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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恩智浦高通壟斷勢力將再擴大,你難道還甘心做魚肉?

上周,《一場決定高通生死的戰爭!》這篇稿子引發業界熱議,一些行業人士對高通的壟斷行文各抒已見。但多數人認為,高通壟斷是公認的事實,人家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至高話語權。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廠商大佬去給高通站台呢。高通為刀俎,我們為魚肉啊。

還好有全球反壟斷機構對高通開出的罰單,但比起高通每年的高額利潤,其絲毫不受影響。很多時候,我們會以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去看待一些行業問題,例如本文所要談到的高通被歐盟重罰以及高通收購恩智浦一事,這些似乎與普通用戶關係不大,很多人甚至對恩智浦是幹什麼都不清楚。

但事實並非如此,高通與消費者之間息息相關,此次歐盟開出巨額罰單實際上高通並不冤枉,而這也不是高通第一次接到罰單了,但它連年被各國和區域盯上接受反壟斷調查最終大部分以接受罰款收尾。究其原因就是其商業模式帶來的利益遠遠大於罰款,甚至抱著罰了款就等同於認可這種商業模式而更加理直氣壯的向更多企業收取專利費。

事實上,中國有句古話,羊毛出在羊身上,表面上看這些罰款都是高通買的單。但市場上的壟斷巨頭基本上只剩下高通了,智能手機廠商要生存就要提高價格,買單的顯然還是最終消費者。

重罰12.3億美金 怎麼算出來的?

歷史上歐盟對高通發起過3次反壟斷調查,2007年的反壟斷調查主要針對高通向客戶收取高額許可費,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高通在2009年向諾基亞、博通、愛立信、NEC、松下和德州儀器支付了20億美元和解而使得調查中止。

2010年的反壟斷調查主要針對高通存在通過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兩家客戶銷售晶元的掠奪性定價行為,有意妨礙市場競爭,目前仍處於調查階段。

2014年的反壟斷調查主要針對高通在針對蘋果的晶元銷售中附加獨佔條件的返利行為構成濫用市場優勢地位不正當競爭,並在2018年1月24日做出了約12.3億美元的處罰結果。那麼問題來了,這12.3億美元處罰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歐盟委員會在1998年制定了有關違反反壟斷法案的罰金計算指導方針,在2006年作出修訂,強化了對屢次或者嚴重違反法案企業進行重罰的條款,將罰金計算分為一次性計算的固定罰金(Entry Fee)和浮動罰金兩部分,固定罰金按照企業在歐盟區域內相關違法年份期間累計收入的15%-25%計算,浮動罰金則按照企業在歐盟區域相關違法年份期間累計收入的30%乘以違法持續時間計算,同時總罰金上限不超過企業年度營業額的10%。

依據歐盟的罰金計算公式推理如下:按照一顆基帶晶元平均銷售價格17美元、iPhone全球銷量2.2億台計算,高通在過去5到6年向蘋果累計晶元銷售金額為209億美元,其中歐洲市場約36億美元(iPhone在歐洲市場份額17%),除以30%的罰款約為10.7億美元,再加上一次性年度違法收入25%的處罰金額1.6億美元,共12.3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處罰僅僅針對蘋果一家公司的不正當銷售行為,也不涉及晶元銷售之外的高額專利許可費,也就是高通被廣為詬病的「沒有專利許可,沒有晶元銷售」(No License No Chip)的商業模式,本次處罰是歐盟對高通開出的首張罰單,一旦歐盟針對更多的手機廠商和更關鍵的專利商業模式問題發起廣泛的反壟斷調查,高通必將面臨更高的處罰金額。

中國的罰單還是手下留情了

回顧中國發改委在2015年對於高通做出的反壟斷罰款,考慮的僅僅是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制捆綁專利許可的問題,發改委根據高通2013年度在中國境內的銷售額761.02億元人民幣的8%進行罰款,總共計60.88億元人民幣,約合9.75億美元,遠遠小於歐盟所處的罰金。如果再考慮到中國與歐盟市場規模的巨大差異,中國罰款金額與歐盟的差距更為可觀。

