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美媒:美國聯邦法官幾乎「免疫」性騷擾指控

美媒:美國聯邦法官幾乎「免疫」性騷擾指控

【文/觀察者網 徐乾昂】因全球「反性騷擾」活動而落馬的人士可謂接二連三,最近幾個「頂風作案」的特定人群,也遭到媒體特別曝光。

如果說「矽谷深夜性派對」和「英國私人募捐晚宴」是「天高皇帝遠」,那今天要說的故事,可能要讓那些寄希望於法律、正義來嚴懲性侵者的受害者們感到失望了。

26日,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撰長文,將「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美國司法體制再次公佈於世。作為三權分立重要的一支、有著「正義使者」之稱的美國聯邦法官們,面對 「性騷擾罪名」的指控時,其自身幾乎是「免疫」的。

報道稱,自2010年以來,美國每年都有超過1000份針對法官的投訴案件。他們之中不乏有行為不檢點的個別人士,對部門下屬、社會人士有過「不當」的行為。但目前為止,沒有一名聯邦法官因此得到過處分。究其原因,CNN給出了三點理由:

第一,美國的聯邦申訴體制,及其「嚴苛」。

大家要知道,由於美國最高法院每年只接受少於100個司法案件的上訴,因此大部分「指控」,都會被「扔進」美國上訴法院(即巡迴法院 Circuit Courts,共有13個),等到最終的審判。

可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僅僅由法官認定「有理」的投訴,才能遞交給「特別委員會」,進入下一個調查環節。而這一波刪選,基本上是把所有的指控全部清零:在2016年1303份申請中,進入第二環節的僅為4例;自2006年以來,通過「初選」的申訴僅33例。

而「特別委員會」的調查則更為嚴苛。美國最高法院的公示文件中顯示,自1993年以來,該委員會申報公開的案件僅15起,可謂是屈指可數。

這15個公開案例 圖自美國最高法院

這裡就要說到第二點,也就是「一個不平衡的法律生態系統」。

這裡說到的「不平衡」,是在由申訴人和法官構成的案件中,其裁定過程是嚴重偏向於後者的立場(安危)的。

比如,在調查結果明顯對自己不利時,法官可以用「免死金牌」——辭職——全身而退,之後退休金照拿不誤,大約是20萬美元。此外,在案件的書面陳述中,這樣的「一走了之」被寫為「因外來介入因素而導致調查中斷」,而這樣的「外來介入」在2016年發生過16次。

最後,整個申訴過程是不透明的。

根據1980年的美國《司法行為及違規法》規定,所有申訴人的訴訟,均要求以書面形式向外界公開,做到公開透明。

但「向外界公開」和「公開透明」是兩個概念。最終呈現的文件中,特殊委員會會將「有關性侵的描述」,統一替換成「不當行為(misconduct)」;而申訴人的證詞、案件經過均不具體顯示。在一堆「難以下咽」的法律術語面前,一般人很難發現這些法官究竟做了什麼。

其次,大部分公開的都是掃描文檔——也就是說,不能搜索關鍵詞,不能因此進行查詢。這讓一些文件被定位查詢的概率大大地降低;民眾也很難比較13個巡迴法庭對同一個申訴的不同判定結果。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圖自《國會山》

這看似是為「法官整體的名譽做了最大的挽留」。但實際上,欲求聯邦法官下馬,是一個連白宮、國會都很難下手的事——三權分立

聯邦法官的任期為終身制。儘管由美國總統任命,但聯邦法官在就職前僅(也僅這一次)需面對參議員的完成聽證過程(confirmation hearing),之後的事業就「暢通無阻」。

2017年3月,特朗普任命的戈薩奇(Neil Gorsuch 聯邦大法官) 在國會山面對參議院出席聽證會 圖自POLITICO

而「推倒」一個聯邦法官,則需要彈劾。沒錯,就是「彈劾特朗普」的那個過程:必須歷經眾議院、參議院,是個極其複雜的過程。近30年,只有三位聯邦法官,被成功彈劾,其原因也是「受賄」、「作偽證」,還沒有因「性侵」而遭彈劾的例子。

不是所有的美國聯邦法官都是「嚴於律己」、「對錯方面」的法律仲裁人;而判定有罪無罪的,卻恰恰是法官。這也為聯邦法官法官之間的「互相包庇」,造就了可能。實際上,在2006年,上述的特殊委員會,就意識到這一點,在呈交給首席大法官的一份「有關1980年《司法行為及違規法》實行意見」中,明確寫到了這一點:

這個僅依賴於法官之間判定同行罪名的司法體系,增加了包庇的風險。法官之間會通過『不正當』的同情心理,以一種輕描淡寫的態度去審判這些不當行為。

然而並沒有什麼效果。自2006年以來,就這套「密不漏風」的申訴體制下,還是有包括愛德華·諾丁漢(Edward Nottingham,2008年「辭職」)、沃爾特·史密斯(Water Smith,2016年「辭職」)、亞歷克斯·科金斯基(Alex Kozinski,2017年「辭職」)「走漏了風聲」。特別是後者——科金斯基——是在「Metoo活動」的壓力下辭職的,但還是沒有受到任何的紀律調查,僅留下一句「對不起」,就不了了事。

從左到右依次是:諾丁漢、史密斯、科金斯基

回到文章開頭,如果矽谷和倫敦大老爺們是「天高皇帝」,那向聯邦法官這種「明目張胆」的行為,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爛在根里」的表現。

觀察者網此前也報道過同樣「敗絮其中」的美國國會申訴體制。在那篇文章中,小編詳細介紹了國會內部「紀委」部門OOC的投訴流程,若「不選擇向聯邦法院申訴」,在OOC臃腫冗雜的美國官僚體制下,申訴人最終不得不以「和解」收場。

雖然並沒有提到「向聯邦法院申訴」的具體過程,但從今天的故事,我們可以聯想,這種「左右走不通」的局面,可能對那些相信「正義、法律」的美國性侵受害者來說,是個最壞的消息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觀察者網國際頻道 的精彩文章:

TAG:觀察者網國際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