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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人生作品集

自從公司提供借閱書籍的服務後,我便開始偷懶不再買新書,而是每個星期去借閱一本來看。

有時候我會覺得,其實最適合自己的工作應該是在圖書館,或者書店什麼的,但是現實情況是我並沒有這樣做。

我看書的時候有個習慣,就是喜歡在那些讓自己產生共鳴的句子下面劃線。但是當開始借閱書籍的時候我發現,我不能在書上寫很不習慣,所以我決定找另外一個地方寫下來。

04

島上書店

Life of A.J.F

大多數人如果能給更多事情一個機會的話,他們的問題都能解決。

獨自生活的難處,在於不管弄出什麼樣的爛攤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不,獨自生活的真正難處在於沒人在乎你是否心煩意亂。

二十歲有共鳴的東西到了四十歲的時候不一定能產生共鳴,反之亦然。書本如此,生活亦如此。

有些人註定不會永遠留在你的生命中。

一開始他覺得這是快樂,而後才知道這就是愛。一旦一個人在乎一件事,就發現自己不得不開始在乎一切事。

壞人的下場是罪有應得,但是壞人也真的不想孤獨一人。

他不相信有什麼「命中唯一」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的人,沒有誰那麼特別。

生活中的每一樁糟糕事,幾乎都是時機不當的結果,每件好事,都是時機恰到好處的結果。

人這一生就是一部運動員回憶錄,你努力訓練,取得成功,但是到最後你的身體不行了,一切就結束了。

你說那種話是為了顯得聰明,但是說真的,你只是在讓別人感覺自己蠢。

沒有人回漫無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的人只是希望迷路。

好的婚姻,至少有一部分是陰謀。

好人難尋。

因為從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愛,我們獨來獨往,然而就是因為獨來獨往,才讓我們以為自己不值得被愛。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你會驅車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你會遇到他(她),你會被愛,因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單,你會選擇不再孤單下去。

能怪她嗎?她的童年都是在看書和想像顧客們的生活中度過的,有時是為沒有生命的物品想像它們的生活。這種童年不算孤獨,然而她很多親密朋友多少有點不夠真實。

父親跟我握手的那天,我知道我是一名作家。

有個問題我考慮了很多,那就是為什麼我們寫我們不喜歡、討厭、承認有缺點的事物要比寫我們喜愛的事物容易得多,然而我還是無法講出原因何在。

一個人無法自成孤島,要麼至少,一個人無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島。

我們讀書而直到自己並不孤單,我們讀書,因為我們孤單;我們讀書,然後就不孤單,我們並不孤單。

我們會成為我們所愛的那樣,是愛成就了我們。

我們不是我們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讀的東西,只要我們還活著,我們就是愛,我們所愛的事物,我們所愛的人,所有這些。

03

活著

To Live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遠只為內心寫作,只有內心才會真實地告訴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麼突出。內心讓他真實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因為內心並非時時刻刻都是敞開的,它更多的時候是封閉起來的,於是只有寫作、不停地寫作才能使內心敞開,才能使自己置身於發現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靈感這時候才會突然來到。

事實上我只能成為現在這樣的作家,我始終為內心的需要而寫作,理智代替不了我的寫作。

真正的現實,也就是作家生活中的現實,是令人費解和難以相處的。

人類無法忍受太多的真實。

我一直是以敵對的態度看待現實,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內心的憤怒逐漸平息,我開始意識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尋找的是真理,是一種排斥道德判斷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發泄,不是控訴或者揭露,他應該向人們展示高尚。這裡所說的高尚不是那種單純的美好,而是對一切事物理解之後的超然,對善和惡一視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做人不能忘記四條,話不要說錯,床不要睡錯,門檻不要踏錯,口袋不要摸錯。」

兩個人看來看去,都看了幾十年了,像是還沒看夠。

人啊,活著時受了再多的苦,到了快死的時候也會想個法子來寬慰自己。

「這輩子也快過完了,你對我這麼好,我也心滿意足,我為你生了一雙兒女,也算是報答你了,下輩子我們還要在一起過。」

少年去遊盪,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認識的人一個挨著一個死去,我還活著。

在中國,對於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來說,生活和倖存就是一枚分幣的兩面,它們之間輕微的分界在於方向的不同。對《活著》而言,生活是一個人對自己經歷的感受,而倖存者往往是旁觀者對別人經歷的看法。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後,在他生前和葬禮前,無人有權說他幸福。

