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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中的雙贏

對前面幾篇所介紹的P.E.T.處理技巧有所了解後,通常我們會熱衷於去使用這些技巧,但是由於與之前的溝通方式存在很大區別,我們往往並不能很自如的去運用,所以在介紹父母與孩子同在問題區的溝通技巧前,先來插播一下有關學習階段的介紹。

如圖所示,最開始我們是無意識的不運用技巧,因為我們不了解,後來我們學習了這些技巧,我們開始有意識的運用,但並不熟練,這個階段有時候會讓我們很挫敗。但是接下來當我們有意識並且熟練運用這些技巧的時候,我們會發現與孩子的溝通變得簡單很多,有關統計證明,大約在1500~5000次的實踐後,我們可以做到無意識並且熟練的使用這些技巧。

講到這裡,我想分享一下剛學完P.E.T.時自己的經歷。有一天我帶著兩歲半的兒子去外面玩,那天空氣質量不太好,原計劃是去家附近的海洋公園玩,走到一半時,他突然看到了路上的公交車,他最愛的……公……交……車!他轉過身對我說:「我們坐公交車吧,我想坐公交車。」我蹲下來跟他說:「今天空氣不太好,媽媽擔心戶外太久你會嗓子難受,我們等天氣好再去公交車可以嗎?」(請注意這裡我表達的並不完全符合P.E.T.要求,但剛學完的我儘力了。)很明顯小小的他並不明白霧霾與嗓子難受之間的關係,他很不開心的蹲了下來噘著嘴:「我想坐公交車。」「哦,你想坐公交車,但是媽媽不想讓你坐,你不高興了是嗎?」沉默。此時路上人來人往,我和他像兩個土豆一樣面對面蹲在地上這麼沉默著,我的表情很平靜,但我的心裡著急的想用權威發作,沒多久我的腿就麻了,我站了起來,他好像情緒溫度也不那麼高了,我對他說:「我們來賽跑吧?」說完我瘸著腿往前跑了兩步,他立刻站起來歡快的向前跑去,再也沒提公交車的事。整個過程持續了十五分鐘左右。

現在再來回顧一下各問題區對應的處理技巧:

可以看到,雙方擁有困擾區被分成了兩個部分:需求衝突和價值觀衝突。你想安靜一會但孩子想唱歌,這屬於需求衝突;你的孩子想紋身,但你不能接受孩子紋身的舉動,這屬於價值觀衝突。當雙方擁有困擾時,請首先界定是屬於這兩個部分中的哪一部分。

-- 需求衝突 --

面對需求衝突,家長最常見的處理方法是使用權威或驕縱寵溺,我們把這兩種情況叫第一法和第二法,當然P.E.T.里是有第三法的,在介紹第三法之前,我們先來分析一下前兩種方法的效果和影響。

1.第一法(權威)

權威有時看起來很有效,但隨著孩子的成長,因父母使用權威出現的問題會越來越多。

而孩子面對權威的應對機制是屈從、抗爭、逃離等。根據權力悖論(如下圖),可以看到,越使用權力,對孩子的影響越大,而這裡的影響絕大多數是負面影響。

2.第二法(驕縱)

很多時候家長出發點並不是要寵溺孩子,而是在雙方需求都得不到滿足的時候選擇了妥協,之後父母往往又把不滿情緒傳遞給孩子。第一法和第二法從根本上來講都是雙輸的結果。

還有很多家長在雙方都在問題區時喜歡使用談判的方法,討價還價後確定解決方案(這種方法孩子沒有輸,家長也沒有輸,但他們誰也沒有真正贏,這與第三法的雙贏是有區別的),家長用「大腦」處理問題,帶來的影響我們在很多育兒帖中經常會看到,例如孩子的主動性被破壞掉,甚至做任何事都要談條件。

在這裡不得不再次提到傾聽,傾聽時我們與孩子應當是同頻,我們用「心」傾聽,而不是用「大腦」想辦法。

3.第三法(雙贏法)

運用第三法解決問題,甚至是在無問題區做決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準備工作。

3.1 準備階段

1)選擇最佳時機。

2)告訴孩子有問題你想和他談談。

3)運用「我信息」和積極傾聽,讓孩子清楚的知道解決方法是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4)解釋第三法。

