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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主張不食眾生肉,原因是釋迦牟尼是吃野豬肉中毒而死的?

成佛之前,流浪在人間,成佛之後,關到極樂天

傳說釋迦牟尼是吃野豬肉中毒而死,《長尼迦耶》第16《大般涅盤經》如來舍壽在先。經中如來對諸比丘說:不要責難那個供養者,他供養如來最後一餐有大功德。

早期的原始佛教並不禁止吃肉。

因為佛陀認為吃肉與否並不影響一個人是否能夠升進成佛。在佛教早期的巴利文經典中,有兩個故事可以作為證據。

第一個故事記載在巴利文律藏《小品》。有一個叫提婆達多的僧人,野心很大,想取代佛陀的位置。據巴利文三藏之後的佛典記載,這個提婆達多還是佛陀的表弟或堂弟。

一天,佛陀為大眾說法,提婆達多起身說道﹕「世尊年事已高,到了生命的最後階段。世尊現在可以休息,安度晚年。請世尊把僧團交給我,我會領導僧團。」佛陀回答說﹕「行了,提婆達多!你別指望領導僧團。」提婆達多再次提出這個要求,佛陀作了同樣的回答。提婆達多第三次提出這個要求,佛陀回答說﹕「我甚至不會把僧團交給舍利弗和目犍連,又怎麼會交給你這樣一個無用的人!」

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87頁

於是提婆達多心存報復,決心在僧團內製造分裂,他糾集一些僧人,提出「五事」﹕[一] 一個好比丘應該住在林中,而不應住在村中。[二] 應該乞食,而不應接受邀請吃飯。[三] 應該穿糞掃衣,而不應穿施主贈送的衣服。[四] 應該該住在樹下,不應該住在屋內。[五]應該不吃魚肉,而不應該吃魚肉。提婆達多帶著一些追隨者去見佛陀,提出「五事」。佛陀回答說﹕「行了,提婆達多!誰願意住在村中就住在村中,誰願意住在林中就住在林中。誰願意乞食就乞食。誰願意接受邀請吃飯就接受邀請吃飯。誰願意穿糞掃衣就穿糞掃衣,誰願意穿施主贈送的衣服就穿施主贈送的衣服。我允許一年中八個月住在樹下,而雨季不必住在樹下。我也允許吃魚肉,只要本人不看到,聽到或屠宰。」

於是,提婆達多進入王舍城,並說佛陀反對這「五事」,一些不知情的人便以為提婆達多克苦修行,而佛陀則貪圖享受,生活奢逸。

另一個故事記載在巴利文《長尼迦耶》第16《大般涅盤經》,此經與漢譯《長阿含經》《遊行經第二》相應,是記載佛陀最後一年的傳教活動。

那時佛陀在薄伽城住了一段日子後,前往波婆城,住在鐵匠之子純陀的芒果林。純陀前來邀請佛陀第二天吃飯,佛陀以沉默表示同意。第二天早上,佛陀手持衣缽,與眾比丘一起前往純陀家裡吃飯。佛陀坐下後,對純陀說道﹕「把你準備好的軟豬肉給我吃,純陀!把你準備好的其它食物給眾比丘吃。」純陀遵命照辨。然後,佛陀叫純陀把吃剩的軟豬肉埋在坑裡,因為誰吃了都不能消化。

而佛陀吃了純陀供養的食物後,發赤痢,劇痛瀕死。按巴利文佛典,佛陀當時所吃的是 sukaramaddara,由 sukara (豬) 和 maddara (柔軟)兩片語成 。《遊行經第二》在述同一故事時說﹕「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另煮旃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佛告周那勿此此耳與諸比丘,周那受教不敢。」這裡將佛陀所吃的譯為「旃檀樹耳」,即旃檀樹上的木耳,是受後來素食思想的影響。據季羨林先生考證,釋迦牟尼是吃變質的野豬肉中毒而死。

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102頁

佛陀本身是吃肉的,是以魚與肉,在小乘律中,每部皆有,並皆列為正食之一。在《四分律》中規定,除了象肉、馬肉、龍肉、人肉不得吃,其餘的肉類,皆可吃,但有三個條件,稱為三凈肉﹕

[一] 若不見為我故殺者,可以吃。

[二] 若不聞為我故殺者,可以吃。

[三] 若不懷疑為我故殺者,可以吃。

在《楞嚴會解》中,又有五種凈肉﹕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

《涅盤經》中又有九種凈肉﹕五種同上,第六不為己殺、第七生干、第八不期遇、第九前己殺。

正因如此,南傳小乘比丘,仍舊不避魚肉的,制斷肉食,皆出於晚出的大乘經律。

至於現在中國漢族僧尼特有的一種禁止肉食的制度,是南北朝時梁武帝蕭衍提倡而普遍實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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