我相信是時間創造了誕生和死亡,創造了幸福和痛苦,創造了平靜和動蕩,創造了記憶和感受,創造了理解和想像,最後創造了故事和神奇。

作家的寫作往往是從一個微笑、一個手勢、一個轉瞬即逝的記憶、一句隨便的談話、一段散落在報紙夾縫中的消息開始的。

動蕩和苦難的一生,也是平靜和快樂的一生。

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生活在不同的國家,經歷著不同的時代,屬於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文化,有著不同的顏色和不同的嗜好,然而有時候他們就像是同一個人。

所有的不同都無法抵擋一個基本的共同之處:人的共同之處,人的體驗和慾望還有想像和理解,會取消所有不同的界限,會讓一個人從他人的經歷里感受到自己的命運,就像是在不同的鏡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

從作品裡讀到我自己。

作家的生活可能就是如此,在現實和虛構之間來來去去,有時候現實會被虛構,有時候虛構突然成了現實。

寫作和人生其實一模一樣,我們都是這個世界上的迷路者,我們都是按照自己認定的道路尋找方向,也許我們是對的,也許我們錯了,或者有時候對了,有時候錯了。在中國人所說的蓋棺論定之前,在古羅馬人所說的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們誰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時間裡等待我們的是什麼。

生活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感受,不屬於任何別人的看法。這可能是二十多年寫作給予我的酬謝。

02

月亮與六便士

The moon & Sixpence

他以漫長的一生證明他的偶像王爾德的一句話是對的:愛自己,是一生浪漫的開始。

作者應該從寫作本身,從思想的宣洩中獲得快樂;至於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書或成功或失敗,或讚譽或詆毀,他都應該淡然一笑。

奧斯卡·王爾德:我不想謀生,我想生活。

為天上的月亮神魂顛倒,對腳下的六便士視而不見。

生活不過是一場混亂,充滿了種種的荒謬和污穢,只能引人發笑,未免樂極生悲。

什麼是生活?生活的意義是什麼?這些沒有人能真正告訴你,需要你自己滿懷勇氣,像小說主人公那樣拋棄一切,用整個靈魂去探索。在這個以物質為上帝的時代,用淺薄的幸福、成功來量死你的世界,你該怎樣過完你的人生?人生如夢,你是希望枕著月亮還是六便士?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心平氣和,怎麼能叫做作踐自己?做一個有名的外科醫生,一年賺一萬英鎊,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這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你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你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我說的偉大,和時來運轉的政治家或平步青雲的軍人無關;這種人的「偉大「源於他們的地位,而非自身的品質;形勢一旦改變,這些人就微不足道了。

「為什麼漂亮的女人總是嫁給無趣的男人?」

「因為有腦子的男人不娶漂亮的女人。」

同情心,這是一種迷人的資質,但常常被擁有它的人濫用了;他們一看到朋友有什麼不幸,就施展自己全部的靈巧,猛撲到他們身上來。同情心應該像一口油井;慣愛表現同情的人卻讓它噴涌而出,反而讓不幸的人受不了。

一個人,你可以欣賞他的品性,卻不必和他在一起。

這一定是世間無數對夫妻的寫照。這種生活模式給出的是天倫之美。它讓人聯想到一條平靜的小溪,蜿蜒流過青青的牧場,被濃郁遮蔽,最後匯入蒼茫大海;但是,大海如此平靜,始終沉默,不動聲色,你會突然心生煩惱,感到莫名的不安。

有些人看起來虛幻,因為他們是社會有機體中的成員,他們生活在其中,並且依賴它而生活。他們猶如人體的細胞,必不可少,但是,只要他們健康活著,就會被吞噬進一個巨大的整體。

他人的意見,對女人的生活,關係如此重大。我認為這種態度,會在她們深切的情感上,投下不真誠的陰影。

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

當罪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勸導的人又能如何?在這一點上,我沒有經驗,因為,換我自己做了錯事,總是矢口否認。

