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說過喜歡的人,後來都迷路了吧
做一位陪你度過10%人生的九五公子
別忘了來聽故事
我怕的不是你許久不聯繫。
而是你突如其來的問候,
恰好出現在我失意落寞,流蕩街頭,想找一個肩膀的時刻。
當微信提醒我有新的聯繫人時,我才發現你的手機號竟然都沒變。
「這麼多年,你過得還好嗎?」
十個字,我掙扎了三個小時。
上了廁所,做完午飯,甚至去洗了兩次澡。
我在想,是不是還要喝兩杯白酒我才會勇敢地去按下發送鍵。
你知道的,
是你先說的喜歡。
我常會在周末坐上這個城市的公交車,沿著曾經的路線一直走。
你早早地逃離,留下一個都是回憶的孤城。
而我,是唯一的倖存者。
我在想要是當初我不答應你會怎樣,你還不會不會像以前那樣關心。
肚子疼會提醒我吃藥,換季了會提醒我加衣,周末會小心翼翼地問我:「要不要去看電影,我請客。」
那個時候的你,真好。
有時候剛放學的孩子會上車,我真喜歡他們為了彼此不顧一切的樣子。
男孩用一隻胳膊夾著籃球,另一隻手小心地扶著女孩身後的座椅。
女孩擰開手裡的瓶蓋,遞給了額頭上滿是汗水的那張青春臉龐。
你看,喜歡真的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
最近在電影院看了你喜歡的電影,已經是第三部了。
還記得我們看第一部的時候,彼此對視一眼,臉就會紅上一整晚。
許多電影都成了3D,帶著黑色的眼鏡,連誰哭過都看不出來。
有那麼一刻,我竟然覺得自己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可是,被你喜歡的時候我依然無所畏懼。
這些年,我攢了一些錢。
那些你說要帶我去的城市,我都一個人走過了。
我真喜歡它們。
喜歡那輛從市中心穿過的綠皮火車,喜歡那個湛藍湛藍的海島,喜歡那個連空氣里都瀰漫著愛情的校園。
可我最喜歡的,是那對挽著手臂在陌生街頭嬉戲打鬧的情侶。
看過的書里寫過這樣的一句話:
年少的喜歡就只是簡單的喜歡,不摻雜未來,不計量未來,不考慮生活。
可是啊,那時候的你就是一切。
寫的可真好。
我把它寫進了微博,發了朋友圈。
想著要是有一天你能看到,該多好。
我喜歡你幫我吹乾濕漉漉的頭髮,我喜歡你牽著我的手陪我度過每個周末。
我想你今晚能夢到我,我甚至想你能在不經意的某刻掏出一個戒指。
我想,我一定會願意。
不會有一絲一毫的猶豫。
說喜歡的是你,你要記得。
離開的也是你,我會記得。
我會當你迷了路,走不到我這裡。
以後還會有人喜歡我,像你照顧一樣照顧我,
你不用擔心,你也用不著擔心。
我還會幸福。
說不上愛就不要說謊,迷路的人就不要亂闖。
我知道,在我們的生命當中,一定會有那麼幾位說愛你。
有的陽光帥氣,有的溫暖貼心,有的個性迥異。
而我需要的,是能在路口接我回家的那位。
情話說太久會變得虛偽,鮮花送太多會沒了香味。
帥氣帶不來感動,而感動不是歡喜。
我希望最後的那位,千萬不要說愛我。
我希望他能夠跟我打一把傘而不覺得擁擠,我希望和他共用一輛車而舒適愜意。
我希望物是人非之後,他還是他,我還是我。
喜歡這個字,就用時間慢慢填滿。
他不必著急,我一定會去。
你也不必失落,我還要謝謝你。
這會是我們的儀式。
一邊告別,一邊遇見。
任時光匆匆流去,我希望不要在乎你。
.End.
你可能還會喜歡這些內容


TAG:文藝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