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的代價到底有多高?
你怎麼看待在公共場合吸煙這件事?
你會勸阻在禁煙場合吸煙的人嗎?
去年的5月2日,有一位老人因為在電梯吸煙被勸阻,情緒激動意外死亡。
從一審判決勸告者賠償1.5萬,到二審撤回勸告者賠款,這也打破了「誰弱誰有理」的「規則」。
事件梳理
2017年5月2日,鄭州一名醫生楊先生在乘坐電梯時遇見一位老人正在裡面吸煙,當時只有他們兩個人。楊先生勸告老人不要在電梯裡面吸煙。
楊先生說:走進電梯前自己在低頭玩手機,當走進去電梯時,裡面充滿了煙味,然後自己向老人做了個手勢請他滅掉香煙。
老人表示:電梯裡面沒有孕婦和小孩就沒有什麼大問題。
楊先生解釋:電梯停止後,孕婦和小孩很可能會乘坐電梯,裡面空間太小不容易散去煙味。
老人感覺自己的自尊受到了傷害,在電梯外與楊先生發生了衝突。楊先生提議讓物業來解決。在物業人員來到後,老人情緒激動,說話語速加快並且加上了肢體動作。
楊先生離開不久,老人因心臟病突發意外死亡。
楊先生向記者陳述:當時自己出於善心進行勸告,只是合理的解釋並沒有侮辱行為。
老人的女兒田女士在老人搶治無效死亡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楊先生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共計40萬元。
鄭州金水區人民法院法院根據認為楊先生與老人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但考慮公平原則,宣布楊先生賠償老人家屬1.5萬元。
一審判決後,老人家屬繼續上訴。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撤回一審判決結果,楊先生不賠償死者家屬任何損失。並且在這過程中花費的1.4萬由老人家屬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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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詩人:電梯禁止吸煙都不知道嗎?說兩句還能把自己氣死?這心眼有點小。
@銀醬先森:站醫生!明明是老人自己沒素質。
@大明弘治帝:人老了還抽煙,家屬還訛錢,一家人都不是好人!
@非常猴子不上樹:不能賠,助長不良風氣。
@三金冠巫婆:我認為楊醫生一分錢都不該賠,相反,老人家屬應該賠楊醫生相關誤工費。
@Tl0_0lT:明明這個家庭在敲詐,不只是敲詐金錢,還有道德和法律。
從事情發生到二審結束,楊醫生經歷了267天的時間。在這267天里,他惶恐過、焦慮過,而後逐漸恢復平靜。
在這段時間裡,他的第二個兒子出生,同時也因為這個事件承受了壓力,他辭掉了原有的工作。
如今,二審結果公布,楊帆逐漸從輿論的漩渦中脫離。他說,經歷過人生最不平靜的267天後,只想能安靜地過日子。
同時,楊醫生堅定地表示:再遇到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他還是會去勸阻。
社會的風氣是一點點壞下來的。
之所以從以前的以扶老人為榮到現在遇見老人摔倒避之不及,還是因為那些做好事的人沒有得到公平的對待。
公共場合禁止吸煙這已經是老少皆知的常識。
遇見別人吸煙勇于禁止這種行為應當去鼓勵,不能讓善良被打壓。
公平正義自在人心。
編輯 代澤鴻 劉雁冰
素材 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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