凡人一舉一動,必是社會準則。

這就像不用鏡子,卻想照出自己一樣。我認為,良心,是心靈的守門人,社會要向前發展,就必然制定了一套規矩禮儀。它是我們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兒,監視著我們,不能違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間諜。人們想讓別人認可自己的慾望如此強烈,害怕別人指責自己的恐懼如此強烈,結果適得其反,引狼入室。

一旦這個人有了半點兒脫離集體的想法,馬上就會受到它的斥責。它逼迫每一個人,把社會利益置於個人之上,它把每個人,牢牢繫於整體之上。而人,總會說服自己,相信某種集體利益於個人,結果淪為這個主子的奴隸。

痛苦使人高貴,這不對,讓人行動高尚的,有時是自滿得意;而痛苦,往往使人變得心胸狹窄,充滿仇恨。

愛情中如果考慮自尊,只能說明你更愛自己。

人們隨隨便便談論美,卻不知美為何物,這個詞已被用濫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雞零狗碎都以美為名,使美本身的含義蕩然無存。一件衣服、一隻狗、一篇佈道辭,都很美,但當人們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認不出。

美對他來說,就像信徒心中的上帝,當他真的看見了,卻感到害怕。

男人的靈魂在天際遊盪,女人卻想將它囚禁在自己的賬本里。

在社會交往中,一個人只讓你看到他多希望別人接受的一切,你只能憑他不經意間的舉手投足、一顰一笑,對他有所了解。有時候,人們帶著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會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寫的書、畫的畫里,他會毫無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裝腔作勢,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虛。濫竽充數,最終會被發現。冒充個性,無法掩飾平庸的頭腦。對於目光敏銳的觀察者來說,哪怕是一個人最漫不經心的創作,也會泄露他靈魂深處的秘密。

作家更關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斷人性。

上帝的磨盤轉得很慢,但磨得很細。

呈現在你面前的,是赤裸裸的人類原始本性,你感覺害怕,因為你看到的是你自己。

《聖經》上的一句話: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有些人,並未生在他們的理想之所。機緣將他們偶然拋入某種環境,他們卻始終對心中的故土滿懷鄉愁;這故鄉在哪裡,他們並不知道。在他們的出生地,他們是異鄉人,從童年時代就熟悉的林蔭小巷,或者曾經玩耍過的擁擠街道,只不過是人生旅途中的驛站。他們彷彿身處異地,舉目無親,孤身一人。也許,正是這種陌生感,才讓他們遠走他鄉,去尋找屬於他們的永恆居所。或許,某種根深蒂固的返祖現象,讓這些遊子再次回到他們的祖先在遠古時代就已離開的土地。

01

撒哈拉的故事

The story in Sahara

人,多幾種生活的經驗總是可貴的事。

別人如何分析我,跟我本身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

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壞胚子就如我們中國人講的「龍」一樣可大可小,可隱可觀,你是捉不住他們,也關不住他們的。

別人指定的東西,我就不愛去看它。

對撒哈拉威人來說,邁向文明唯一的象徵就是坐在自己駕駛的汽車裡。至於人臭不臭,是無關緊要的。

反正夫婦生活總是在吃飯,其他時間便是去忙著賺吃飯的錢。

我知道他們的好意里有憐憫我的成分。我就驕傲地拒絕掉,那一陣,我像個受傷的野獸一樣,一點小小的事情都會觸怒我,甚而軟弱得痛苦。

生命的過程,無論是陽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嘗嘗是什麼滋味,才不枉來走這麼一遭啊!

我低頭不語,沉默是女人最大的美德。

我常常分析自己。人,生下來被分到的階級是很難再擺脫的。我的家,對撒哈拉威人來說,沒有一樣東西是必要的。而我,我脫不開這個枷鎖,要使周圍的環境複雜得跟從前一樣。

人,真是奇怪,沒有外人來證明你,就往往看不出自己的價值。

你,我,都是一樣的。

結婚,小半是為荷西痴情,大半仍是為了父母,至於我自己,本可以一輩子光棍下去,人的環境和追求並不只有那麼一條狹路,怎麼活,都是一場人生,不該在這件事上談成敗,論英雄。結果,還是收了,至今沒有想通當時如何下的決心。結了婚,父母喜得又哭又笑,總算放下一樁天大的心事。他們放心,我就得給日子好好地過下去。

每夜你上床時,一定要覺得今天可真活了個夠,那麼你的一生都不會有遺憾。

在文明的社會裡,因為太複雜了,我不會覺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麼關係,但是在這片狂風終年吹拂著的貧瘠的土地上,不要說是人,能看見一根草,一滴晨曦下的露水,它們都會觸動我的心靈,怎麼可能在這樣寂寞的天空下見到蹣跚獨行的老人而視若無睹呢?

