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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台商倒賣朝鮮煤被捕,這次租了大陸貨輪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繼租借香港籍貨輪「方向永嘉」號偷運石油給朝鮮之後,近日,又一名台商因涉嫌向朝鮮購買無煙煤被查,而這次租用的貨輪來自大陸。

據中時電子報9日報道,台灣商人江衡涉嫌於去年8、9月間,租用大陸貨輪,前往朝鮮港口購買無煙煤,運往越南販賣,違法聯合國聯合會制裁的決議。其關閉衛星定位、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及偽造航行日誌的行為,涉及違反「資恐防製法」,並涉嫌「偽造文書罪」。

中時電子報報道截圖

報道稱,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於28日對江衡的辦公室和住處發動搜索,並同步拘提、傳喚江衡、證人等8人。29日,依照違反「資恐防治法」、「偽造文書罪」等,將江衡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均以10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2.2萬元)交保。

江衡(左),圖自台媒

據悉,本案是台灣首起涉「資恐法」被申請羈押的案件。

另據島內偏綠媒體自由時報今天(30日)報道,江衡的父親——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也被列為本案共犯。但他因病住院,目前尚未到案。

已到案的江衡下屬作證指稱,江衡不僅是律岡公司的名義負責人,且都有參與、指示公司業務,知道所運輸的是朝鮮媒礦,還要求下屬要小心,可見江衡明知此情,仍向朝鮮進口無煙煤,使朝鮮國營公司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等於間接經濟資助朝鮮。

去年10月,香港籍貨輪「方向永嘉」號涉嫌違反國際禁令,偷運約600噸石油至朝鮮,當時被韓國政府發現並查扣。隨後,台灣高雄地檢署查出該船是由台灣高洋漁業公司接單承租運油到公海交貨,日前傳訊高洋負責人陳世憲後,依偽造文書罪要求繳納150萬新台幣(約人民幣33萬元)擔保金,「法務部」也首度對啟動反恐制裁機制,凍結陳世憲及相關公司資金。

「方向永嘉」號貨輪 圖自台媒

去年12月,美國曾大肆報道中國船隻涉嫌在公海向朝鮮船隻輸送石油,還聲稱對中國允許石油進入朝鮮感到非常失望。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回應稱,情況不符合事實,相關船隻自去年8月以來再未停靠中國港口,無進出中國口岸記錄。該船是否前往過其他國家港口,中方不掌握。

她表示,中方始終全面、嚴格執行安理會決議,履行自身承擔的國際義務,絕不允許中國公民和企業從事違反安理會決議的行為。對任何經調查確屬違反安理會決議的行為,中方都將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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