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里的光亮
這是一篇寫於2014年6月22日的文字,那時剛到美國一個月,同住的美國家庭剛搬進那一套大房子,於他們亦是完全陌生的環境。我是一個很奇怪的人,可以一個人張揚跋扈地闖世界,卻又是一個迷信的人,我怕黑,也怕鬼。雖然我不知道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鬼,但是我總是害怕。就像以前經常會被「鬼壓床」,掙扎著不能醒過來,窒息得快要死掉一樣的害怕。
——寫在前面的話
凌晨三點多,依然不能睡。翻身,再次調整睡姿。總覺得不舒服。於是拿掉枕著的枕頭,放在臉上,輕柔的觸感,是溫暖的。還是睡不著。在黑暗中準確摸出床上的手機,給朋友發信息:天哪,真是討厭自己的枕頭,它太高了,沒有枕頭又太低,總不能睡。那邊隔著半個世界,卻很快回信:你需要的是那個屬於你的溫暖手臂。於是,闖進一大段過去的記憶。
那是在日本時一起工作的一個朋友中西太太,她結婚很久很久了,久到她的孩子都大學畢業了。她看上很年輕,和很多的日本女人一樣,婚後虔誠地相夫教子,直到孩子大學畢業,然後重新開始工作。日本是一個辛勤的民族。七八十歲依然精神煥發著工作。像他們自己說的那樣,怕自己一閑下來就會很快死掉一樣努力存在著。
有一天和她聊天時,說起自己頭晚上睡覺時落枕了。她說她睡覺從來不用枕頭。我問她不喜歡枕頭嗎?「我每天晚上都是枕著老公的手臂睡覺的,結婚後這麼多年一直如此」她笑聲朗朗。我亦是含笑。突然明白為什麼她對丈夫所有的情緒只能用「尊敬」去描述。舉案齊眉,相敬如賓,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愛情?
可是,我為什麼不能睡呢?也許和枕頭有關,也許不是呢?前不久家裡有派對,大大的房子里洋溢著滿滿的笑聲和闊談,音樂,鮮花,美酒和食物。晚上快十點的時候,家媽莎拉問我可不可以讓她三歲的孩子納迪亞和我去樓下自己的房間睡一晚,聚會暫時還不會結束,太吵的話孩子又不能睡。我欣然接受。因為我也有些倦了,所以帶著納迪亞一起回到房間,梳洗後和她躺在床上,手掌輕輕拍著她的背,不知什麼時候我們都睡著了。
夜裡做了一個夢。夢裡一直有個人在追我,努力往前跑著。後來那人不見了,我停下大口喘息著。突然有人從後面拍我肩膀,於是我轉身,卻醒在床上。原來是側身面向納迪亞睡著的我,因為夢裡的轉身,在床上亦是翻身成平躺的睡姿。我睜開眼睛,床邊站著一個白衣的女人,看著我。半睡半醒間,腦袋裡想的是這個女人只會是家媽莎拉。可是她站得如此之近,黑暗中她那襲歐洲十七八世紀的純白蓬裙和純白寬檐大帽是那麼醒目,和陌生。
一秒,兩秒,三秒,我尖叫。然後,她消失不見。留下暗暗的白色的窗帘遠遠地掛在窗戶上。一如既往。我卻是渾身發抖,可以聽到自己急促而沉重的呼吸聲持續著。側臉看向納迪亞的時候,她沒有被我的尖叫聲嚇醒亦是神奇。從枕下摸出手機,夜裡三點多了。手心滿滿是汗,滑膩膩地拿不穩手機。給朋友發信息,那一刻的我需要幫助。
簡單而明了地輸入著剛剛發生的事情,最後一句「我很害怕」剛發出去,納迪亞翻身鑽入我懷裡,頭枕在我右手臂彎里,並且雙手握著我的手掌,溫暖而乾燥的小手。借著手機暗暗的光,我看到她醒了。怕她會哭,於是把握著手機的左手藏進被窩裡,努力調整著呼吸。被窩裡手機持續振動著,朋友一條接一條地回復著信息。我知道朋友肯定擔心了。好想回復。時間一分一秒流逝著,有一種叫做心慌的情緒無限地蔓延著。
納迪亞在懷裡不哭亦不鬧。過了好一會兒,心想她已睡著,於是試圖抽出右手,然後背過身去回複信息。那雙溫暖的小手又柔柔地握住了我欲抽離的右手。那一刻,心裡暖暖的。
手機還在持續振動著。我輕聲問她可不可以給朋友發個信息,我需要回復朋友的信息。於是黑暗中小小的她點了點頭,答「Yes」。似乎她能感受我的感受一樣,黑暗中,靜靜地,陪著我。拿出手機快快回復著:我對這個如此真實的夢依然心有餘悸,但是不要擔心,因為納迪亞陪著我呢。於是關機,把身體彎成和納一樣的弧度,雙臂環著她。再幾次勇敢睜眼確認是否白衣女人依舊存在後,最終還是睡著了。
第二早,和爸媽,弟弟視頻。我告訴他們這個夢。爸爸說:嘿,小女兒,這個世界上沒有鬼。於是想起了昨晚的那個朋友說了同樣的話:Hey, Echo, there is not ghost in the world。同樣的話,不同的語言。好吧,我一直相信的。只是,第二天晚上,我還是不能睡。我甚至不敢閉上眼睛,於是把燈亮了一整夜直到看到窗外的光。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我一直是個矛盾的人,如同所有的雙子一樣,雙重的性格。我說我從骨子裡一直就是個軟弱的人,只是偶爾堅強而已。朋友說你從骨子裡一直就是一個堅強的人,只是偶爾軟弱而已。我不知道誰對誰錯。也許吧。我在一張嘴就是玉溪方言的時候,一個人跑到了北方上大學。我在一張嘴就是中文普通話的時候,一個人跑到日本。我在一張嘴就是日語的時候,一個人跑到了美國。我的生活一直是錯開的,如同有著共同交點的兩條軌道一樣,即使錯開了,依舊往前延伸著。誰知道呢?也許下次當我一張嘴就是英語的時候,一個人又會跑去哪呢?
還記得在日本時,一個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每天晚上下班後已是夜裡十一二點,洗澡,刷牙,躺下。閉上眼睛就開始瘋狂而深刻地思念著那個人。有時候會輕輕喚出他的名字。黑暗中,期待著會有一個聲音應我:哎,我在呢。又害怕真的聽到他的聲音會在半夜嚇死。那時的我們隔著萬水千山。現在也一樣,甚至更遠了,心亦更遠了。有時候堅持得太久了,會開始慢慢忘記自己到底在堅持什麼。
張小嫻說,如果不能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如同我的內心獨白一樣,周而復始,念給自己聽。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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