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兩岸出入境攜帶現金及物品指南
臨近春節假期,無論是回家過年,還是假期旅行,兩岸居民未來一段時間出入境頻繁。
為了服務京彩台灣的粉絲們,小編特意搜羅,兩岸關於攜帶現金出入境以及其他物品的相關規定,給大家做一個參考。
台灣方面
根據最新法規,2017年6月28日起,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下列洗錢防制物品申報規定如下:
(一)新台幣
(二) 外幣 (含港幣、澳門幣)
攜帶外幣入境不予限制,但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其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部分沒收; 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收。
(三) 人民幣
攜帶人民幣入境逾2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超過部分,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未申報者,其超過人民幣2萬元部分沒收; 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收。
(四) 有價證券
(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
攜帶有價證券入境總面額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金。
(五) 黃金
(六) 其他有洗錢嫌疑物品
大陸方面
入境應申報的事項:
「
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製品、人體組織、血液及其製品;
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物品;
非居民旅客擬留在境內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物品;
攜帶超過1500毫升的酒精飲料,或超過400支香煙,或超過100支雪茄,或超過500克煙絲;
攜帶超過20000元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摺合美元5000元外幣現鈔;
攜帶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攜帶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出境應申報的事項:
「
攜帶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重金屬;
居民旅客攜帶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
攜帶超過20000元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摺合美元5000元的外幣現鈔;
攜帶貨物、貨樣、廣告品;
攜帶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海關熱線12360諮詢。
GIF
來源| 台商太太新天地
TAG:京彩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