如果中國政府機構也按照類似歐盟的規則進行處罰,僅按專利領域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行為一項,就可以向高通徵收巨額的罰金。僅按照高通過去5年在中國市場年銷售額累計669億美元,乘以30%,罰金金額就將高達200億美元,這還沒有考慮高通向中國手機廠商出售晶元所涉及的長期綁定條款和返點等違法行為。

由於歐洲手機廠商凋零,歐盟委員會的判罰主要依據蘋果公司在歐洲的銷售金額,台灣當局對高通的罰金計算公式則是按照高通收取台灣手機廠商的累計金額。2017年10月11日,台灣公平委員會對高通處以234億台幣(約8億美元)罰款,主要計算依據是過去7年間,高通向台灣公司收取專利授權費4000億台幣(約137億美元)和300億美元的基帶晶元銷售。

實際上,過去7年中,台灣品牌手機廠商(HTC、宏碁、華碩)合計全球出貨量約為2.2億部,而中國大陸品牌手機廠商全球出貨量約為22億部,中國政府如果參考台灣當局的罰金計算方式,對於高通的總體罰金也將超過80億美元。

事根據市場調研公司Counterpoint的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手機廠商的全球市場份額已經達到48%,中國市場的收入已經佔據高通整體業務收入的65%。歐盟和台灣地區在全球手機產業鏈都早已被邊緣化,依然敢於開出高額罰單,包括韓國政府也在2016年向高通開出了9.72億美元的反壟斷罰單。

實質上,由於高通曆來長期奉行的「沒有授權就沒有晶元」(no license, no chips)違法商業模式已被各國政府的監管部門緊緊盯上了,高通從中國市場賺取的巨額利潤,已經成為被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部門眼中的一塊肥肉,從某種程度來上說,這恰恰也是各國政府針對高通反壟斷官司背後的博弈。

收購恩智浦高通壟斷勢力將再擴大

2016年10月,高通宣布以380億美元收購恩智浦。2018年1月24日,經過兩度暫停後,歐盟終於附條件批准了該交易。截至目前,這筆備受業界關注的交易雖然在完成收購所需要的9個國家中已經有了8個通過,但是仍然未完成,還需要中國監管部門最後決定性的一票。

與高通多年來僅僅專註於基帶晶元等移動通信晶元領域不同,恩智浦的業務領域非常廣泛。恩智浦旗下擁有汽車晶元、微控制器晶元(MCU)、金融IC卡晶元、NFC晶元和安全單元晶元(SE)等多個系列的晶元產品,涉及汽車行業、物聯網、家電設備、工業、手機等多個行業,並且恩智浦在這些領域的市場地位,要麼是市場壟斷地位,要麼是排名第一的市場領先地位。

恩智浦這些晶元在汽車行業(汽車的動力控制系統、安全控制系統、通訊娛樂系統、車身電子系統)、各種工業或家用的物聯網設備(智能電錶水表、智能家居、智能醫療設備、環境監控設備)、移動支付領域(手機、晶元銀行卡)等被廣泛使用。

業界目前普遍擔憂,如果高通收購恩智浦,那麼高通的模式將複製至恩智浦的這些業務領域,這些領域的廠商也將面臨高通各種壟斷行為的荼害。

在這一全球大棋局中,中國方面如果缺乏有競爭力的廠商和高通在公開市場競爭上取得優勢,又不能迫使高通放棄非法的商業模式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只能依靠強勢的監管部門嚴格執法,對高通處以更加嚴厲的處罰。

中國政府敢為天下先對高通開出全球第一張罰單,但如不能嚴格執法、保障中國消費者和廠商的利益,高通將持續吸血中國手機廠商,並且在高通收購恩智浦後,恩智浦業務領域的汽車電子廠商、各種智能家居、智能醫療、智能表具等物聯網廠商,以及中國廣大的消費者,都被高通持續吸血。

通過在這些廣大領域攫取的巨額利潤,高通足以支付各國政府的高額罰金,這隻會讓中國消費者和整個手機產業和汽車產業、物聯網產業、移動支付產業最終成為最大的輸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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