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憫農》詩人李紳的另一面你了解嗎?他的子孫都被他給禍害了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這首小學必背之詩《憫農》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出自唐朝詩人兼宰相李紳之手,初讀此詩,定會讓人覺得作者李紳是深知民間疾苦、體恤百姓辛勞的好詩人。可歷史上真實的李紳是這樣的人嗎?我用一句話形容他——「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李坤,字公垂,六歲時喪父,隨母遷居潤州無錫。其母盧氏頗有文化,親自教他識字讀書,李紳個頭很矮,卻精明能幹,文彩出眾,時人稱之為「短李」。他爺爺就是陪唐高宗李治讀過書的中書令李敬玄。當時的元稹、白居易與他交遊甚密,常在一起吟詩作樂,他還與李德裕、元稹合稱「三俊」。
他27歲中進士,邁入仕途,並從國子助教做起,中間仕途雖有波折,但晚年好歹也官至宰相,敕封趙國公,位極人臣。可發跡後的他卻再無憫農之心,逐漸蛻變成一個花天酒地、貪圖享受之人。史書記載,李紳為官後「漸次豪奢」,一餐的耗費多達幾百貫錢,而且在做了司空之後宴客的排場非常大。(他吃雞舌這事史書無記載,可以定為栽贓)
唐朝著名詩人劉禹錫參加完他的宴會之後這樣寫到:高髻雲鬢新樣妝,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閑事,斷盡江南刺史腸。李坤看了詩之後,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對這首詩讚不絕口,當場爽快地將劉禹錫相中的一名舞伎慷慨相贈。(李坤好有錢,隨手都能送女人)
他不單單是生活奢侈,而且做官後還愛擺架子耍權威。《雲溪友議》記載:李紳中進士前,曾與一個叫李元將的族叔是忘年好友,他每次見到李元將都按輩分稱呼「叔叔」。而李紳發跡之後,李元將因為要巴結他,不得已主動降低輩分,稱自己為「弟」為「侄」,李紳都不高興,直到李元將稱自己為「孫子」,李紳才勉強接受。
還有一個姓崔的巡官,與李紳有同科進士之誼,有一次特地來拜訪他,剛在旅館住下,家僕與一個市民發生爭鬥。得知是宣州館驛崔巡官的僕人,李紳竟將那僕人和市民都處以極刑,並下令把崔巡官抓來,說:過去我曾認識你,既然來到這裡,為何不來相見?崔巡官連忙叩頭謝罪,可李紳還是把他綁起來,打了20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時,嚇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聲。當時人們議論紛紛:李紳的族叔反過來做了他的孫子,李紳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後來李紳還在冬天要手下去抓蛤蠣吃,手下抗命說:奉命去抓蛤,可這不是抓蛤的時候啊,天這麼冷,滴水成冰。蛤蠣在淺水處還可以涉水去抓,在深水非得潛水去抓。我們和您貴賤有別,但命都是命。李紳十分慚愧,就沒堅持了。
對於李坤的為人,《新唐書》是這樣評價的:至務為威烈,或陷暴刻。意思就是行事風格霸道嚴厲,有時甚至有些暴虐。這評價是很中肯的。李坤以74歲高齡任淮南節度使時,治所在揚州,當時參加科舉的舉子們擔心誤了日期,急著趕路,但江邊的船家有時坐地起價,不肯渡人,他聽說此事後,把船家抓來,說:當年我參加科舉時就碰到過這種情況,現在還有。於是讓人把船家殺了,然後扔到揚子江。
倒霉的船家一定沒想到漲個價也會死人,李紳的酷烈可見一斑。由於李紳為官酷暴,當地百姓常常擔驚受怕,很多人甚至渡過長江、淮河外出逃難,下屬向他報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紳不以為然的道:你見過用手捧麥子嗎?飽滿的顆粒總是在下面,那些秕糠隨風而去,這事不必報來。
還是在他任淮南節度使時,揚州江都縣尉吳湘被人舉報貪污公款、強娶民女。李紳接報後立即將吳湘逮捕下獄,判處死刑。但此案上報朝廷後,不少人都懷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御史崔元藻前往揚州複查。崔元藻調查後發現,吳湘貪贓屬實,但款項不多,強娶民女之事更是子虛烏有,所以罪不至死。
但李紳卻一意孤行,強行將吳湘送上了斷頭台。究其原因還是二人先前有私怨,李紳藉機報復。他晚年經手的這起「吳湘案」也成為其人生中的最大污點。後來,「吳湘案」得到平反。而李紳雖已去世,但依照唐朝法律的規定,死去的李紳受到了「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的懲罰,不僅自己被剝奪了爵位,牽連到子孫後代也不得做官,令人唏噓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