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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羨榮華富貴的林則徐

原標題:不羨榮華富貴的林則徐



清朝末期,官場十分腐敗,可正是在那樣的特定歷史時期,作為權傾一方的封疆大臣,林則徐卻能清正廉潔,剛正不阿。在數十年的官場生涯中,無論是主持鄉試,還是興修水利,賑濟災民;無論是整治貪官污吏,還是禁煙禦侮,他都能夠廉潔奉公,而且成績卓著,為國人所崇敬。


林則徐


清道光十年(1830年)7月,林則徐前去湖北出任布政使。他從襄陽乘船赴武昌,還沒就任便先發告示《由襄陽赴省傳牌》,宣布途中一切費用自理,不得用公款逢迎阿諛,不準迎來送往,勞民傷財,更不準藉機從中得利。如若違犯,立即嚴辦,不準徇私枉法。這份告示,充分顯示他為官清廉、嚴正、克己、不講排場,獨善其身而又做出榜樣的高尚風格。


道光十九年(1839年)初,作為「欽差大臣」的林則徐奉旨赴廣州查禁鴉片。啟程離京時,他就發出傳牌:第一,此行未帶官員供事書吏,只有勤雜服務人員,更無前站後站之人,若發現假冒,拘捕懲力;第二,為了不打擾地方,不增加百姓負擔,從北京到廣州,沿途所經州縣驛站,交通工具自行解決,自付費用,不許在各驛站索取分毫;第三,所有借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等高檔食品,以節糜費;第四,嚴禁身邊工作人員收受紅包饋贈。最後,傳牌強調:「言出法隨」,要求沿途各州縣驛站官吏嚴格遵守,違者嚴懲。這道傳牌,體現了林則徐的正派作風和嚴肅態度。他自奉如此之儉,律己如此之嚴,真是鳳毛麟角。


《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


當時,沒有飛機火車,也沒有汽車等現代交通工具,從京城前往廣州需兩個月的時間,途中要經過許多省、州、縣轄區,沿途不少官員都想藉機巴結。但林則徐為官清廉,一身正氣,堅決抵制官場腐敗之風,不接受宴請客套,並依照傳牌規定,嚴辦了個別違規巴結的官員,由此,沒有人再敢與他客套。到了廣州,他又在住處門外貼出告示《關防示稿》:「至公館一切食用,均系自行買辦,不收地方供應;所買物件,概照民間時價給發現錢,不準絲毫抑勒賒欠。」


林則徐不羨榮華富貴,對兒子也沒有什麼建功立業的要求。在他到廣州的前一年,他的大兒子林汝舟考中戊戌科進士,殿試位列第二甲第六名,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但他卻沒有對兒子作出官場上的期許。聽說兒子要回福建老家一趟,看望母親和妻兒,然後又南下看望父親,林則徐的感覺是「甚為欣慰」。他竟然勸兒子乾脆辭官回家盡人倫責任。他說:你在京城當的是小官,一忽兒升,一忽兒降,沒什麼建樹,當這麼個翰林,反而耽誤讀書,還不如暫時回老家照顧母親,主持家業,而且還可以在安靜的環境里溫習功課,與書中的聖人賢達「交朋友」。他說,與古人神交,足可以使學問學識長進。


他希望兒子做個平靜的讀書人。他認為,盡人倫的責任比出外幹事業更重要,讀書比當官更重要。如果「一官在身,學業反多荒棄」,這是他最不願見到的。但是,為了挽救清朝統治的危亡,他最終還是對兒子提出,當官的時候「勿貪利祿」,而在家讀書,就要想著如何在外作事,「應時時作用世計」。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正月,林則徐在陝西巡撫衙署為三個兒子寫《析產鬮書》,對家產進行了分析和處分。他為官30餘年,房產只值3萬兩銀子,每個兒子只能分到價值1萬的房產,則無現銀可分。



《析產鬮書》


曾經當過欽差大臣的林則徐,家產價值只有3萬兩銀子。與當年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貪腐官場相比,他真的是做到了「清者自清」!


在廣州禁煙期間,他在府衙門前,題寫了這樣一副對聯「海乃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以此表明心志。

古語有道:「國家之敗,由官之邪也。」也就是說,為官者,能否清廉,能否秉公盡職,這是關係到國家興衰存亡的關鍵問題。古往今來,無不如此。


可惜,大清朝晚期,像林則徐這樣廉潔的官員,實在是太少了。


(來源:《南國博覽》·沈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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