5)同意使用第三法並確定開始的時間

3.2 界定需求

確定需求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很多情況下當你問對方的需求時,對方告訴你的其實是解決方法。例如「我想買那個新出的電動玩具」、「我需要你撿一下你的玩具」。關於「想要」的很多表達也都不是需求,例如「我想要單獨呆一會」、「我想要一條新牛仔褲」(寫到這裡我好像又發現了自己在溝通上的問題)。所有的這些「需要」、「想要」都是解決方法。而在這裡我們首先要做的是區分需求和解決方法。我們渴望的得到大部分事情都是解決方法。

上圖是我們熟知的著名的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圖,它可以給我們提供一個大致的分類。為了幫助你、你的孩子及他人區分需求和解決方法,不妨問這樣一個問題:「這能為你/我或我們帶來什麼好處?」答案即需求。例如:「我想要每天晚上六點和我的家人一起吃晚飯。」這是解決方法不是需求。通過問「晚上六點一起吃晚飯能為我們帶來什麼?」我們可能會發現我們有「高品質度過共同時光」的需求、「放鬆」的需求、「計劃、有效利用時間」的需求。

請務必精確區分需求和解決方法,這樣才可以更加輕鬆快速的完成第三法接下來的步驟。

3.3 運用第三法解決問題的六個步驟

步驟一:根據需求界定問題

這是問題解決的關鍵步驟。當你陳述問題時,記得不要責備,也不要評判。傳送「我信息」是表達你的需求最有效的方法。

當你陳述完你的需求和感受之後,試著用自己的話來表達你對孩子需求的了解,如果你還不了解孩子的需求,使用積極傾聽是最佳方法,最後,讓孩子清楚的了解,你們所尋求的解決方法可以滿足你們雙方的需求-即你和孩子沒有人會輸。

步驟二:頭腦風暴,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

首先請孩子提出可能的覺得方法,你也將有足夠的時間提出你的解決方法。無論孩子給出的解決方法多麼不切實際,請對孩子提出的解決方法不否定、不評判,只是寫下來(小一點的孩子可以畫下來),以備稍後查閱。

在評估或討論任何一種具體的解決方法之前,試著找出更多的可能的解決方法。記住,你們要找出最好的的解決方法,而不是隨便一個解決方法即可。

如果過程中陷入僵局,請將問題(需求)重新提出來,有時候這會幫助我們繼續前行。

一般而言,當你們提出一些合理且適當的方法時,或當其中一項解決方法比其他方法好很多時,就是時候進入第三步了。

步驟三:評估解決方法

雙方必須做些批判性的思考,在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法中,是否存在任何缺點?解釋為什麼有的解決方法可能會無效?是否太難執行或太難完成?它對雙方是否公平?此時,請使用積極傾聽。

有時在評估解決方法時,可以想到一種比其他方法更好的解決方法,可以修正之前找到的方法。

解決方法必須滿足雙方的需求,一方不滿就可以去掉。

步驟四:選擇雙方都能接納的解決方法

必須雙方都同意該解決方法。請勿試圖說服孩子,或將解決方法強加給孩子。如果孩子無法自由地選擇他可以接納的解決方法,孩子可能不會去執行它。同理,父母也不要接受不是真心同意的解決方法。

步驟五:執行解決方法

雙方決定解決方法之後,需要立即討論有關執行的問題——誰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信任孩子會忠實地完成所做的決定,而不對孩子提出質疑——「如果做不到該怎麼辦?」

請確保你自己做到了你承諾履行的部分。

步驟六:後續評估

並不是所有用第三法找出的解決方法都是最好的,有時候你或孩子會發現有些方法不管用,需要做點改變或重新尋找另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法,只要雙方願意接受,可以對解決方法進行任何修改。

註:不能認字的幼兒口頭第三法即可;

注意「我信息」和積極傾聽交替使用。

-- 調解員 --

許多父母會花很多時間和精力去解決孩子之間的爭吵和打架行為,儘管他們可能並不情願,但仍然會被孩子吸引到他們之間的衝突中,使父母出現「站隊」行為,或者讓父母扮演法官或陪審團的角色,決定誰「有錯或無錯」,然後裁判結果。

處在緊張和衝突的氛圍是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父母希望孩子們和睦相處,因此許多父母以剝奪孩子們自行解決衝突的權力來表示他們的關心和擔憂,但這種方式並不是十分合適。事實上,只有問題所涉及的雙方,才能有效的解決他們之間人際關係的問題,對父母而言,要有效地處理孩子們之間的衝突,關鍵是父母必須正確的認識到:孩子擁有他們自己的人際關係。

