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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那種「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都是怎麼吃下去的,個個都是大胃王嗎?

古人吃飯動不動「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他們是怎麼做到的?不會撐不會醉嗎?

先說一斗米十斤肉,有的記載本身就比較誇張,未必完全可信。《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趙王使使者視廉頗尚可用否。廉頗之仇郭開多與使者金,令毀之。趙使者既見廉頗,廉頗為之一飯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這個牛吹的也有點大。

其次,即使現在,也存在一些大胃王。事實上,就是早些時代的體力勞動者們,他們的胃口都是很大的。據記載,功德林管理所的國民黨將領們,在參加體力勞動後,一個個胃口都很好。早上吃十幾個包子,晚上吃半臉盆湯麵條的不在少數。農民們幹了活之後,一頓吃幾斤米也不奇怪。

而且古代度量衡與今天不同。以現在出土的先秦時期秦國、楚國等度量來看,那時候的一升大約相當於200毫升,那麼一斗就相當於現在的2公升左右。按照大米的密度,2公升大米,大致質量是3斤多。一頓吃3斤多大米,當然還是一個很大的胃口,不過相對就合理多了。

再說10斤肉。古代的斤和現在斤也不同。以秦始皇統一時候的標準,一斤大約相當於半斤,那麼10斤肉也就是5斤肉。這個重量的肉,並不算特別誇張。

喝酒,舊時,十升等於一斗,十斗即一百升,等於一斛,斛和石通用。宋代沈括的夢溪筆談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宋代1市斤是640克,一石即59.2公斤。59.2公斤酒,就是可口可樂也喝不下去這麼多。當然,古代的酒度數比較低,一般就是9到18度那樣,主要在於古人那時候還沒有發明蒸餾。而且,喝一斛酒,往往並不是一氣灌下去,而是在一段時間內慢慢喝,這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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