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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丹鳳結婚證長什麼樣?

你可能沒見過的獎狀模樣的結婚證——對一起老年人離婚官司的感悟

作者丨劉雲奇

原創作品

【摘要】來法庭工作也快一年多了,各種類型的案件可以說都遇到過,各種各樣的當事人也都打過交道。在基層法庭,我接觸最多的案件類型當屬婚姻家庭案件。每每遇到這類案件,對當事人未見其人先聞其聲這種現象已經司空見慣,特別是近期一個離婚案件讓我感觸很深。之所以給我印象深刻,主要有這兩個原因,一是雙方當事人都是年近古稀的老人;二是雙方當事人以及子女對於此次離婚的一致態度讓我感到驚奇。

事情還得從一個多星期前說起。那天中午我正在值班,一位老奶奶步履蹣跚的走進了法庭。我招呼老人家坐下以後,問她來法庭有什麼事,她回答了一句「離婚呢!」我不假思索,順口問到,「那你家孩子咋沒來呢,他們的事您老人家能說得清楚嗎?」結果我得到的答覆是,「小同志,是我本人要離婚哩,不是我家孩子。依你說難道我不能來法庭離婚嗎?」聽到這句話,我先是一愣,嘴裡連忙應承說:「能能能!」可我又心裡想:這老奶奶不是跟我開玩笑吧,這麼大年齡了還離婚!但當她拿出一張小獎狀似的結婚證以及相關材料的時候,我才確定她真的是要離婚的當事人。接過這個我從沒見過的結婚證,我認真看了又看,只見上面寫著大大的「毛主席語錄:實現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等字樣。當我意識到老人家是真的要離婚,我連忙進入工作狀態,問她:「那被告來了嗎?」她說:「來了,就在下面,我喊他上來」。當被告進來以後,我一看,是一個白髮蒼蒼的老爺爺。「這恐怕是在這以前我接待過的年紀最大的離婚案件當事人了吧」,我思忖著。

等雙方當事人都坐定後,我仔細的詢問了雙方當事人並了解了整個案件情況。

作為的原告這個奶奶,姓周,1956年生;被告的這個爺爺,姓王,1947年生,他們倆是丹鳳縣庾嶺鎮人。1975年兩個老人在丹鳳縣原石門公社登記結婚,婚後生了兩個女兒,如今均已成家立業。按說兩個女兒都已成家立業,他們老兩口的生活應該是其樂融融才對啊?帶著疑問,當我一番仔細詢問才知道,年輕的時候因為性格不合,他們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家務瑣事發生爭吵,久而久之,小糾紛積攢成了大矛盾,最終在1991年的一天雙方爆發了一場大的矛盾爭執後,女方選擇了離家出走,並且這一走就是27年之久。據王大爺所說,期間周奶奶每隔個一兩年也回來轉一圈,但每次都是和他商量離婚的事宜,他不同意,他兩個就這樣牛郎織女般的過了這麼多年。而這次周奶奶回來和以往不同的就是專門來法庭辦理離婚這件事的,還讓王大爺跟她一塊來。

了解情況以後,我先對兩位老人家做了相關的勸解和好工作:「你看畢竟都是年近古稀的人了,孫子都快結婚了,你們兩個人卻在這兒鬧離婚確實不太好,你們看看還能不能繼續生活下去攜手安度晚年,或者想想還有其他解決的辦法沒有,譬如分居不離家,先湊合過一陣再說。」周奶奶說「同志,你的好意我們心領了,我這次來法庭就一個目的,離婚,而且我們兩個在家裡也商量好了,他也同意離婚。你們想想,我都已經這麼大的年紀了,我自己做啥我自己也知道,你就給我們離了吧。」我又轉過頭問了王大爺,他告訴我「我已經等了老婆子27年了,而且也把結婚證一直很好的保留著,就是想等她回來了繼續過下去,但是等了27年了也沒有結果。而這次,我也想通了,已經這樣僵持了大半輩子了,也沒有拉回來她的心,我現在年紀也大了,也不想到老給自己留下一個遺憾,這次就聽她的把婚離了,也算是為她做的最後一點『好事』了吧。」說著,王大爺用手擦了擦他眼角的淚水。而此時,周奶奶也主動坐到了王大爺身邊,她拉著王大爺的手說:「27年前我拋棄了你們父女三人,現在我們年紀這麼大了,我也沒臉回來給你們添麻煩,而且你在女兒、女婿家生活的也蠻好的,我在外面也能安心了。即使離婚了我也會經常回來看望你和孩子的,你放心吧。」說完,周奶奶用手給王大爺擦拭了眼角的眼淚。看到這一幕,我當時寫著的筆錄也停了下來,心情五味雜陳,但是卻總覺得這個案子絕不能草率辦理,最好擱幾天了解清楚,暫時先冷處理一下。等到雙方都平靜下來以後,我告訴他們,你們兩個先回去,我們這兩天需要核實一下相關的情況,到時候電話通知你們來法庭。就這樣兩位老人離開了法庭。出乎我的意料,也難怪讓我感覺驚奇,他們兩人都是在法庭商量著要離婚了,但我從窗戶看到他們兩個出去的時候依然是相互攙扶著的。想想現在有些年輕人,他們離婚時往往言語上唇槍舌劍,行動上互相吹鬍子瞪眼的,這難道僅僅是年齡有差異的原因嗎?

