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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依照《國歌法》追究在日本機場唱國歌的中國乘客

歪樓記

歪讀紅樓夢,亂翻金瓶梅

本質上,碰上麻煩,不是搬出規則而是搬出國歌或者國旗,把它們當成神通廣大的法寶,是一種幼稚病,其病症,與一百多年前把大刀長矛當成火槍大炮的義和團相似,都是雞血打得太多的結果。

一、

日前,175名乘坐日本某廉價航班的中國乘客,由於天氣問題滯留在日本成田機場,因認為未得到合理對待而憤起抗議,其中一名乘客因打人被日本警方拘留。

在抗議現場,我們這些同胞,還集體唱起了國歌。

針對該事件,環球時報發了篇題為《愛國,就請做個守規則的人》的評論,批評這些同胞巨嬰心理嚴重,把祖國媽媽當成了無所不能的救星,缺乏規則意識,錯誤地把民事糾紛上升到民族大義,與愛國精神背道而馳。

這個評論,說得很好,「愛國就要遵守規則」的提法,把「愛國」從空洞縹緲變成實在具體,擊破了「愛國大於一切」的狂熱迷信,與普世文明接軌。

然而,如果說,當初反日遊行中諸如用U型鎖砸向同胞的車和人的暴力行為,還算是在「愛國激情」的驅使之下,這一次的成田機場事件,從頭到尾,從裡到外,壓根就與「愛國」絕緣:事件的起因,與「國」無關;乘客的訴求,與「國」無關;乘客所採取的解決方式,也與「國」無關。

所以,把它與「愛國」扯上關係,抬高了它。

製造這個「抬高」的,是「現場高唱國歌」這一行為。

但是,乘客高唱國歌,明擺著是奔著迫使對方滿足自己訴求的目的而去,是一種服務於私人利益的手段,嘴巴里吐出個「國」字,卻絕對不是「愛國」。

非但不是愛國,認真起來,還是「辱國」。

二、

這麼說,不是因為篤信這些中國乘客就是在無理取鬧,雖然根據中國駐日使館的權威通報,要作這個斷定並不存在問題。

而是即使假定他們就是在合理合法地維權,於此種場合下的高唱國歌行為,依然極為不妥。

此中原因,在於環球時報所說的,這只是件普通的民事糾紛,與歷史矛盾、國家大義、民族情緒毫無關係。

與歷史矛盾、國家大義、民族情緒無關,卻非得拉上它們來為自己的私人利益背書,在日本這個曾經嚴重傷害過我們的地方上,企圖搬出歷史傷痛作為談判籌碼,「你害過我,所以要補償我」的算計昭然若揭,把本來應該使用的「規則牌」兌換成了「感情牌」,再一次暴露出自身的虛弱和無知,這不是「辱國」又是什麼?

當然,如同動輒指責外國人「辱華」是一種心理脆弱的表現一樣,動輒指責我們的同胞「辱國」,同樣如此。

所以,應該後退一步,軟化對他們的指責,比如,指責他們「侮辱國歌」。

這可不是信口開河,而是有法可依。去年剛剛出台的、讓人擔心唱錯了要挨罰的《國歌法》,在第八條就規定,「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歌。

為著私人利益、為了增加談判籌碼,在他國高唱國歌的行為,很可能涉嫌是在「不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歌。

所以,建議有關部門,本著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精神,依法查處這一事件,以此證明,精心制定的《國歌法》,不是一紙空文。

三、

本質上,碰上麻煩,不是搬出規則而是搬出國歌或者國旗,把它們當成神通廣大的法寶,是一種幼稚病,其病症,與一百多年前把大刀長矛當成火槍大炮的義和團相似,都是雞血打得太多的結果。

但由於這種幼稚病扯著愛國的大旗,迎合著大國崛起的浩蕩歡呼,在現實當中,非但不被當成是一種病,還被視為是一種值得廣為宣揚的愛國行為。

在這種錯誤認識的刺激下,諸如「你的背後,是強大的祖國」的口號滿天飛,諸如《戰狼2》中「掛上國旗交戰雙方就同時停戰以注目禮護送中國車隊通過戰區」的雞血橋段,才會贏得如山喝彩和幾十億票房。

下面意淫,上面愉悅,出現成田機場這樣的事件,實屬正常。

這麼說,開始又有點「政治不正確」了,因此,讓我們言歸正傳,秉持依法治國的精神,請法律來發話——重申下本文主旨:建議依據《國歌法》的規定,調查中國乘客在日本成田機場高唱國歌的行為,是否屬於在「不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歌,如果是,請依法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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