但與父母無關並不代表完全不用管。父母調解的作用在於:鼓勵孩子之間直接溝通,而不是通過父母傳話,父母積極傾聽孩子們的談話內容及感受,並給予回饋,同時使用引導性語句促使孩子傾聽其他孩子的真實信息。如果每個孩子所發送的信息都比較清晰,父母可以只是簡單的保持專註和沉默,讓孩子自己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大多數情況孩子可能並不能真正去傾聽對方和了解對方,這時父母需要向孩子介紹第三法,並指導和協助孩子完成第三法。

-- 價值觀衝突 --

什麼是「價值觀」?問自己一個問題:「他人的態度、信念有沒有直接或具體的影響到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這就屬於價值觀衝突。

儘管孩子和父母可能會有相同或相似的內在價值觀,但隨著生活方式的不斷改變,孩子尤其是青少年的言行方式有時直接與父母的價值觀相背離。有許多衝突情況,特別是父母與青少年孩子之間的衝突,常常被貼上價值觀衝突的標籤。運用積極傾聽和「我信息」來分析這些情況非常重要,因為價值觀衝突往往只是表面現象,大部分衝突其實都是需求衝突。喜歡穿超短裙的青少年孩子,可能她們只是想通過這些衣服來滿足一些需求,例如跟上潮流和吸引注意力等。運用第三法解決這些衝突或分歧可能會比較困難,因為雙方對自身的需求都有很強烈的感受。

使用積極傾聽了解孩子的需求,使用「我信息」清晰表達自己的需求,以及使用第三法促進相互理解和獲得創造性解決方法。當通過溝通發現你們之間確實存在價值觀衝突時,可使用圖中的價值觀影響技巧。

註:前兩項是不太鼓勵父母使用的,但它們仍被歸類進來,以便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使用。

下列七項選擇的排列方式是根據親子關係間的風險程度來排列的。一般來說在層次6以下的方法風險較小,我們將層次4到層次2之間的方法稱之為價值觀影響技巧。

層次7-使用權威

父母必須判斷哪些價值觀極為重要,即使使用權威會嚴重傷害親子關係,也不惜冒險使用,以改變孩子的行為,例如:孩子染上嚴重毒癮,父母會覺得此時使用權威是有必要的(強制孩子住院治療)。

層次6-威脅要使用權威

如果父母威脅孩子要使用權威而事實上並未使用,仍然會產生和使用權威一樣的負面作用。父母沒有真正去做威脅要做的事,父母所說的話的效果便會大打折扣。

層次5-第三法

為了不讓父母傷心,通常孩子會願意修正基於某種價值觀的行為,而不是選擇放棄自己的價值觀(如:孩子答應只有在父母認為重要的宗教節日去教堂)。使用第三法可以達成雙方都可以接納的解決方法,從另一方面說,孩子會有過「雙重生活」的問題,父母也會看到價值觀會以其他不可接納的形式表現出來。

層次4-顧問

一個有效能的顧問有三大特點:「受聘」不被解僱;準備「事實」和「數據」;把改變的責任留給他人,不反覆說。如果父母遵循「好顧問」的基本原則,那麼父母對孩子的價值觀就更具影響力。

層次3-面質與積極傾聽

通常發一次簡單的「我信息」就能影響到孩子的價值觀,特別是孩子的價值觀剛剛被萌發、或對行為的影響不深時。傳遞「我信息」之後,使用換檔和積極傾聽,對孩子的接納和關心能幫助他們挖掘更深層次的信念,有助於改變他們的行為。

層次2-樹立榜樣

孩子視他們的父母為「對錯、成敗、讓人滿意或失望」的榜樣。如果父母能夠示範並展示他們的價值觀,在生活中以這樣的價值觀為行為標準,盡量避免偽善,那麼樹立榜樣的過程就自動產生。

層次1-自我調整

關於是否調整自己的價值觀,你需要問自己三個重要的問題:

1.我的價值觀是什麼?

2.我的價值觀來自哪裡?

3.我為什麼想要保留這個價值觀?

這些問題的答案可以引導你修正自己的行為,進而改變自己的價值觀。又或者,通過這些問題你更清晰明了,更加堅信自己的價值觀了,這些答案就可以作為事實依據,幫助你成為孩子的顧問(層次4)。

當父母和孩子產生了價值觀衝突,而父母決定改變某一方之前,應先問問自己:「要我的孩子像我,或者我像我的孩子,真的那麼重要嗎?」或者,雖然我們是完全不同的獨立個體,但仍然可以彼此喜歡,互相尊重。

-- END --

部分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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