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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把虛擬角色當老婆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本文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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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是個不折不扣的宅男,各種意義上的宅。工作在一個二線城市,收入尚可,能養活自己。

家裡安排過幾次相親,大部分都吃了頓飯後,沒了後續。有一兩次爭取做到飯後和女方保持聯繫,但不超過三周,拉黑的拉黑,屏蔽的屏蔽。

一問起原因,林夕振振有詞地說道:「又不是我主動拉黑,是她們先屏蔽我的。」

論人品,林夕沒得說,出了名的好脾氣。但是一到和人交流上就犯了難,他是天生不會找話題的那種類型。

「你以為我不尷尬嗎?我也想找話題,可我喜歡的東西,就算在二次元中,也是及其小眾的。不信你去知乎上搜搜,根本找不到駭客時空這個話題,即便輸入.hack也搜不到。」類似的推辭還很多,常常在這時,林夕的舌頭就變得無比靈活。

張若是林夕從小玩到大的哥們,經常以身作則進行指導。

「你不要那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多找點大眾感興趣的話題。最近不是上映刀劍神域的劇場版嗎?很多人都喜歡看……」

「刀劍我是從來不看的,這種題材的動漫我只認駭客時空,所有能說的,能討論的問題裡面全有。可惜生不逢時,精華全在遊戲里,還沒漢化。要是全部做成動畫的話,絕對不輸EVA。」林夕又來了,一通理論讓人無話可說。

最近他迷上了幾款擬人遊戲,從戰車到飛機應有盡有,還專門給這些遊戲分了個組,寫上「老婆們」三個字。

從那以後,每個月工資除了必要開支外,全部上交給「老婆們」。最誇張的一次,元旦時花了將近3000人民幣,又買道具又買時裝,和真人在一起時,從來沒這麼大方過。

「哈哈,今天又買了一堆新衣裳給老婆們。」發完朋友圈,林夕不忘配上說明。

這讓張若十分無奈,只能默默點了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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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才發現最悲哀的事情,莫過於自己在這頭,老婆在屏幕那頭。」一月中旬的某天,林夕不知又發什麼神經,在朋友圈上寫下一句話。

「相親失敗了?」張若發過去一條信息。

「是啊。這次這個女的真有意思,一上來說我多麼幼稚,說什麼做人要實際點。搞笑,我認真工作,業餘之時培養愛好,關她什麼事?」

「這個女的是不是前幾天你發我的那個,長得挺漂亮的。」張若對這個女的有深刻印象,戴著一副圓形無框眼鏡,看上去文質彬彬。

「對啊。就是那個當公務員的。」

「要不你再忍忍看,這樣的美女扔了可惜了。」

「我可忍不了,老張,我寧願把她送給別人。」林夕毫不猶豫地說道:「什麼叫三觀不合,這就叫三觀不合。長得再好看,終究也會老去,但三觀不合,永遠將就不了。」

「我說你是不是傻?你怎麼不改變下自己。」

「別。我可不想幾十年後後悔。再說,這種女的,你就是刻意迎合了有什麼用?過得開心嗎?當激情不再,只剩下柴米油鹽的生活時,你會發現比死都難受。」

「是啦。我說不過你。」張若只得做罷。

每次想起相親時,對方對自己愛好投來的鄙夷眼神,林夕就渾身不舒服。他不是那種心理藏得住事情的人,剛見面就將自己的愛好全部抖了出去。儘管知道這會引起一些人的不快,但他還是義無返顧地做了。

張若勸過好幾次,告訴他:「你這種純屬有病。以後相親時先不要一下子透露那麼多,以後相處時慢慢發展。「

「要是現在就不喜歡,還等什麼以後?與其夜長夢多,不如當斷則斷。老張,原則問題最好在戀愛初期就搞定,真心話。」

「你那麼喜歡二次元,怎麼不去找一個同樣喜歡二次元的女的?」

「我又不是沒找。」林夕大倒苦水:「你以為那些女的真心喜歡二次元,別扯淡了。不少人不就是圖個新鮮感,今天這個角色不錯,就出這個角色的正片。明天看到另個人物對胃口,馬上又入一套服裝。我給老婆買衣服,買道具,還考慮實用性。她們呢?」

「你要求這麼高,小心一輩子單身。」

「單著挺好的。我見過一個女的,工資比我還高,長得有種古典美,玩Cosplay也是一把好手。可我跟他說我要出提莫的cos,你猜她說什麼?她說你能不能出人。感情她cos的那些式神是人?這種前言不搭後語,行事無原則的人,我拒絕承認是二次元的。她還不錯了,有固定工作,尚且如此。」

「不懂你們二次元……」張若打出一串省略號。

-3-

張若不久後談了個女朋友,長相一般,但兩人感情很好。林夕一直保持單身,堅持自己那套原則。張若也懶得說他了,曾經帶著對象去林夕家裡做客,好友除了些祝福的話外,什麼都沒說。

三個月後,林夕出差歸來,約著張若吃飯。可奇怪的是,張若對象卻不見了蹤影,以往去哪都形影不離的。

「老張,你女朋友呢?」林夕起初以為是有事沒來成。

「分了。」張若淡淡地說道。

「分了?你們感情不是很好嗎?」

「是啊。我們買了套新房,女方家要求新房房產證上寫她的名字。所以我們就分了。」

沒有妥協,沒有商量,從張若的語氣判斷,這段感情結束得十分迅速。

「哦?就這個原因?」

「就這個原因。」

這下輪到林夕不知說什麼好了。自己的直覺是對的,如果當初張若和對方能首先討論房產證的問題,那就不會浪費這麼多時間了。

「阿夕,你是對的。我才發現,你太他媽對了。」張若灌下大半瓶啤酒。

「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腳知道了。老張,我是不會穿著不合腳的鞋子走路的,走得越久,傷越大。社會很現實,想必女方也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提出這個問題。」

「我有些時候感覺,花錢在這些人身上,倒不如花在車上,起碼我開起來會舒服。」

「是啊。所以我寧可花幾千給『老婆們』買衣服,她們不會嫌丑,不會嫌我窮,更不會跟我伸手要房要車,始終表裡如一。」

「等過年後再去找了,就像換工作一樣……好了,不說這麼多了,來喝酒。」

兩人舉起易拉罐,使勁一碰,一口氣悶下。

張若計劃春節後繼續新一輪的戀愛,而林夕依然故我。看來這個把虛擬人物當老婆的人,又找到了強有力的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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