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中老說的「推出午門斬首」是否符合史實?
去過故宮的人,都知道午門,它是故宮一處氣勢恢宏的建築,也是故宮的南門。
建於明朝永樂十八年,也就是公元一四二零年。到了清朝順治八年,嘉慶六年時,它又進行了重修。它的布局成凹字形,墩台高達十二米,正中間辟三門,兩側各有一東西走向的掖門,為「明三暗五」的形式。墩台上正中間建有門樓,面闊九間,共六十米,進深五間,共二十五米。重檐廡殿黃琉璃瓦頂,自地面至正吻(正吻在明清是建築屋頂的正脊兩端的裝飾構件,為龍頭形。)通高三十七點九五米,為紫禁城內最高的建築。
正樓左右設有鐘鼓亭,各三間,兩翼各設置廡廊十三間,廡廊兩端各建闕樓,共四座,與正樓合稱五鳳樓。門前御路左設嘉量,有設日晷。門內左右兩側有馬道連接城垣上下。由於午門是皇宮外朝的正門,更加突出表現出皇權之上的想法。當大軍凱旋而歸時,在這裡要舉辦「獻俘」的典禮。皇帝每年要頒布次年曆書的「頒朔」典禮,也選擇在這個地方。明朝時,懲罰大臣「違逆龍鱗」,施「廷杖」,為了避免在皇帝面前有失體統,也在這裡進行。
但是,關於戲曲小說或者民間故事中,經常所講的「推出午門斬首」,則徹底是「戲說」,在真實的歷史中並未存在過。
從古到今,中國的朝代更迭,無不伴隨著戰爭。一到王朝末期,新興的軍事勢力,就趁勢而起,推翻舊朝,建立新朝。只要新的王朝政局稍稍穩定,就開始大興土木,修建宮室,其中見諸史籍記載的,為數可達數百。但是如果細考其宮門名稱,至少,在元代之前,則均未有「午門」的稱呼。
杜牧曾經在《阿房宮賦》中寫道:「覆壓三百餘里,隔離天日」的阿房宮,雖然有詩歌慣常的誇大,但是司馬遷在《史記·項羽本紀》中寫到,項羽攻入咸陽,一把火將阿旁宮點燃,竟然「火三月不滅」,也可看出其規模相當之大。如此規模宏大的宮殿建築,裡面也不見有關於「午門」的記載。到了漢代,劉邦在秦朝離宮興樂宮的基礎上改建了西漢第一座正規宮殿——長樂宮。接著又修建了未央宮,到了漢武帝時期,繼續修建了建章宮,也都沒有「午門」。按照史料記載,未央宮的正門是北門,稱作為「北闕」,也稱「元武闕」;建章宮的正門稱之為「閶閭」。到了唐代,皇宮的正南門稱作「承天門」,當時有名的「大明宮」,它的正門叫「丹鳳門」。宋代時,都城汴京的皇宮正門是「宣德門「,西京洛陽的宮殿正南門被稱之為「五鳳樓」。而南宋在臨安的修建的宮殿,正門則為「麗正門」。即使一些少數民族建立割據政權,譬如遼代在幽州建立的宮殿,它的正門就叫「元和門」;金在燕京的皇宮,正門為「宣陽門」。如此多的宮殿,它們之中,並沒有稱之為「午門」的門闕。
到了元代,午門的稱謂出現在一些史料當中。譬如《通制條格》中有:「元成宗元貞二年七月」中書省、御史台備監察御史呈:「切見大都午門外中書省、樞密院前,及八匝兒等人煙輳集處,有一等不畏公法假醫賣葯之徒......引聚人眾,詭說妙藥」;再如明初人蕭洵的《故宮遺錄》中,也有提及元代皇宮「午門」的名字。不過,《元史》的記載與這些史料有很大出入,其中,元代皇宮各個大門的名稱都有記載,並沒有「午門」的記載。也可能當時民間已經有稱呼「午門」的說法,只是並未像明朝時期,變成正式的名稱,也未可知。到了元朝末期,明朝初期,「午門」的名稱正式出現。公元一三六七年,朱元璋在南京做了吳王,稱吳元年,開始修建宮殿,他將皇城的南門命名為「午門」。
《明會典》中記載:「吳元年,作新內正殿,曰奉天殿,前為奉天門......周以皇城。城之門南曰午門、東曰東華、西曰西華、北曰元武」。到了明朝洪武十年,朱元璋又在南京大修宮殿,決定把闕門稱作「午門」。這應該是最早可以查實的「午門」稱呼的開始。
明成祖遷都北京,在元大都遺址的南面修建北京城,紫禁城的建築格局也全部依襲南京皇宮的規制,但是,在規模上則超過了南京。其宮門的正門,沿襲南京時期的稱呼,稱作「午門」,又稱「五鳳樓」。到了清兵入關,建立大清,始終沒有改變。所以,從以上可以得知,中國的「午門斬首」的說法,應該不會早於元末明初。
而中國傳奇小說或者戲曲中的「午門斬首」,在明朝之前,幾乎沒有此類的情節。自從明代開始後,才逐漸多起來。可見,與歷史上皇宮的名稱的演變有關聯的。而明清時期,朝廷在用極刑懲辦大臣時,選擇地點,也都是在「市曹」。所謂「棄市」,即為,「刑人與市,與眾棄之」。就像明朝初年,朱元璋誅殺胡惟庸、藍玉等大臣,都是「棄市」,從未有「推出午門斬首」的說法。到了清代,朝廷處死官員,也不在午門,而是選在宣武門外的菜市口。在人多的地方砍頭帶來的威嚇效果遠遠超過百姓無法靠近的午門。況且,春生秋殺,處以極刑,畢竟是凶事,任何皇帝都不會將不吉祥的殺人之地靠近自己所居住的地方。所以,自古以來,刑場的設置,都是選在人民生活的地方,而決不能靠近帝王的隔壁。
有人可能認為「廷杖」在午門施刑,也屬於「午門斬首」中的事例。其實,「廷杖」本來就不是死刑,況且不屬於大明律例中的法定刑罰。它是皇帝對於大臣的實行的法外之刑,目的擴大皇權,約束大臣「違逆龍鱗」的行為。雖然在施刑過程中,經常出現死人的情況,但是與「午門斬首」截然不同的一回事情。
而民間之所以有這樣的說法,除了增加戲劇或者小說的衝突性、緊張感,塑造人物形象的目的,以便更多人能夠施錢看戲,或者花錢買書,還有便是,對於封建帝王動輒殺人的想像。正因為得益於民間藝人的傳播,公案小說的流行,使得戲說逐漸變成百姓心中的「正史」,以訛傳訛成為一種流行的說法。


TAG:明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