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醫糾紛家屬對醫院說明的新答解,附處置過程詳解,請轉!
為您說話,請您關注,您的關注是我們生存的基礎,更是我們說話的力量!—— 小編
GIF
淮陰醫院醫療事故最新進展:協商還在繼續。針對醫院的聲明,患者方提出了如下意見(補白一下,你只有通過法途徑才可能讓對方真正承擔責任,不要指望誰主動承認錯誤!):關於淮陰醫院發出陳某死亡事件的聲明,嚴重與事實不符:1、小孩喉嚨有痰,呼吸困難,院方一連拿了兩個吸痰器進行治療,卻發現都是壞的,如何能將痰吸出?(吸痰器都在家屬身邊為證)2、院方說有醫護人員進行搶救,視頻為證,只有兩個護士。3、說家屬對醫院進行打砸醫療設備,毆打醫護人員,擾亂秩序!我們都是當事人,可以為證,相信只要當日在醫院15樓,的老百姓都可以作證,兩夫妻都是老師,一輩子教書育人,面對飛來橫禍,半條命都沒了,哪有力氣跟院方爭辯!當時孩子的母親就癱倒在地,孩子的父親不知所措,70歲的老奶還毫不知情,你們醫院怎能顛倒是非呢?4、你們醫院自己都對內聲稱孩子是因為心肌炎死亡,你們怎麼不跟孩子家屬說清呢?大家可以上網搜一下心肌炎,其實孩子的癥狀跟心肌炎還是很相似的,腿疼,發燒,感冒,都是心肌炎的癥狀啊,作為醫生你們怎麼就不知道呢?因為醫術太差,不能找清病因,順便問一下大家心肌炎很難治嗎?導致一個家庭的毀滅,你們良心何在?5、我們還是相信政府,相信政府肯定會為一個含怨而去的孩子和這一家給個說法……家屬拉橫幅,哭鬧,純屬正常,情緒的發泄,因為它們不知道找誰伸張正義,唯有用這種方式解決,並沒有過激行為…… 求轉發,不要顛倒黑白(來源微信群、淮水安瀾網等)
編者補:當你到醫院掛橫幅時,已經違法了!請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編者曾多次報道過這樣的事故,醫療事故有正常的處理途徑!警察只有權處理你的醫鬧,醫患糾紛由主管機關解決!訴諸法院才是王道!早日走法律訴訟,才能保障你的權利!
記得關注為您說話的「大淮安人」,及時獲得最新報道!我們的力量,取決於您關注的速度!
院方應做到,請對照下:
1、當發生醫療糾紛時,科室必須保管好病案,不得丟失、塗改、外借。
2、科主任對本科內出現的醫療糾紛負責,醫療糾紛出現後科主任首先負責接待投訴的病人或家屬,了解投訴內容,進行調查。能夠當時答覆者,給予準確的解釋。當時無法答覆或需調查後答覆的應明確告知病人或家屬下一次的接待時間和地點,同時向醫教部報告。
3、患者死亡後出現醫療糾紛時,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會同上級醫師,必須向家屬明確提出是否做屍體解剖及48小時內完成,並在病程記錄中完整的將家屬是否同意做屍體解剖的意見記錄在案,請家屬簽字。如家屬拒絕做屍體解剖,必須請直系親屬在病歷中寫明「不同意屍檢」並簽字。
4、當患者家屬提出封存複印病歷時,正常上班時間報醫教部,非正常上班時間報總值班。封存運行病歷應是在醫務人員陪同家屬共同複印的病歷複印件,客觀病歷患者家屬可複印,主觀病歷患者家屬不可複印,應封存複印件。
5、當科室在解決醫療糾紛時未能與患者/家屬取得一致時,由醫教部、治安辦接待並繼續解決。醫教部依據患者家屬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組織相關科室人員進行調查討論,必要時須經醫院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
6、醫教部在接待醫療糾紛中,被投訴科室科主任必須在場,如因特殊情況不在時,應向醫教部報告後,可委託副主任醫師以上的專業醫師現場負責對對投訴者提出的有關專業問題的解答。
7、發生醫療糾紛,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屬投訴之日起,在七個工作日將結果答覆病人或家屬。
8、當投訴者對我院醫療鑒定結論不服時,須按有關程序向上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申請醫學鑒定。
9、醫務人員在接待醫療糾紛的投訴者時,應耐心、認真聽取意見,合理科學的,用較通俗的語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釋工作,以取得家屬/患者的配合。
10、接待醫療糾紛時,應詢問來訪者是否為患者被法律承認的直系家屬,以利醫療糾紛解決和合法性。
。
家屬怎麼辦?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十五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四十八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沒有爭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重複小編觀點:必須從法律途徑,經過權威鑒定,運用法律武器,走法律程序拿住其要害,讓違法者承擔相應責任。通過醫鬧,即使解決問題,也是幾敗俱傷,並形成惡劣風氣。家裡沒人鬧,又受了冤枉的百姓怎麼辦?小孩在學校受傷了,到學校鬧,在單位……這種風氣太壞,逼良為猖,誰鬧的狠,誰受益,往往忘記了那個悲傷的犧牲者……而加害者因沒有進入法律程序,最終必然逃脫罪責。


TAG:淮安反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