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現首例就強制絕育手術向政府索賠案
中新網1月31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宮城縣一名60多歲女子,年少時在該國舊《優生保護法》(1948至1996年)下被以智力障礙為由,強制實施了絕育手術。
本月30日,該女性向仙台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明明是嚴重侵犯人權之舉,(日本政府)卻懈怠於通過立法採取救濟措施。舊法違反憲法」為由,向日本政府索賠1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4萬元)。
據報道,在日本,這是因舊法向國家索賠的首個訴訟案。原告將主張強制絕育手術「違反憲法保障的自主決定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據悉,日本政府以「在當時是合法的」為由,一直未道歉或給予補償。日本律師聯合會介紹稱,殘障人士等因舊法被實施絕育手術的在全國約有2.5萬人,其中約1.65萬人為強制。
原告女性的律師團在起訴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全國各地提起訴訟的動向擴展開來將促使問題早日解決。希望受害者都能發聲。」原告女性的大姑子呼籲稱:「我們想建立一個對殘障人士沒有歧視的社會,因此站了出來。希望得到支援。」
起訴書等顯示,該女性1958年因上齶破裂手術影響而殘障。1972年15歲時,她在宮城縣一家醫院被診斷為「遺傳性精神薄弱」,經該縣優生保護審查會決定後做了絕育手術。之後,她經常自訴腹痛等,身體狀況惡化;親事也在知曉無法生育後告吹等,飽受精神痛苦。
報道稱,由於認為舊法歧視殘障人士的批評高漲,1996年該法被改為《母體保護法》。原告方指出「很顯然,從法律修改時起對受害者進行彌補是不可或缺的」。
原告方尤其重視2004年3月日本國會討論了進行救濟的必要性,主張在立法所需的3年必要合理時間過去後仍然「沒有實施救濟,這是(政府的)過失」。
有關舊法,2001年熊本地方法院對「麻風病訴訟」的判決也批評絕育手術是「非人道性做法」。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和日本律師聯合會也要求政府採取救濟措施。
TAG: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