枷號只是套住脖子和雙手?受刑人會感覺無比恥辱,想自殺都難
文|歷史追不停
枷號只是套住脖子和雙手?受刑人會感覺無比恥辱,想自殺都難。
現在越來越多的古裝劇出現在電視熒幕上,觀眾朋友們不難看到許多罪犯的脖子上都帶著「枷」。這一種刑罰其實已經變相成為了一種羞辱罪犯的手段,已經徹底違背了當初刑法的根本目的。
這一種刑罰最早是在明朝被發明出來的,枷號中的「枷」是一種方形木製的項圈,用它來套住脖子,有時候甚至還套住犯人的雙手。官府強制要求罪犯佩戴枷號,然後在監獄外或者是官府衙門外示眾,讓路過的百姓都來羞辱他們,讓他們感覺到精神上的痛苦。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刑法所用的枷變得越來越重。劉瑾更是把枷的重量加到了150斤。大家可以想像一下,150斤的重物放在人的脖子上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150斤的重物壓在人的脖子上,是完全可以讓人窒息死亡的,你想自殺都難。
明史記載了枷號是一種最恥辱的刑罰。可細分為五種,分別是斷指枷令、常枷號令、枷項遊歷。刑期也劃分為: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六個月、永久五種。官府將這一刑罰細分的這麼詳細,就是為了處理不同罪狀的犯人們。
由其到了夏天的時候,帶著枷號的犯人脖子上總是會被枷的稜角磨破出血,因為他們的雙手被限制住了,所以無法自己處理。如果遇到好心人,給一塊破布或者是棉花墊在脖子旁,這裡會好一些。如果沒有遇到好心人,就只能讓傷口自然癒合。大部分犯人都是手被鎖在枷上的。犯人如果戴著小枷的話,就可以用手觸摸到自己的嘴,這樣就可以自己進食。但是如果是戴長枷的犯人,那麼眼睛就只能看見木板了,身體下面都是看不見的,生活自理程度可想而知。
木枷有著嚴格的管理制度,對於已經髒的木枷,什麼時候該清洗,都有著具體的規定。什麼犯人帶什麼型號的枷鎖,也是有嚴格規定的。木枷並不是可以隨便亂用的。木枷在清代後期被廣泛使用於押送犯人的過程中使用,在如今的電視劇中我們也能經常看到。
後來西方法律傳入了中國,這一種帶有羞辱性質的刑罰,才最終被廢除。就這樣木枷成為了中國古代法律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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