我在這條路上遇到的人和事,就跟每一個在街上走著的人舉目所見的一樣普通,說起來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也不值得記載下來,但是,那一句句平淡的對話,我如何能夠像風吹拂過衣裙似的,把這些人淡淡地吹散、漠然地忘記呢?

我的身體雖是不自由的,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

沙是一樣的沙,天是一樣的天,龍捲風是一樣的龍捲風,在與世隔絕的世界的盡頭,在這原始得一如洪荒的地方,聯合國,海牙國際法庭,民族自治這些陌生的名詞,在許多真正生活在此地的人身上,都只如青煙似的淡薄而不真實罷了。

這兒有什麼吸引我?天亮地闊,烈日,風暴,孤寂的生活有歡喜,有悲傷,連這些無知的人,我對他們一樣又愛又恨,混淆不清,唉!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生活突然的忙碌熱鬧,使我精神上興奮而緊張。體力上透支再透支,而內心的寧靜卻已因為這些感人的真情流露起了很大的波瀾。

過去長久的沙漠生活,已使我成了一個極度享受孤單的悠閑鄉下人,而今趕場似的吃飯和約會,對我來說,就如同劉姥姥進了大觀園,昏頭轉向,意亂情迷。

如果我突然停頓了,那隻表示我在培養自己、沉澱自己,在告訴自己:寫,是重要,而有時擱筆不寫,卻是更重要。

其實,認真下決心寫故事,還是結了婚以後的事,沒想到,這麼耐不住久坐的人,還居然一直寫了下去。

小時候看童話故事,結尾總是千篇一律——公主和王子結了婚,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童話不會騙小孩子,結過婚的人,都是沒有後來如何如何的,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都沒有後來的故事。我一直怕結婚,實是多少受了童話的影響。

父親母親一生吃盡我的苦頭,來信千叮嚀萬囑咐,總是再三地開導,要知足,要平凡,要感恩,要知情。結了婚的人,不可再任性強求。

就因為父母不斷的鼓勵,一個灰姑娘,結了婚,扔有了後來的故事。

好不容易,安定了下來,接過了自己對自己的責任,對家庭、對荷西的責任,寫下了幾本書,心情踏踏實實,不再去想人生最終的目的。

也是這份塵緣,支持了我寫下去的力量。孩子在父母眼中勝於自己的生命,父母在孩子的心裡,到頭來,終也成了愛的負擔,過去對他們的傷害,無法補償,今後的路,總會走得平安踏實,不會再叫他們操心了。

寫不寫書,並不能證明什麼,畢竟保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一生有苦有樂,人生實在是奇妙而又痛苦的,我並不能說我十分地愛荷西,但是跟了這樣的人,應該是沒有抱怨了。

大凡一個「緣」字,天地上下親疏愛憎都脫不了這個字,也就是聖經上所說的「萬物都有時」,所以強求生死聚散都是愚人的事,我原無很急,現在放下了,順其自然吧。

這四本書,乍看不同,其實在讀完以後我覺得是有相似的。三毛寫她和荷西的撒哈拉生活、毛姆從別人的故事裡折射自己的經歷、余華用第一人稱敘述的方式娓娓道來福貴的一生,亦或是A.J.F中年以後的命運軌跡。無論是哪一本書,說的都是「平凡人的生活」、「愛與被愛」、「付出和接受」以及成為一個作家必經的過程。

我想,之所以我喜歡這一類敘事形的小說,一半是源自從小的閱讀習慣,一半則建立在年歲見長稍有經歷的緣故;我也喜於用這一類的筆觸來寫下屬於自己的作品。

我們不全是長篇小說,也不全是短篇小說。最後的最後,我們都會有一部屬於自己的人生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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