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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對國有大功卻被罵,禁止海軍購買軍艦是因這事兒,做得對!

甲午戰敗總有一種很沒用的觀點說是「環境」「國運」所為,但「環境」「國運」也是由人造成的,而不是你沒幹錯事兒,國運就壞了!「環境」就這樣了!

翁同龢對國有大功卻被罵,禁止海軍購買軍艦是因這事兒,做得對!

(1)翁同龢從沒有針對李鴻章的北洋

首先,對於戰爭有重大影響的人物包括翁同龢在內,肯定都有責任。但是,作為最高統治者的慈禧和光緒、作為這場戰爭的總指揮李鴻章的責任是首要的。翁同龢既不是決策者,又不是指揮者,其主要責任就是參謀錯誤。

其次,翁同龢被人詬病的最大問題是,貽誤北洋海軍發展的問題。始終抓著這個問題的人的「唯武器論」思想太嚴重了。六年不發展,日本的海軍實力不過與北洋持平而已。那麼,這場戰爭的勝負在兩個海軍實力相差不大的國家間展開,人的因素佔主要了。但中方人的因素,最大的責任是官員貪腐導致的貪生怕死、武器後勤問題。

其實,翁同龢從來沒有單獨針對過北洋海軍,而是整個軍隊。

把責任推給翁同龢的人,知道翁同龢為什麼不讓北洋買武器嗎?

如果了解歷史的人,就不會把贓栽到翁同龢的身上。

「六年未添」源於「兩年不許添」,這個兩年不許添其實出自翁同龢,而且是包括中國所有海軍、海防並非僅僅針對北洋。

請注意:六年(兩年不許添、四年未添)延誤北洋一說,說的是購買外國武器、軍艦,並不包括國產的。之所以,「兩年不許添」後的四年還繼續了,那只是:清朝、清朝戶部所面臨的財政危機還是沒有鬆緩。同時也要注意,「兩年不許添」是兩次不是一次,1887年一次是因為救災;1891年一次是因為戶部沒錢。

這一切都是源於一次水災。

翁同龢對國有大功卻被罵,禁止海軍購買軍艦是因這事兒,做得對!

(2)晚清第一水災與翁同龢救災

大家都知道這副對聯。「宰相合肥天下瘦,司農常熟世間荒」。據說就是出自光緒十三到十五年(1887年到1889年)的黃河大決口時期。

1887年,黃河鄭州段決口,決口地有寬達550多丈,大水立刻淹沒了河南大地。這次大水災的死亡人數的預計從150萬到700萬不等。就是在這一時期,這副對聯開始盛行。

也就是說,當時的老百姓又不是歷史學家,就知道你戶部尚書是管錢的,你就該下發救災物資,但翁同龢下發的救災物資確實很多呀。

翁同龢帶領戶部分兩次緊急各撥款400萬兩之外,又間斷地不斷撥款,在此期間共撥款900萬兩。

光緒十三年九月二十日(1887年11月5日),翁同龢緊急向太后、皇帝建議六條解決財政困難的辦法,其中第二條就是「兩年內各省不得買外洋軍艦武器」。

其一:裁軍,裁掉河南、陝西、湖北、安徽、江西等省的防營長夫,所有錢全部給黃河;

其二:南北洋武器全部停買兩年,所有錢給黃河;

其三:在京官員包括王公、兵丁的官米折銀部分暫停(王公百官暫停折米銀一年,不給任何補償)部分改發實米(兵丁多給一成五實米);

其四:讓河南的軍人參加救災、修築黃河,戶部現在沒錢,這樣可以省下徵募民夫的錢。

其五:要求鹽商捐輸。

其六:商人交的稅可以提前二十年交,比如你每年交五兩銀子兒,你交了一百兩,那麼,今年以後二十年內你就不用交稅了。但是,翁同龢又怕地方官貪腐挪用太厲害,要求官府的繳稅憑證一定要註明所交銀數以及准抵年份。

同時,翁同龢還號召匯兌銀號商都很有錢,讓他們每家捐銀600兩,但一定要說清楚,只交這一次。

為了救災,1889年5月,又向外國銀行借「洋債」100萬英鎊和3000萬兩白銀。

可以說,為了給災民救災翁同龢不惜得罪了從王公貴族到富商所有人,得罪了天下的有權有錢人。而且,還背負了某些人毫無理由的幾十年的罵名。原因很簡單,他們毫不負責任地說你耽誤了海軍建設,你是甲午戰爭失敗的罪魁禍首!

北洋雖然重要,但兩年不買軍艦武器對戰爭沒什麼本質影響。就是給晚清一個「宇宙第一」的海軍照樣打敗仗!

省出的錢完全買一兩艘註定要被打敗的軍艦或若干武器,但我覺得它們比不過幾百萬災民的性命。

翁同龢對國有大功卻被罵,禁止海軍購買軍艦是因這事兒,做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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