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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完「警察窩囊」的吃瓜群眾,以後不要再跟風誣陷「警察打人」了

前幾天,魯甸圍攻執法警察的血案剛剛過去,當地政府就開始搞總結,縣領導讚揚了現場民警「罵不還口,打不還手,把生命置之度外,」寧願被打死也不能給領導添亂的精神。這一發言頗有震撼力度,如領導所願地帶來了一場人為的次生輿情。

為什麼會帶來次生輿情,,還不是被「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緊箍咒給鬧的?在這種場合下還提這句,這不是火上澆油嗎?對基層警察來說,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實,某些領導有這樣的思維一點也不奇怪。在長期的法制宣傳中,「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早已經成了警察的標配,長期以來,在面對辱罵、誣陷甚至襲警時,警察能忍住還則罷了,一旦忍不住了,動手制服對方,我敢肯定,絕對會陷入無盡的「警察打人」的質疑之中。

且慢明朝在復盤魯甸事件時,其實也免不了心驚。前一天,魯甸警方還在闢謠,到處告知群眾,待拆遷小區有人去世屬於正常死亡,與這次拆遷行動關係不大。

按照法治社會的思維方式來說,一次正常拆遷行動,與警察有毛關係?需要警方出面去闢謠?這有點不正常吧。

不正常的事還多著呢。按下葫蘆浮起瓢,接下來就發生了大規模聚集事件,警察趕到現場維持現場秩序,此時如果能夠控制得了場面,也還算沒事,很可惜,最後在某些人的煽動下,場面失去了控制,最後維持秩序的警察成了犯罪分子發泄情緒的對象。

這時,我們來假設一下,此時警察採取強力手段,將少數滋事人員制服,絕對會深陷輿論絕境之中:

警察介入暴力拆遷,重手圍毆維權業主!

走到這一步,就真的夠當地政府喝一壺的了。所以,誇獎警察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領導,甚至很可能是處於真心。你不妨想想,幾個警察流點血,與全網聲討「警察暴力毆打維權業主」這樣的大新聞相比,哪個更難處理,「兩害相權取其輕」,自然很容易選擇啊。

試想一下,真的遇到這樣的狀況,就算能力超強,可以口吐蓮花的@燒傷超人阿寶 願意出面幫助警察說話,他怎麼面對接下來破濤洶湧的「民意」?

何況阿寶根本就不會願意伸出援手的,他最可能說的話,我猜會是:看看這些警察,也就是遇到拆(you)遷(qian),他們才願意下狠手,遇到醫患衝突這樣沒好處的案件,他們又該不聞不問了!

今天罵警察慫、警察無能最凶的這批人,很有可能翻過臉就會罵「警察打人」,而且調門只會更高,他們哪有工夫去分辨,這到底是真的「警察打人」,還是一次正宗的依法制服呢。

個人感覺,什麼時候警察使用強制手段就像執行其他公務那樣正常而且沒有後顧之憂,我們再來罵魯甸警察無能,那個時候,怎麼罵他們都不虧。

希望這個願景,早一點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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