送走了兩位老人家,我的內心卻不能平靜了,想了好多問題,如:這兩位老人家精神狀況咋樣;離婚後某一方的生活會不會出現困難;離婚後會不會給當地政府造成壓力;他們的子女是什麼看法等等一些列問題。帶著這些問題,我去找到了庭長,也把我的擔憂和想法告訴了庭長。庭長很同意我的觀點,也告訴我「兩個這麼大年紀的人離婚要是不問清楚情況給離婚了,以後生活出現困難豈不是增加社會負擔嗎;而且對於他們的精神問題咱們是否準確掌握;再一個為何男方這麼多年了都沒有同意離婚而現在同意了。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完全了解後才能有的放矢的進行調解!」庭長還表揚了我,也同意實地到當事人家裡走訪一下了解事情真相,以做到心中有數。

首先我們去了雙方當事人所在的村委會,說明來意以及我們的想法。村支書告訴我們「他們兩個確實已經分居了幾十年了,而且女方也是偶爾回來一下,不過王大爺家的大女兒招了一個上門女婿,兩口子對王大爺好著呢,王大爺在家很享福。即使離婚的話,王大爺也能安享晚年,這個可以不用擔心。」隨後,我們走訪了王大爺家的鄰居張某,同時他也是村幹部。答覆基本是一樣的,張某也告訴我們:別看王大爺年紀大了,但是身體好著呢,而且精神也很健康,他們的大女兒最近也在西安那邊買了房,聽說王大爺這次離婚這事解決了就準備搬去西安那邊住去了,村裡好多人都很羨慕他有這麼孝順的女兒女婿。對於周大媽他表示由於好久沒見了,其他方面不是很了解,但精神上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她的親戚說她生活上也是有著落的。」我們又問了其他的鄰居,得到了一樣的結果,完全消除了我們的擔憂。但我們仍不能就此打住,最後我們決定在雙方當事人再來法庭的時候,當面打電話給他們的女兒,再詢問相關情況。

過了一個星期,到了約定的時間,因為我們了解了這麼多的情況,所以當兩個老人再次來到的時候,我們也顯得更加主動。這次,我們也是一樣先對他們做了調解和好的工作,但兩位老人家依然是很平靜的告訴我們,「我們已經商量好了,同意離婚」。在調解和好無望的情況下,我們撥通了雙方當事人大女兒的電話,告訴來意之後,王某的女兒告訴我們,父母的事,她一個做子女的也不能過多干預,她尊重父母離婚的決定,並表示即便父母離婚了她也會一如既往的照顧她的老父親,讓我們不用擔心。她還讓我轉告她母親,即使她原來拋棄了女兒,就是現在他們離婚了,但她永遠都是媽媽;假如她在外面不想呆了,隨時回來,照樣養她。掛了電話,我把原話轉告了兩位老人家。並試著再一次調解和好,但此時兩位老人依然堅持要離婚。無奈,懷著複雜的心情,我為兩位老人家辦理了相關手續,並告訴他們調解書等回院機關加蓋公章以後再送達他們。但周奶奶卻說「同志啊,我還著急去外省,而且天氣預報說明天有大雪,能不能麻煩你們儘快把這個手續給我。」看著兩位老人家確實不易,我們當天晚上驅車回到縣法院取了蓋好公章的法律文書,並於第二天早上九點冒雪驅車趕到法庭將手續送給了當事人。至此,這起並不常見、沒有爭吵、場面溫馨的老年人離婚案件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不論是抱著「好聚好散、不爭不吵」來離婚的這兩位老人,還是他們的女兒最後說的「如果她在外面不想呆了,隨時回來,我養你」的真情流露,對我來說,相比以往那些來法庭離婚就像仇人一樣的當事人來說,都是值得學習的。同樣,經歷了這件事,也使我明白了,婚姻是無價的,一個深思熟慮的離婚決定也是需要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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