管制的事情,因為現在交易的非常頻繁。」
他更表示,每一場危機似乎總與某種類型的資產泡沫相聯繫,「所以,我們要到處看一看有沒有資產泡沫、金融方面的泡沫,如果有,我們就必須要做點事情來進行管制」。
北京金融工作局書記霍學文:北京將嚴厲打擊虛擬貨幣與區塊鏈欺詐行為
昨日(1月25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霍學文在第十二屆北京國際金融博覽會上發言。據雷鋒網了解,霍學文強調最近區塊鏈技術蓬勃發展,必須保護投資者利益,嚴厲打擊區塊鏈欺詐行為:
「所有發展區塊鏈的企業一定要關注好風險、控制好風險,一定不能造概念、造模式來欺騙金融消費者,你可以欺騙一時,但是絕不可能欺騙一世,因此所有發展金融科技、互聯網金融,以及基於區塊鏈的發展,帶著這個幣那個幣的,必須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先機,我們將嚴厲打擊欺詐行為。」
互金協會:警惕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存市場操縱、洗錢等隱患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本月曾點名批評迅雷鏈克為變相ICO,今日(1月26日)再度發聲,在官網發布《關於防範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一文。
互金協會稱,
有關管理部門對境內ICO行為及「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間有部分投資者轉向境外開展相關活動。根據國家相關管理政策,境內投資者的網路訪問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者將蒙受損失。
同時,需要向投資者指出,由於在國際上也普遍缺乏規範,目前境外的交易平台一樣存在系統安全、市場操縱和洗錢等風險隱患。
互金協會更表示,境內仍有機構或個人在組織開展虛擬貨幣交易,相關交易服務行為均面臨政策風險,呼籲協會會員恪守行業自律,主動抵制違法違規金融活動。
上交所、深交所:分類監管區塊鏈概念炒作
不少上市公司的股價也借區塊鏈的東風飆漲。雷鋒網(公眾號:雷鋒網)發現,深交所日前在其官方微信號發文稱,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通過公告和互動易發布了涉及區塊鏈概念的信息,部分公司股價漲幅較大。深交所對此高度關注,及時對17家公司採取了問詢、關注和要求停牌核查等監管措施,要求相關公司就涉及區塊鏈的投入、業務和盈利模式、具體進展情況、實現收入及其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等進行核實澄清並充分提示風險。
而上交所針對涉及區塊鏈概念的滬市10家公司,採取停牌問詢、停牌冷卻、澄清說明等分類監管措施:
第一類,公司前期已披露開展「區塊鏈」業務,近幾日股價出現連續上漲,成為龍頭概念。典型如易見股份,股價連續四天漲停,累計漲幅達46%。針對該情況,上交所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冷卻處理,並要求公司詳細披露「區塊鏈」業務開展情況,並充分提示風險。
第二類,涉嫌主動「貼熱點」,自行發布公司業務範圍涉及「區塊鏈」,典型為游久遊戲、商贏環球。對此,上交所在監測到公司相關言論後,對公司股票採取晨間緊急停牌,並向公司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詳細說明是否迎合市場熱點、相關行為是否違規,並充分提示風險,同時核查內幕交易。據悉,上交所後續還將對公司涉嫌違規行為採取紀律處分措施。
第三類,因業務與「區塊鏈」有某種聯繫,被市場歸為「區塊鏈」概念股,近期也有一定漲幅,包括金證股份、信雅達、恆銀金融等。對此,上交所已要求公司統一發布澄清公告,重點是澄清公司業務與「區塊鏈」技術並無直接關聯,公司也尚未開展「區塊鏈」業務。
第四類,屬於「區塊鏈」邊緣概念股,不涉及「區塊鏈」業務,但因主營業務涉及互聯網、軟體等,股價也出現一定漲幅,但已趨於平穩,包括浙大網新、用友網路、恒生電子。對此類公司,上交所表示,保持密切關注,並將結合股價後續走勢,視情況要求公司澄清。
深交所和上交所均表示,後續將密切關注相關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股價走勢,以及二級市場的交易情況,全力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有效防範市場炒作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央行:支付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近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下發《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各單位應於1月20日將自查情況、已採取措施等上報營業管理部。
通知還要求,各單位應加強日常交易監測,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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