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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軍獵雷艦招標工作不合理,結果帶來無窮無盡的煩惱

經過長時間的醞釀之後,「康平專案」第二階段的招標公告卻遲遲難產。直至2013年12月26日,第一次招標才姍姍來遲。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只有慶富船廠一家競標者參與了這次被寄予厚望的招標,因而直接導致這次競標成為了流標笑柄。然而這還不是這場招標鬧劇的全部,因為在以後的日子裡相同的戲份又被慶富船廠一家重演了三次。

直到2014年3月,經過四次流標的笑話,台軍方不得已將招標從先前所規定的最低價標修改為最有利標的方式,這才吸引了台船與慶富船廠兩家競爭者參與。經過一番折騰,兩家參與廠商的投標書於2014年9月被送到台「國防部」,總算完成了第一步開標過程。

一個難度看似並不算太高的開標過程如此一波三折不是沒有原因的。首先,台灣軍方為參與投標的廠商設定了過高的准入門檻:依照台當局最初公布的要求,在這個預估總成本為350億新台幣的競標項目里,競標廠商最低註冊資本需達到整個獵雷艦項目預算的1/20。這是一個相當高的門檻。換句話說,要想能參與競標,廠商的註冊資本必須高於17億新台幣。

台灣島內除了資金實力雄厚,註冊資本過百億的台灣國際造船有限股份公司(以後均簡稱為台船)以外,其餘的慶富和中信造船均不能滿足這一準入門檻。也正因為如此,除台船以外的大多數潛在投標廠商對這一不甚合理的要求提出了強烈不滿。迫於數次流標與廠商的抗議,台軍方不得不將這個註冊資本要求修改為項目總預算的1/200,即約1.7億新台幣的標準,這才勉強讓除台船之外的其他廠商入圍競標的要求。

其次,台灣軍方為這個項目設立了不合理的付款與保證金要求。依照台軍方的設想,這個總價值350億新台幣的項目將分為11期付款。製造廠商在申請獲得前6期軍方付款時,必需向台當局支付同等於當期工程款數額的保證金。這筆保證金只有在第4期支付工程款時才會發還。很顯然,這是一個十分苛刻的要求。簡單來說,製造廠商在工程的前1/3階段時,將不會得到任何收入。按照一位台島內自身業內人士的話來說,這「簡直就是貼錢來做項目!」

台軍方設定如此苛刻的支付款方式不是沒有理由的。一是按照台海軍一廂情願的主觀推測,如此嚴厲的付款方式可以有效監督廠商方面好好履行合約,切實維護好自身財務狀況。二是由於近十年來台灣地區的「國防預算」不甚寬裕,台海軍方面也確實無力一次性擠出數額如此之大的預算以滿足獵雷艦項目的需求,故不得不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來應對。事實證明,這樣的設想與權宜之計是大錯特錯。嚴苛的付款條件不僅沒有達到促使慶富維持好財務狀況的初衷,反而極度惡化了其原本就已經相當脆弱的財務狀況,為其後的詐騙貸款行為埋下了禍根。

最後,台軍方的項目建造計劃嚴重脫離實際。耐人尋味的是,在這樣一個「國艦國造」宏偉計劃中,台海軍對整個項目的系統集成與外國技術引進擺出了一幅完全事不關己的姿態。相比建造「沱江」號導彈艦與「磐石」號補給艦僅由製造商負責建造船體與動力系統,台「中科院」與「國防部軍備局」負責集成作戰系統與專業設備的成功範例,這一次台海軍將不負責任何有關獵雷艦作戰系統的集成工作,一切均要求由中標廠商獨自完成。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就連與島外分包商洽談引進作戰系統這一關鍵環節,台海軍也放心大膽地決定讓廠商自行完成。眾所周知的是,即使是多年對台灣地區不斷輸出高技術武器的美國,對尖端軍事技術的輸出也有嚴格的管制規定。依靠民間廠商與外國政府談判引進敏感獵雷艦技術的許可證,顯然是表明了台軍方部門極不負責任的態度。事後證明,這種讓民間廠商沖在前面的做法,為台海軍重新招標獵雷艦製造商的工作帶來了無窮無盡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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